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安排资金31.98亿元,将这样办好30件民生实事
▲《遂宁日报》5月12日03版截图
安排资金31.98亿元
办好30件民生实事
5月11日上午,2021年全市30件民生实事暨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新闻发布会举行。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的30件民生实事主要涉及教育卫生、就业养老、困难救助、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多个方面,共计划安排资金31.98亿元。
其中,减免幼儿保教费、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现符合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全覆盖、新(改)建农村公路等22件为继续实施项目;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乡村客运线路提质升级工程、支持行政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8件为今年新增实施项目。目前,30件民生实事项目涉及目标任务已分解下达。
新增民生实事将这样落实
为1.2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
该项目资助对象为1.2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我省相关文件规定,高中助学金平均补助约2000元/生·年。
市教育体育局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申请、审批程序,严格国家发放高中助学金政策和台账的统计管理,确保高中助学金及时准确无误地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任务目标人数1.24万名,下达资金2281万元,该项目分两季拨付资金,春季拨付在5月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资助资金发放监管平台进行发放。
代缴4.38万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全面落实养老保险费代缴制度,对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减轻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压力。
截至目前,我市已落实代缴困难群众养老保险资金1293.34万元,确保代缴4.38万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全面到位。
实施6个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今年,市委、市政府将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首次纳入民生实事,我市船山区育才路街道、介福路街道,安居区柔刚街道、凤凰街道,射洪市平安街道和沱牌镇等6个地方被列为全省试点。
为保障项目实施,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乡镇(街道)的困难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残疾人保护等事项集成服务。同时,我市制定了标准规范,我市社工站建设已走在全省前列,今年重点是出台社工站的建设、管理、运营标准,培育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确保项目规范化、专业化运行。
实施乡村客运线路提质升级工程
该工程在去年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符合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客车目标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提档升级。
全面推进农村客运“金通工程”,实现农村客运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标准,今年市交通运输局要对农村客运实现“四统一”,即LOGO统一、车身外观统一、招呼站(牌)统一、从业人员标识统一。
今年,我市将以创建“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市为目标,全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发展,根据各地各村道路条件、人口规模、出行需求,按“一村一策”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逐一完善升级农村客运服务体系。
目前该项目工作已安排资金300万元,正在有力有序推进,预计6月完成此项工作。
为96661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
今年,把发放高龄补贴纳入民生实事进行落实。据了解,现补贴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25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2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50元。
为保障项目实施,市民政局通过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利用民政微信微博网站、遂州养老微信公众号、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高龄补贴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开通线上服务方便申领。在保留线下服务的同时,在全省率先开发高龄补贴系统和遂州养老APP,目前在船山区试点高龄补贴线上申请和年审业务。
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
我们这样做
今年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主要涉及开发楼盘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小区消防通道长期被违规占用、城区电动车管理不规范、城区公共厕所脏乱差等问题。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各项整治工作正有序开展,部分问题整治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
01整治“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资质不明,过度宣传,增加学生负担,且不利于教育发展”问题
整治措施:今年以来,市教育体育局围绕“校外减负、规范发展”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严审批,强监管,破难题,促规范”要求,按季度细化整治任务,依清单明确整治重点,全力开展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凝聚一个共识、把好一道关口、健全一项制度、用好一个平台、整治一批机构”,会同市场监管、民政、公安、行政审批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坚决打击和取缔违规违法校外培训机构。强化“联动机制、监管机制、保障机制、宣传机制、发展机制”,确保整治工作行动不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适时更新公布“黑白名单”。
02整治“部分开发楼盘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未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等问题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通过建立“问题楼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督促指导辖区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监管职责,制定“问题楼盘”整治化解方案,明确整改路径和整改时限。
研究制定了领导包案制、强化督促指导、监控交付环节、逐步消除存量、加强预售监管、完善长效机制六个具体举措。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市级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销售、设计、施工、验收、服务等各方面工作。
整治“城区部分道路窨井四周不平整,井盖松动、沉降或高出路面,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整治措施:坚持依法治理。落实窨井盖权属单位或管理方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管理,不断完善窨井盖安全管理法规制度。坚持创新驱动。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推动窨井盖安全管理模式创新,增强窨井盖安全性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明确“四项任务”,重点开展井盖普查建档,重点推进安全隐患治理,重点规范建设施工管理,重点加强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
强化“四项保障”助力整治工作见长效,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文化广电、12345热线等部门和供水、排水、燃气、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组成的窨井盖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协调解决窨井盖管理中的各种问题。
整治“城区公共厕所脏乱差,设施陈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整治措施:坚持属地原则,督促指导各辖区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完善更新市城区184座公共厕所的硬件设施设备、优化管理服务。更换不达标厕所、无改建条件的厕所,使用环保公厕,确保投用公厕干净整洁、无异味。
强化公厕标准,按照最新设计标准和建设标准,抓好新改建计划,完善厕所功能,提升如厕环境。
强化公厕管理,建立分级管理制度,提升公厕服务质量,督促各辖区结合实际制定公厕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合理配备公厕管护人员,确保公厕按计划建得起、用得好、有人护,让群众满意。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系统的考核评价体系,把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纳入目标考核,制定监督检查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借助“万众厕所文明大行动”、每年的“11·19”世界厕所日等平台,围绕“文明如厕,从我做起”活动主题,策划部署厕所文明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文明如厕氛围。
整治“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不高”问题
整治措施: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加强对各辖区工作指导和协调力度,推动解决具体问题。
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督促各辖区有关部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业主履行义务和依法理性维权,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格局。
严格督导检查,细化分解全市年度目标任务至各辖区,明确任务分工。建立推进情况月报表制度和定期考评通报等工作机制,每月通报“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整治问题台账”化解处置工作进展,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逗硬奖惩。
整治“小区消防通道长期被违规占用”问题
整治措施:继续借助小区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从源头解决停车和通道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工作部署,年内,将新开工227个老旧小区的升级改造,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按照政府的改造方案,积极协调自规和住建部门,建议通过减少绿化和拓宽小区周边道路的方式,解决改造的227个小区停车和消防车通道问题。
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惩处。建立和住建、市场监管、银监系统、交管等部门的联合惩戒机制,针对不履职,对消防车通道堵塞放任不管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处罚的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针对有车位而不服从管理和劝告的车主,在处罚的同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通过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管理。
整治“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
整治措施:为全面落实整治,市市场监管局将以“监管树权威、维权保民生、服务促和谐”为主题,不断加大城乡接合部、农村集贸市场及校园周边商品质量监管,突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料等消费品和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产品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自2021年5月7日开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制定方案,广泛发动宣传;抓实集中整治,震慑违法犯罪;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组织开展乡镇、城乡接合部和学校周边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市不低于300批次。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侵权假冒行为,严厉惩治违法责任主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
抓好评估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治中找准薄弱环节,补齐监管短板。采取开展市县两级的联合执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有效方式,完善协作机制,凝聚监管、执法合力。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形成日常巡查、问题整改、案件查处等一体化长效监管机制。
整治“违规占用人行道、空地、绿地设置广告标牌”问题
整治措施:精准锁定现状。根据辖区摸排和行业自查结果,在6月底前锁定现有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的准确数量,严格控制新增,对违规设置的逐一制定整改(拆除)方案。完善技术审查标准。督促自规部门10月底前编制完成《遂宁市中心城区户外店招广告规划》,健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监管工作的技术规范和导则标准。建设网络监管系统。
对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等进行“实体编号+二维码编号”管理,力争年底前建立身份信息电子档案库,实现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行政执法部门监管的网络联动管理模式。
整治“城区电动车管理不规范,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非法加装遮阳伞(篷)等问题突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10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问题
整治措施:为全面落实这两项“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行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过完善交通设施设备,强化宣传引导,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以及加强协作配合4个方面发力,力争提升群众满意度。
全面排查涉及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车通行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清理标志标线缺失、不清晰和人行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不科学、配时过短以及人行横道过多、过密影响通行等问题,在城区主干道探索建设请求式人行信号灯,合理分配通行权,减少人车冲突。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强化警媒联动,发挥阵地优势,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多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宣传整治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先“主”后“次”,逐步拓展,梯次推进,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加快科技力量建设与运用,提升管控覆盖面和有效率。
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强化工作联动,努力形成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来源:全媒体记者 黄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