你无法证明自己不是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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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事件进一步发酵,不过,重点开始转向关注徐纯合本人的身份。据央视采访的部分村民的说法,他酗酒,懒惰,和患有精神病的妻子生了三个孩子,靠母亲乞讨为生。
这个新身份,显然让舆论产生了一些变化。一种说法是,
“徐纯合案将一个政治学名词——流氓无产者,拉回了人们的视野。不事生产,酗酒成性,欺压老母幼女,无视任何秩序规则,躺在救济上维持生计,这样的无产不值得给予一分一毫的同情。这类‘蟑螂人口’过去是,现在是,将来还将是社会前进的负能量。”(@不做谁的粉丝)
这条微博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和争议。同时,对于徐纯合的身份定位,一些网友、甚至有少数知识分子,除了“蟑螂人口”“流氓无产者”之外,还贡献了“垃圾底层”“垃圾人口”的说法。更有部分学者建议要“防止垃圾人口阶层化,繁殖成团”。
流氓无产者,现在有没有呢?根据流氓无产者的定义,
“指旧社会中受反动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失去土地和职业的一部分人。大都是破产的农民和失业的手工业者,常常以不正当的活动(如偷盗、欺骗、恐吓等)谋生。”(引自《辞海》)
徐纯合虽然好吃懒做,但也曾出外打工,后来因车祸导致身体机能下降,才逐渐越过越穷,此前他并无不良记录:他虽然是无产者,但算不上流氓无产者。
如若把他定义为“垃圾人口”,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难题:如何归类“垃圾人口”、“蟑螂人口”?按收入?按学历?按人品?按大家对他的口碑?我是一个乞丐,靠乞讨为生,是垃圾人口;我是低保户,吃国家的,是垃圾人口;我是残废人,生活不能自理,是垃圾人口……或者退一步说,有犯罪记录?
不好意思,徐纯合没有犯罪记录,没能把他纳入垃圾人口,这个标准不对,况且一些官员虽然入狱仍然非常富有也不该算,显然不行。按人品吧,好吃懒做、打骂老婆算不算,负心汉算不算,交很多个男朋友算不算,婚前不是处女算不算?
在一个现代社会里,无法想象是否还有一个合法、合理标准来把人分成三六九等。
必须承认,人生而不平等。正常的社会里可以接受的不平等是什么?财富不平等,因为你不可能抢别人的私有财产;容貌不平等,人家就是天姿国色,老天爷赏饭吃没办法;智力不平等,你会介意莫扎特或爱因斯坦得到的比你多吗;环境有差异,人家出生在纽约你出生在索马里,拍马追也追不上——基于投胎产生的不平等,那是无可奈何的;我们可以呼吁消弭社会某些不公,但无权针对个人,因为那是命运赐予他的。
但人又是必须平等的。生而为人,权利应当平等,人格应当平等,尤其是法律必须平等。虽然现实中还未能做到,但至少这应该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共识和底线。
可惜目前看来,这种共识还远未形成,就有人认为,人格平等是件邪恶的事。网络上有人说,“其实(徐纯合)这些人就像动物身上的寄生虫,控制数量是对的。”(@看罢春花赏新荷)我只想知道,这个鉴定“垃圾人口”的任务交给谁来做?
举个例子吧,犹太人世代都遭受世界范围的排挤和迫害,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夏洛克”就被视为“犹太人”的代表,他们贪财、自私、不合群、内部通婚,甚至人人讨厌,希特勒对这种“劣等民族”进行清洗有何不可?南宋的臣民人口众多却打不过蒙古大军,蒙古建立元朝后把这些没用的人归为“南人”,极力打压,不是合乎情理吗?前苏联的知识分子被视为寄生虫,通通给他们流放西伯利亚不很正确吗?或者说,知识分子们“百无一用是书生”,把他们归为“臭老九”,打倒在地,再踩上一万只脚,这不是很高瞻远瞩吗?
很难想象“清除垃圾人口”这种话在当下社会如何能公开说出口,特别是形诸于一些知识分子之口。这一部分人,以“优等人等”自居,对看不惯的人可以把他们判为“垃圾人口”,实际上,这些人恰恰是没有裁判权的。殷鉴不远,老舍是“现行反革命”,沈从文是“反动文人”……他们曾那么高贵,那么名声赫赫,不照样被打成“垃圾人口”吗?
一旦你被某些阶层认定为“垃圾人口”,你身上会被泼满了各种污水,你将不会有机会证明你不是反革命,无法证明你不反动,无法证明你不垃圾。
不要忘记,武则天时期的酷吏周兴设计那么好的瓮,正是用来给他自己用刑的。一个人犯什么罪、做错什么,就应该按他的罪行或过错得到惩罚。一旦认为法律应该区别对待,“垃圾人口”或者流氓无产者不值得法律保护,哪天你就会落入不被保护的范围。
另一方面,那些自以为是的审判者们,心目中大概只有一种活法,那就是像他一样“精英”、勤劳、勇敢、上进、充满正能量。他们假装忽视自身的各种先天优势,假装忘了还有很多人贫穷、病痛,无力地阻挡不幸,就把贫穷贴上强烈的道德败坏的标签。
殊不知,参差多样,是幸福的本源,你有你精英的活法,人家有人家窝囊的活法。价值观多元,才是一个现代社会。如果只允许一种评判标准,哪怕是把“成功”改成看起来比较美好的“贡献值”,如此单一的价值体系仍然很法西斯:谁有权利剥夺老、弱、病、残,以及无能者、懒惰者的生存价值?
现在的微博上常常听到一种非常简单粗暴的声音,就是“穷逼还生什么孩子”“屌丝还不快快基因灭绝”,经常不乏鼓掌声。这个思路很清晰,你穷,你没有资格;我是精英,我有资格(虽然“我”不一定动用这个资格)。不错,很多人,尤其是穷人,过不好自己的生活,他们对生活没有规划,也没有能力给自己、给孩子接受很好的教育;但你就有资格规定人家的生活了,你就能为人家的生活负责了吗?
说不定,你在另一些人眼里,你同样没有资格生、没有资格活呢。
很多年前,一部根据真人故事改编的好莱坞电影《性书大亨》令我印象深刻。拉里创立了色情杂志《阁楼》,成为色情行业的大亨,但此人粗俗下流,经常进行各种污蔑造谣,引出多桩官司,不仅患上艾滋病,而且被人寻仇暗杀导致终生瘫痪。他的官司最终进入了美国最高法院,并且成为了美国司法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他的律师的话很精彩:
“这是一个伟大的理念,是我们生存的意义所在。但自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为此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忍受一些我们不喜欢的事情。如果我们现在开始砌起一堵墙来禁止我们一部分人认为是下流淫秽的事情,很可能某一天早晨,我们醒来,发现这堵墙已经砌在它不该在的地方,到那时候,我们看不了什么,也做不了任何事情。这不是自由,肯定不是自由。”
坐在轮椅上的拉里,在打赢这场官司之后说:“当法律连像我这样的人渣都愿意保护的时候,你知道,它一定能保护所有人。”
比起拉里,很多没有加害能力的“垃圾人口”,只是贫穷和无能的“垃圾人口”,就太无辜了,他们什么也没有做,就已经被视为要清除的对象。
刻意把人分为优质和垃圾,然后清洗,或者呼吁法律和社会对他们区别对待,这是我听过的最恶毒的笑话。精英有没有?当然有,但那只能体现在文化、审美、教养、品味上面;在人格、人权和法律上,最精英的精英,和最可恶的人渣,适用的是同样的标准。
(原文标题为《精英和人渣,适用的是同样的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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