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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虹斌:坏作家是怎么混进文学奖的

2015-05-20 侯虹斌 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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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一年出版2000部长篇小说、另有约8000部长篇小说发表在网络或自费出版这样的国家来说,一年选一两部像样的、较好的长篇小说,有这么难么?


三年一届的茅盾文学奖又要开始了。5月15日,参评作品名单公布,初步认定共有252部作品符合《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所规定的参评条件,此次参评数量比2011年第八届茅奖多出72部。但最后选出来的作品仍然是5部。也就是说,能得茅奖的平均一年不到两部。含金量很高。

这个名单因为长,所以全面,既收录了过往茅奖得主的新作,包括韩少功《日夜书》,贾平凹《古炉》《老生》,刘醒龙《蟠虺》,王安忆《天香》,刘心武《飘窗》;也包括历年茅奖呼声很高的作家新作,包括苏童的《黄雀记》,格非的《江南三部曲》,严歌苓的《陆犯焉识》《妈阁是座城》,高建群《统万城》,肖克凡《生铁开花》《天津大码头》等;还有一些崭露头角、备受关注的新人新作(其实他们都不是新人了,只不过较为年轻而已),如笛安《南方有令秧》,路内《花街往事》,乔叶《认罪书》,葛水平《裸地》,等等。

当然,更多的是一般人听都没听过的作家、听都没听过的作品,包括我这个跑过文化线的专业记者,长期关注严肃文学的作家,也从来没有听过。

茅盾文学奖已坚持到第九届了。历届评出的获奖作品里,当然有一些大家名篇,在多年后仍然经得起考验,比如王安忆的《长恨歌》;也有一些当时甚嚣尘上,但终被历史证实是过眼云烟,如路遥《平凡的世界》;这两类作品得奖都是很有价值的,就算是后者,也代表了某个时代的价值观和文化取向。

另有一部分得奖作品,具备一定水准,但放在历史和时代中未必体现出很高的价值;这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毕竟杰作总是罕见的嘛。糟心的是,永远会有一些平庸、甚至是不及格的作品会混进这个名单里来。

这些“坏”作品是怎么混进来的?外人无从得知。

茅盾文学奖的一位前任评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了他的标准:

我对文学奖的最低限度的要求,不是看哪些作品应该获奖,而是看有没有不该获奖的作品获奖了——能避免这一点,就算是成功的评奖了。

这种标准已经很悲观了,对一个一年出版2000部左右长篇小说、另有约8000部长篇小说发表在网络或自费出版这样的国家来说,一年选一两部像样的、较好的长篇小说,有这么难么?

实际上,即便这么低的标准,也未必能做到。这里单纯是好作品太少,或是评委的判断力出了问题、水平出了问题吗?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评奖本来就是难事;就算诺贝尔文学奖,结果也不会人人满意。不过具体到中国的文坛,又有更实际的问题存在。

前不久,湖北省作协主席方方发表质疑当地人事部门的公开信,指其对T诗人的职称评选有问题。不谈其中具体的恩怨是非,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这位中学没有毕业的T诗人,做生意发财之后,以假学历调入作协。在获得鲁迅文学奖中的诗歌奖之后,他得到了如下东西:一,省文学院副院长之职;二,省作协副主席之职;三,被评为正高职称。方方反对的是他再次在各种条件都不够格的情况下还破格晋升正高二级(文科最高职称,相当于大学二级教授)。

这里先假设T诗人获得鲁奖没有任何问题,你会看到,鲁奖给他带来了太多的回馈了。而茅盾文学奖获得者数量稀少,又是分量最重的长篇小说,含金量可比鲁奖高多了,得到的回报就更多了。

鲁迅文学奖的奖金是5万元,尚且能为此争得打破头;而茅盾文学奖金在2011年之后每位得主50万,那就更是诱人了。但如果要我说,我觉得,连这笔钱都不算什么,即便得茅盾文学一分钱奖金没有,甚至要倒贴十万二十万,一定还有很多作家都愿意。

因为只要拿了这个奖,至少就会成为地方作协的主席或副主席,行政级别也上去了,房子也可以分了,各地另有一大笔奖金奖励。关键是,有官位,这个诱惑太大了,它将是一笔长期收益。

利益如果丰厚,而且不透明,运作空间就太大了。何况,还可以以“你们看不懂”来为部分低劣作品打掩护。所以,这些年,不管是鲁奖还是茅奖,“跑奖”的说法都络绎不绝。

茅奖评委会显然也很清楚这些弊病的存在,今年,中国作家协会再次修订《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新修订的条例重申了“评奖纪律”,除了保留“严禁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的规定之外,还特别强调:

评奖委员会成员和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须自觉遵守本条例和评奖细则规定的评奖纪律,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奖结果的不正当行为。如有违反,有关人员的工作资格和有关作品的参评资格均予取消。

这种寄望于几行字的规定能起作用吗?难。要是都这么自觉,中央哪里需要打“大老虎”?我愿意相信,评委们都是洁身自好的;但只要是暗箱操作,不透明,不独立,你就无法制止别人对你有猜疑。



如果往更深里说,茅奖的问题,还不在于可能的腐败,而是对作家行政化的一种深切的忧虑。茅奖,以及其背后的作协,不是一个民间行业协会,而是政府的分支机构,作家的身份,是不独立的;而这个奖,奖掖的作品也必须是符合这个官方机构的利益的。所以,对于执行得最好的作家,不仅可以得到具体的奖金,而且还可以在官场上给这位作家指派相应的位置。

前几年有人质疑,为什么得奖的茅奖作家全都是各个地方的作协主席副主席,到底是茅盾文学奖还是主席文学奖。这一点,倒要为它申辩,并不是因为茅奖只奖官员,而是作协把有名气的、被认可的作家都招纳做了作协官员,写而优则仕,像贾平凹、王安忆、韩少功、麦家、张炜等等一线作家,中国最有实力的作家,都被任命为文化官员,他们如何能排除掉?而那些在市场上闯出新路的年轻作家们,比如郭敬明,以及各路网络“大神”,也纷纷被收编,甚至成为当地作协的某主任、某官员,力求“野无遗珠”。

在这种情况下,茅奖或鲁奖,在外界看起来,就像是专门颁给文化官员一样了。一个奖与官场的关系如此紧密,难免瓜田李下;严肃性和神圣性,就这样被消解了,各种猜测纷至沓来,而且,无法证伪。

腐败并不是最可怕的,因为还可以用规则去限制,还能反腐;怕就怕在,即便评奖很干净了,却只能在一堆贯彻长官意志的作品里矮子里面挑高佬,没有生机、没有活力,真正的文学,必然被扼杀。

文学,本就应该有超越性,至少要具备“独立之意志,自由之精神”。作协,以及附丽于其上的奖,如果不能去行政化,作协“领导”下的文学必然是无法重拾初心的。

文学的初心是什么?我想,索尔仁尼琴的话很有代表性:

我深信,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文学有力量做到:帮助人们去识破并抵制阴谋家们及其所企图强制人们接受的一切;沟通各地区人们的感情以结束人类的分裂;让不同的价值观得以互相容忍与和谐;使世界各民族能深入而公正地了解彼此的历史并加以理解;让人们能感受他人的痛苦并引以为戒。

我就不相信,文学和现实的关系过于甜蜜,与利益结合得太过紧密,如何能够“感受他人的痛苦”,如何能跳出利益来说话?也就更难指望能有兼容并包、草长莺飞、百花齐放的文学盛况了。

(本文原标题《茅盾文学奖与利益的关系太过甜蜜了》)



作者:侯虹斌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历史小说作者,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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