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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获救了!
全媒体记者:林涛
通讯员:王星博编辑:常明明
9月16日,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山东堡海防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16日上午9点,山东堡海防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了一只棕褐色有斑点的鸟,翅膀严重受伤无法飞行。据以往救助经验,民警推测它为某种隼科鸟类,先行将其小心带回派出所避免二次伤害。随后,民警立即与秦皇岛市鸟类收容救助站取得联系,经过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燕隼。据了解,燕隼俗称青条子、蚂蚱鹰,体形比猎隼、游隼小,为小型猛禽,以小鸟、昆虫为食,在我国较为常见。目前,受伤的燕隼已交由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后续治疗。
山东堡海防派出所民警将受伤的燕隼转交给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图片由王星博提供)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遇到受伤野生动物应及时联系相关救助部门,擅自捕杀食用野生动物不仅存在安全风险,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统筹:田哲轶 唐晓辉
审核:卢冀明 刘菡 郭晨蓉监审:孙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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