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静:村庄里的另一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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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如果用于文学的世界,大概也是一种理想吧,但其实大部分人都在追随或者被裹挟在主流的幻觉中。黄永玉这种跨行到文学来的写作者,反而可能是任意而行的,一部《无愁河的浪荡汉子》写起来就跟童年时间一样缓慢,所以有人无感有人挚爱。作家芳菲是挚爱者,她把黄永玉读成了一种方法论,因读黄永玉《无愁河的浪荡汉子》而写了一本书《沿着无愁河到凤凰》。细细碎碎追随着文本里的世情,去体察和理解,也的确提供了一个逆潮流而上的思路。黄永玉的长篇可以有许多理解的方式,但让我最有感触的是芳菲把他放置在现当代文学中的离乡主题中,放置在世界文化背景中的离散主题中,别开一路,“故乡与时代,把他顺溜送到外面的世界来,而现在,他要凭借自己的力气逆流而上,不仅是回家,更是肩负为故乡,为自己,把忧愁打扫干净的使命。”
黄永玉创造了来自故乡的神圣秩序,这个秩序是由山水、文化、信念、人物、时势等等在长期的磨合中生长出来的。在芳菲的理解里,黄永玉整部自传长篇,就是为了描写这个大的秩序而写的,《无愁河的浪荡汉子》不像传统意义上的任何小说,与其说它的中心和动力来自于传统人物或戏剧性,不若说它的动力来源于对这种神圣秩序的默默领会,那些喜怒哀乐,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场景,目之所及,到处都是这个秩序的体现者、维护者。从大秩序的维护者们中间,她梳理出了一条由当地杰出人物组成的元气相传的脉络,即陈渠珍、沈从文、黄永玉三位凤凰城“山水土地的护法”人物系列。黄永玉、沈从文已经广为外界所知,而陈渠珍先生相对陌生,他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湘西统领,在军阀混战的年代,给湘西保了二三十年的平安。积极尝试湘西自治,社会改良,带来难得的太平景象,著有《荒艽尘梦》《军人良心论》。沈从文曾经是他的文书,多少年后,他说“这个稀有的人格和精神,影响了我一辈子”。
山水、秩序、人格的赓续,是芳菲从黄永玉的小说中领会到的力量,这是故乡“荒芜”“失血”的修辞之外的另一种思路,所以不能以个人回忆录和地方性札记的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这是百年中国第一部怀着文化信念的回家之作,“跟黄永玉回故乡,是看他在已经变化的故乡中,怎么自处,怎么努力,记忆如何成长为信念,又面向未来的生命。”
黄永玉故乡的神圣秩序,脱不了其间的天地人,也是因为几位前来后往的代表人物,才让世人看到了这个秩序的人格化。而这个秩序在普遍的故乡、乡土甚至是农村到底所谓何物,何处着落,最近阅读了格非的长篇小说《望春风》(《收获》1期),仿佛使得这个问题又明了了一些。《望春风》的外形是一个少年的成长史,母亲远离村庄,成为另一个秩序(城市和革命)里的人,父亲是个算命人,怀揣着一个秘密在1966年自杀,于是“我”成了一个父母空缺的少年,在村庄里接受教育(父亲赵月仙对人心的理解,唐文宽的故事闲话教育,赵锡光的识字教育),经历那个年代的人伦、日常和变异,最后被遥远的模糊的站在革命前沿的母亲接走。
实际上小说的主角是儒里赵村的社会秩序,村书记赵德正与“高家帮”(主任高定国、高定邦和他的副主任妻子梅芳)虽然一直不和,但也没有陷入“斗争”思维,在关键时刻,“高家帮”都是出手援救赵德正的带头人。比如涉及到“文革”一段历史,小说中没有如许多小说中惯常的“戏剧化”,而是把那些波折融化在儒里赵村的社会秩序里,上面有人设计陷害书记赵德正,最后的结果是被村里的男人们反将一军,并没有触及他的生活和安危,一切也就不了了之。赵德正去职之后,燕还旧窠,仍回祠堂,当了一名仓库保管员,妻子春琴说“定邦这个人还算有良心”。王曼卿这个被赵孟舒带回村庄,后被唐文宽接管的风尘女子,她有着跟赵孟舒、唐文宽令人艳羡的生活情调,又和村子里的男人们纠缠不清,居然也维持着和谐,就像冯师娘容忍丈夫的相好文英最后伺候赵锡光。
从这些细节来看,对于历史的表现,《望春风》给出了许多解读式的呈现,借着一个村庄的有机运行,有惊无险地度过了漫长的历史,以及当代历史上最被叙述关注的“文革”年代。革命(母亲的系统)和反革命(父亲的上线们),其实都是以非常微弱的余波方式到达这个村庄的,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或者是以一个秘密的方式存在,有待时间来解开。正是村庄既有的秩序,让人们各司其职,各安其安,让唐文宽这样的怀着秘密的外乡人成为村中少年们童年的快乐之源,让赵德正这种孤儿,也能在成为书记后,有模有样地规划大事。当然也会创造出那些不守规则秩序的“叛逆者”,比如堂兄赵礼平,他聪明而蛮横,不讲规则,把阴谋当游戏玩,把游戏玩成阴谋,他可能成为秩序的破坏者,也是未来历史发展中走向强势的人。对曾有的秩序的呈现,当然有格非所说的偏见,“惟有我打小生活过的这片土地,才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才是值得终生守护的地方。”但也一定是一种真实的历史,连同这份偏见。
贾平凹的《极花》(《人民文学》1期)也是一个有关村庄的故事,胡蝶是一个打工的女孩,跟着母亲住在县城的出租大院里,热爱城市嫌弃乡村,一直想去除掉身上的乡村气息,也正是这一点虚荣让她轻易地被骗走。在城市的生活刚刚开始,却被拐卖到一个连绵不绝的黄土高原上的苦寒的村子,连自己有山有水有稻有鱼的老家都比不上。整部小说就是以第一人称讲述胡蝶在村庄里遭遇的一切人事,这个乡村的现状极为贫困,种土豆、挖极花和种血葱是经济来源,是一个被城市吸走了血液的千千万万个没有生气和活力村庄之一。村里有什么呢,有一群光棍等待着媳妇,监视着拐卖来的女人,等待着繁衍子孙;当然也有像另一个女人訾花那样的,在城市里做过妓女,回到乡村出嫁但拒绝同村里的男人生孩子,那是另一种绝望和嫌弃。有一些满世界挖极花的人,还有走村串乡赌博的偷鸡摸狗的。
从抗拒、逃跑到落地生根——孩子出世,圪梁村的村人会的东西胡蝶都学会了,差不多已经成为了村里的一部分。小说此时又有一个转折,胡蝶母亲通过警察、媒体联合找过来,胡蝶被救回去,回到那个出租大院,胡蝶陷入尴尬,成为众人观赏的对象,落入“洞”一样的陷阱。小说在这里急转而下,相对于胡蝶在村里的篇幅,被救后的情节短促而简单,她很快忍受不了周围的目光和母亲对自己人生的安排,只身一人重走被拐卖的路,重新走进那个村庄。
小说的最后几乎是一段抒情式的回归和认同,“我现在当然知道了圪梁村是什么省什么县什么镇的圪梁村了,那是要坐一天一夜的火车才能到县上,然后再从县上坐公共班车走一天到镇上,再从镇上去圪梁村,步行需五个小时,若能遇着汽车或拖拉机,顺路搭上了,多半天可以到达。”除了城里遇到的尴尬,已经与那片土地建立的感情和儿子,其实应该还有另外的东西。村庄还有另一面,比如那个超越性的人物形象老老爷,有一种半人半仙的色彩,上自天文下知地理,胡蝶对老老爷这个人物有一种震惊感:这么一个偏僻龌龊的村子里,有这么一个奇怪的人,我觉得他是那么浑拙又精明,普通又神秘,而我在他面前都成了个玻璃人。他像山村秩序的守护者,从村里的干部到老一辈、年轻人都在无形地信任遵从他,他也以自己的智慧和信念护佑乡邻,比如那个送给村人的具有护身作用的彩花绳,胡蝶即使返回城市都没有丢掉它。
这个村庄还有一种业已形成的生活美学,小说中有一个细节,麻子婶剪花花,这个地方花草瓜果少,遇上死人祭奠,或是逢年过节供神奉祖,必须献上花朵和瓜果,以前是用面粉捏成花果的形状在油锅里炸,后来为了省事和方便,就拿纸来剪,再后来就是用纸剪用布剪,用牛皮驴皮树叶剪,不管草木花卉、飞禽走兽、山川人物,能逮住个形儿都剪,剪出来的都叫花花。花花不再是祭奠用的了,它成了一种装饰,又从装饰变成了一种生活。
老老爷是一个乡村魔力的化身,其突兀和神秘,大概就是村庄找不到精神和重生的当代困惑吧,但从祭奠的瓜果鲜花,到剪花转化的生活美学,却透露出村里人对此地生活的爱和专心,朴实而稳妥。
当然这些对于一个健康、自足的乡村秩序来说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魔幻色彩的人物,以及一种在地的美学,都远远不够,即使让胡蝶在走投无路中选择回去,它依然要面临生存意义的问题。所以贾平凹在《后记》中的义愤就在所难免,“我是回乡知青,我想,去到了农村就那么不应该,那农村人,包括我自己,受苦受难便是天经地义?拐卖是残暴的,必须打击,但在打击拐卖的一次一次行动中,重判着那些罪恶的人贩,表彰着那些英雄的公安,可还有谁理会城市夺去了农村的财富,夺去了农村的劳力,也夺去了农村的女人。谁理会窝在农村的那些男人在残山剩水中的瓜蔓上,成了一层开着的不结瓜的谎花。或许,他们就是中国最后的农村,或许,他们就是最后的光棍”。
在乡村倾圮成为主流叙事的时候,同时在三部长篇小说中发现乡村的传统和秩序的力量,也许是偶然,或者还有过度解读的嫌疑,但我想,除了揭露、黑暗宣泄之外,应该还有其他思路,尽管它如芥子之光,却是可照耀整个须弥,也是一个以文学进入乡村令人启发的思路。
▲ 《无愁河的浪荡汉子》,黄永玉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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