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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应:已登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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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春芳

责编:杨阳近日,网传一名92岁老人因烧秸秆被要求写检讨书并拿着拍照,引起舆论关注。网传图片中,老人手举的检讨书上写着:“我是XX村二组村民刘某某,现年92岁,没按上级严禁秸秆焚烧的要求,在地里焚烧秸秆,被区领导发现,经村干部批评教育,我知道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永不再烧秸秆。”落款是2023年9月4日。


最新进展当地通报

已退还100元罚金并登门致歉


9月7日凌晨,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8月29日,流西河村干部在秸秆禁烧巡查中,发现刘某某在自家农田里焚烧秸秆,村委会对其处以罚款100元,并将情况通报给家属。检讨书为老人刘某某家人代写,村委会委员李某某将刘某某手持检讨书的照片拍摄并发至村民微信群,目的是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通报表示,此事发生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流西河村村委会执法主体不当予以纠正,100元罚金已退还。镇纪委对主持村两委工作的村党总支副书记黄某给予诫勉谈话,区监委派出濂水镇监察组对李某某工作行为和方式不当给予诫勉谈话。镇党委副书记带领李某某登门向刘某某及家属当面致歉,获得了刘某某及家属谅解。


来源:河北新闻网、杭州日报、华商报、大皖新闻

监审:李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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