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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副省长: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对疫情捐赠款物一律不准收手续费、管理费

据媒体报道,2020年2月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部署。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书坚王书坚在现场强调,对于疫情捐赠款物,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一律不准收手续费、管理费,让每一分钱都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主编有话说201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条规定,慈善组织收取的年度管理费用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百分之十,且必须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特殊情况下,年度管理费用难以符合前述规定的,应当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

也就是说,《慈善法》允许慈善组织收取管理费用。如果有慈善组织自愿不收管理费用,当然是好事;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代表政府的副省长下令所有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一律不准收管理费用,显然是不合适的。

非常时期采用强制手段确有必要,但也必须在国家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违法不是?

大灾大难面前,别慌别冲动,请保持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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