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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举:歧视非985简历其实是合理的

2017-08-22 刘远举 大家


文 | 刘远举


在安徽卫视《学霸是怎样炼成的》节目中,刚毕业的“简历帝”小何,大约参加了150场多招聘会,每场投简历100份,结果大多石沉大海。针对这个现象,有人事经理直言,会对非985大学生区别对待,非985的大学生的简历,很可能都不会被从招聘现场带走,而是被扔进垃圾堆。刺激性的言论把“歧视非985大学生”这个话题推到大众面前。

批评先指向了企业的人力资源员工,认为他们应该看完简历,这不但是给非985学校的学生一个机会,也能避免企业漏掉好的人才,毕竟,非985的学生也可能拥有非凡的简历。但是,真实情况并不是企业的人力资源员工偷懒。



HR的工作目标,精确的说,并不是给企业找到人才,而是在给定时间,给定成本之下,在众多的毕业生中,找到有能力胜任工作的人。整个招聘工作的经费预算、时间预算,都是有限的。在校招季的宣讲、简历初选阶段,一组员工要跑全国很多地方,一个地方往往只有两、三天的时间,企业收到的简历非常多,特别是一些大企业,几个专业总共会收到上千份简历,HR根本没有时间去完整的读完所有简历的全部内容,他们肯定要找到一些办法去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反过来说,如果在招聘中取消学历,取消985、211之分,则会极大的增加招聘的成本。

理论上,985、211是一个信号,概率性的反映一个人的水平。简历也只是一个信号,比并不足以真正反映一个人的才华,要想了解一个人,三个月的试用期甚至都是不足的。那么,既然985不能判断一个人,简历同样也不行,所以,非985歧视解决了,还会有简历歧视。只到每一个应聘者都得到试用机会,所谓歧视的说法才会结束。但显然,企业不可能这样深入的去了解每一个应聘者。只要企业给招聘设立成本上限,招聘工作中一定存在因为预算限制导致的不完美情况。这不是歧视,这是给定条件下的竞争的简化。

实际上,这是任何一个行业的常态。举一个熟悉的例子,任何一家媒体编辑都不可能看完投稿信箱中的每一份邮件。相反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往往是向熟人约稿,因为熟人工作质量可预期。在这里,熟人与985的意义是一样的,起到一个信号的作用。但是,投稿邮箱中有不有好的作品、被埋没的才华呢?一定有的。


除了简化成本的信号机制,简单的简历筛选方式,还源于中国式的人情社会。实事求是的说,中国大学生的简历可信度,是存在问题的。谎称自己的是班干部、参加过多个社团组织、和老师一起参加过各种研究型的或应用型的课题项目,这都是常见的谎言。除了各种经历之外,成绩也有很大水分。学校不一样、老师不一样、学生的成绩本身也无法直接比较。一个三本大学的90分,与名校的90分显然是不可比的。而且,现在的大学都有学生就业方面的考察指标,在指标的压力下,学校为了帮助学生就业,也有动机帮助学生造假,比如改一下绩点、提升一下分数,重修的变为没有重修。

这个现象不光存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也存在中国大学生的留学申请过程。现在好一点的学校都要求学生的GPA达到3.0,相应中国大部分学校100分制的80分。为了达到这些指标,一些学生不惜铤而走险,去贿赂学校,改成绩,甚至私刻公章做假成绩单。国外的学校也不傻,发现学生能力与绩点对不上之后,越来越多的学校要求中国学生去做成绩单的认证,增加面试的次数。其实,又有什么认证能胜过学校与老师帮助学生的“好心”呢?

这种造假甚至成为中国学术体系的一种风气,教授造假、论文造假、中国留学生作弊,这种新闻并不少。这一点,中国的HR自然明白,但他们仍不可能一眼识别出来,也不可能花精力去调查,所以,他们集体性的降低了这些指标的权重,起码在初筛阶段,转而寻找简历上不能造假的硬指标。

这个时候,简历上还剩下什么?无非学历、学校、四六级。以四六级为例,为什么四六级这么重要,真实的原因并不是大家对英语有多看重,而是它是中国大学生唯一的统一考试,是一个硬指标。考虑到语言学习的特性,即勤奋一定能出好成绩,4、6级考试可以向HR提供一个可靠的描绘学生勤奋程度的真实的指标。实际上,学校、学历、英语四六级,他们本质上都源于国家的统一考试。这是非常硬的指标。反过来说,所谓豪华简历,更多的是那些相对较软的软指标,这些指标在初筛阶段,权重都非常低。



硬指标除了源于统一考试,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不能造假,只需上网即可查到。应聘者初筛简历的时候即便谎报过关,但最终会被发现,所以不会在这一点上造假。与此同时,看学历、看学校、看文凭,虽然不能完全反映一个人的能力,但却大概率的与一个人的能力相关。这个办法简单、甚至粗暴,注定有缺陷,但却能低成本、高效率、大概率地找到合适的人。由此,也构成了所谓中国大学生找工作中的三大歧视:学历歧视、学校歧视、英语过级歧视。不过三大歧视背后,是学生在国家统考中的努力与胜出。

鄙视链的形成,还有一个原因是劳动法。根据劳动法,员工证书作假,构成以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不过,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定义,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这是狭义的指由于简历造假的那一部分,直接导致了用人单位做出了录用决定,反过来说,知道真实情况,用人单位一定不会录用。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以简历造假为由无责任的辞退。曾经有这样的案例,公司发现学历造假之后要求辞退,员工起诉,法院认为,公司学历要求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岗位能力要求,但公司与员工续签了劳动合同,员工也因为工作出色,还受到过公司的表彰,这都证明了员工满足岗位能力要求,所以,学历不构成合同无效的基础。



对于大学生而言,技能几乎是一张白纸,除了专业学历、证书之外,都不构成专业能力的证明。这就意味着,其他诸如社团活动、课外实践、成绩高低,即便造假,都很难直接构成企业无责任辞退的理由。那么,既然在这些方面造假无风险、无责,企业选择弱化这些指标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那么,学校不好,没有过四六级、是不是没有出路了呢?其实也不是,不过,很可能要比别人付出更多一些。这是合理的,也很好理解,在比赛中,如果落后了,要想赶上来,显然得更努力一些。

是金子总会发光,在职场中,有这样一种现象,当人有了几年的工作经历之后,学历、学校、四六级都不在重要,甚至连简历都不再需要,只需和HR、老板谈谈即可。这是由于工作业绩、圈内形成的评价、面试时的工作经验对谈,都很难造假。某种程度上,这相当于大学时代的课外实践、社团、成绩都软指标,变成了硬指标。有了这些对企业来说更有价值的硬指标,学历、学校、英语过级当然就变得不再重要,所谓鄙视链也自然消失了。

【作者简介】

刘远举 |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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