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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财两缺,公益组织如何“玩好”数字化?

easy!公益机构如何练摊筹款?最全攻略来了!公益组织接受基金会资助,不用开票!恋爱式资助,共创美好选秀式资助,该说NO吗?志愿者协会号召会员自愿捐款,属于非法募捐?做公益不懂法会吃亏的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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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万元招的是志愿者?这是对志愿者的不尊重!

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今天,有伙伴在公益慈善论坛微信群分享了抖音号“青春浙江”发布的一条视频。视频大标题为“杭州月薪万元招核酸志愿者”,并配有招聘信息截图,以及网友咨询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对方表示招聘信息是真的。资料显示,“青春浙江”为共青团浙江省委官方账号。另外检索发现,公众号“浙江大健康”于4月27日19:25发布原创文章《日薪300到500元!杭州多家社区医院招聘核酸采样兼职志愿者》。进一步的检索结果显示,该文首发于钱江晚报·小时新闻“大健康栏目,标题为《杭州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核酸采样兼职志愿者,日薪300元到500元不等》,其中配发的图片也出现在”青春浙江“抖音号视频中。大家有没发现什么问题呢?只要您对志愿者或志愿服务稍有了解,想必您也会注意到其中几个关键词:志愿者、招聘、月薪/日薪。是不是有一种怎么看都别扭、极不和谐、自相矛盾,甚至哭笑不得的感觉呢?先看下我国2017年出台的《志愿服务条例》相关条款: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第三条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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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8000元招募杭州亚运会志愿者?骗人的!

easy!公益机构如何练摊筹款?最全攻略来了!公益组织接受基金会资助,不用开票!恋爱式资助,共创美好选秀式资助,该说NO吗?志愿者协会号召会员自愿捐款,属于非法募捐?做公益不懂法会吃亏的!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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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自然基金会:本世纪末海洋微塑料污染或将翻50倍

easy!公益机构如何练摊筹款?最全攻略来了!公益组织接受基金会资助,不用开票!恋爱式资助,共创美好选秀式资助,该说NO吗?志愿者协会号召会员自愿捐款,属于非法募捐?做公益不懂法会吃亏的!
202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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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协会号召会员自愿捐款,属于非法募捐?做公益不懂法会吃亏的! | 公益杂谈

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某志愿者协会经常在会员微信群发起“日行一善”捐款活动,让大家在群里自愿发几元钱的红包,积少成多后用于开展助学助残等慈善活动,也会在群里公示捐款名单和用途。但是最近却被人举报了,当地民政局说志愿者协会不是慈善组织,没有募捐资格,不能开展募捐活动,必须立即停止。这家志愿者协会募集资金的做法,很多民间公益组织都在用,那么到底合不合法?民政局的说法是否正确呢?根据《慈善法》的规定,慈善募捐包括两种方式: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其中,公开募捐的主体必须是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的方式包括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活动,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以及其他方式。上述志愿者协会在会员中开展募捐活动,显然不是面向社会公众的,所以不属于公开募捐,而是定向募捐。还没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志愿者协会,能不能开展定向募捐呢?当然可以!我们知道,《慈善法》禁止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开展公开募捐,但并没有任何条款禁止社会组织开展定向募捐。《慈善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开展定向募捐。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应当在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的范围内进行,并向募捐对象说明募捐目的、募得款物用途等事项。”并不是说,志愿者协会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后才能开展定向募捐,而是只要依法登记为社会组织,即便还没有被认定为慈善组织,也可以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自登记之日起依法开展定向募捐,并不需要取得什么资格或资质。所以,民政局以没有募捐资格为由叫停志愿者协会的定向募捐活动,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过,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虽然可以定向募捐,但如果操作不当也可能违法违规。在此,也强烈建议公益伙伴认真学习和掌握《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一方面,做公益知法、守法,可以避免因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作出违法违规之举,进而授人以柄被举报,被民政等政府部门处罚,并遭受舆论危机。比如以机构名义开展定向募捐时,按相关财务规范应该由机构对公账号接收捐款,不能由私人收款。但很多时候在微信群内组织会员发红包进行捐款时,收款的往往也是私人微信账号,甚至收到捐款后也不入账就直接用于慈善活动支出。为降低法律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建议指定一微信号为机构专用账号(不私用),负责接收捐款并定期提现至机构银行账号,全程接受大家的监督。另外,根据慈善法,定向募捐仅限于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如果有人将群里的募捐信息转发到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平台扩散开来,性质就变成了公开募捐,涉嫌违法公开募捐。另一方面,公益组织和公益人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避免因民政等政府部门执法不当、被人诬告等导致自身权益、社会形象受损。如某地民政部门曾向某公益机构下达处罚决定书,称99公益日期间其工作人员在朋友圈开展非法公开募捐,也没有资格接收社会捐赠。但对99公益日稍有了解的伙伴都知道,期间开展筹款活动的公益项目都是有公募机构背书的,公众的捐款进入公募机构的账户,非公募机构作为执行方以公募机构的名义筹款,只要不直接接收社会捐款,就是合法的公开募捐;而且,平时如果有社会公众主动向公益组织捐款,公益组织直接接收即可,并不需要具备什么资格。面对类似的不合理处罚,公益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引用相关法律条款为自己辩护,要求相关政府部门撤销处罚决定;也可以追究诬告、诽谤者的法律责任,令其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所以,要想安心做长久的公益,一定要知法、守法,更要用法律保护好自己,要不然会吃亏的!如果大家在做公益过程中也有过类似遭遇,欢迎留言分享或发表意见哦!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素食者,于2006年创办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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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严苛的舆论环境,正在压制公益事业的发展 | 行业观察

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最近,发生两起“公益”被舆论“爆锤”的事件:1、长沙善吟共益(龙晶睛)违规公开募捐被处罚长沙民政: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在官网等平台公开使用收款二维码,涉嫌违规公开募捐,给予警告行政处罚,责令其于60日内将违法募集财产11845.4元退还捐赠人。财务管理总体规范,未发现有分配获利、关联交易等明显违规行为。网友:网红打卡式支教、作秀、敛财……2、西安小蜜蜂基金会“困境少女卫生包”项目被质疑支付宝公益:“困境少女卫生包”项目存在预算不合理、项目设计不科学的问题;预算比价流程过于简单、预算设计不严谨、预算披露不规范。卫生包物资采购缺乏科学指引,合理性存疑。项目下线处理,进行整改。网友:做假账、谎报物品价格,昧着良心将脏手伸向山区女童,打着捐赠旗号赚脏钱……,为困境期女童提供生理期物品,项目的发起人却是男性!有没发现,长沙民政、支付宝公益的处理结果,与网友们的评判结果,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完全不在同一个频道啊!一方的处理结果,以客观事实、相关法律条款或平台规则为依据。另一方的评判结果,作秀、敛财、做假账、赚脏钱……罪名这么大,可是证据在哪儿呢?有谁出示过?还是说,舆论审判全凭强加罪名,说你敛财就是敛财,根本不需要出示什么证据,更不需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呢?这算不算针对公益的网络暴力、霸凌呢?从2006年创办公益慈善论坛至今,作为公益领域的一名观察者,我也目睹不少公益事件,对舆论力量之强大也有深刻感受,但越来越多的却是深深的担忧。因为,当主观臆测不关心真相,非理性的质疑只顾宣泄情绪,失控的舆论变成暴风狂浪,全靠信任粘合的公益小船,瞬间被撕成碎片,是那么的脆弱不堪。如此这般,还会有多少人敢做公益呢?为了应对众多非必要、非正常的舆情压力,公益组织会浪费掉多少精力和资源?让舆论重压之下的公益组织顾虑重重,小心翼翼,不敢放开手脚做事,中国公益事业何日才能发展壮大呢?若公益一直被压制在小众范围,在舆论的苛责中艰难求生,我们何时能迎来人人可公益的时代?做公益有多难,真的是谁做谁知道,这是那些假装做公益,或从不做公益者很难想像和理解的。所以,在如此严苛甚至畸形的舆论环境下,那些还能长期坚持做公益者,无疑是最值得尊敬,也是最需要保护的!过于严苛的舆论环境,正在压制公益事业的发展因现代公益文化尚不成熟,加上缺乏了解和参与公益的机会,公众对公益或怀有过高甚至不切实际的道德期待,或认知存在较多的误解与偏见,当原本弱势的公益组织及整个行业反复遭受舆论苛责,必会加剧不信任,导致公益生态进一步恶化,不利于公益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1、受传统、过时的观念影响,公益领域被视为净土,公益人被圣人化在很多人眼中,公益领域被视为不惹尘埃的人间净土,公益人是道德高尚、人格完美的圣人,无尘无瑕、不在乎虚名,无欲无求,一心利他济世,行事低调不为人知。在人们过于理想化、甚至反人性的期待下,公益人常被塑造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完美圣人”——不能犯任何错误,不能有任何道德污点,不能有任何私心杂念,不能高调地宣传自己,不能贪恋舒适富足的生活,只能崇尚节俭清贫,最好放弃高薪不拿一分钱工资,只喝白开不喝咖啡,出差只坐火车硬座不坐飞机,同时不穿名牌,不吃大餐……然后省下更多钱做公益(难道苦穷惨才像做公益的样子?),否则就是虚伪、作秀、贪婪……道德败坏,不可饶恕!于是,公益机构或公益人一旦置身舆论风暴中心,公益人的“光辉形象”便会瞬间崩塌,极易遭受口诛笔伐,辱骂围攻,如痛打落水狗一般,大有将犯错的公益人一棍子打死之势。如此,是为了证明自己比公益人更高尚、更正义?公益人都是一个个平凡的普通人,大多来自各行各业,鲜有公益相关专业出身的,他们需要时间学习、积累经验,而且公益行业偏低的工资也很难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专业人才,因此公益组织犯错违规在所难免,犯了错之后受罚、改正就是了。公益组织正是在不断试错的过程中成长起来,逐步变得专业规范的。同时,公益组织要想健康发展,自然离不开公众的监督,但更需要有理有据的质疑和建设性的意见,而不是胡乱质疑、乱泼脏水;有不同看法,友好讨论,求同存异即可。但若纵容非理性质疑,严厉苛责,动辄上纲上线,宣泄情绪,肆意抹黑,揪着错误不放,无视曾经或正在做的实事,无视受益群体或社会利益;就连小错也可能被曲解放大、无限联想,变成不可原谅的罪恶,成为公益组织的噩梦和致命的灾难!也因此,当下做公益最怕的就是各种道德绑架、断章取义与随意猜忌,而过大的压力、过高的期望,必然会压制人们从事公益的热情和积极性,甚至损害公益人的人格尊严及正常生存权益,让公益人寒心。2、因缺少了解和参与公益的机会,公众对公益的认知存在诸多误解与偏见为什么看见公益组织收费,就联想到敛财呢?因为在很多人眼里,公益是有钱、有闲人士帮助穷人的好事,做公益的都是志愿者、慈善家,所以公益应该免费服务,收费就是把公益做成了生意,就是在敛财;或者觉得自己捐的每一分钱都应该用到穷人身上,公益组织收管理费用就是贪污,即便要收也是越低越好,最好“零管理费”……。理想确实很美好,但如此一来,公益组织如何生存和发展呢?没有足够的管理费用,公益组织的场地租金、行政办公成本、水电费、物业费……怎么解决?不聘用全职员工,全部靠业余才有时间的志愿者如何完成专业要求高、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资源的公益项目?给不了体面的工资,公益组织如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来保障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服务能力和工作成效?如果公益组织维持正常运转所需的合法权利、合理需求都不被接受,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同时,原本就存在于社会的各种偏见,也会被用于评判公益。比如有网友质疑西安市小蜜蜂公益基金会“困境少女卫生包”项目是为困境期女童提供生理期物品,项目的发起人却是男性;虽然基金会回应其理事长、秘书长均为女性,但这样的质疑简直莫名其妙,难道针对女性的公益项目只能由女性负责,男性不可以?明显是一种性别偏见,是对男性的歧视。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误解和偏见呢?因为大部分人对公益的了解多来自媒体报道,以及偶尔捐款做义工,真正接触公益组织并熟悉其运作方式,深入参与公益活动的机会并不多,对公益相关的概念、理念、方法、模式也所知有限。因此,公益组织要想改善所面临的舆论环境,就需要有所作为,主动为公众创造体验和参与公益的机会和场景,比如举办开放日,帮助大家了解公益组织是怎么运转的,公益人日常在做什么工作,受益人的处境和需求到底是怎样的,公益组织提供了什么样的解决方案,使用了什么方法,动用的哪些资源,为受益人带来了怎样的改变等等;同时,也需要反复向公众普及公益相关的基础知识、理念、原则、方法,宣传相关的法律政策,努力消除认知误区,理性看待公益领域出现的问题等等。公益的求生之道:专业有效、合规运营舆论环境的改善,任重道远,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唯有日拱一卒,方可功不唐捐。因此,对公益组织来说,最需要做的就是让自己尽快强大起来,不遗余力地追求专业有效、合规运营,让自己变得更专业、更规范、更透明,哪些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好的生存与发展机遇,赢得社会的认可与长久信任,拥有足够的自信应对各种危机和挑战。1、专业有效:动员和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方法解决所关注领域的社会问题或帮助社会问题的受害者摆脱困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是大多数公益组织的使命和愿景。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自己的使命,创造多大的社会价值,主要取决于公益组织的专业能力,即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公益组织在开发设计公益项目之初,就需要通过调查走访、可行性评估,尽可能全面准确地掌握自身能力范围内可以有效解决的目标受益群体真实需求,遵循受益人利益至上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阶段性目标,制定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尽可能详细精确项目预算、项目成效评估标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项目风险评估与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同时组建专业对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项目执行团队。最终,公益项目是否有效,是否成功,就要看有没有切实改善受益群体的生存状况,受益群体离开外力支持后是否有能力独立生存,自主发展,项目执行过程中有没有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等。以“困境少女卫生包”项目为例,网友质疑项目设计不合理、价格虚高、护理液不适合女童使用,跟项目文案和预算提供的信息不充分不准确有很大关系,比如原本可以注明预算报价不一定是实际采购价格,也有必要说明为女童提供的护理液产品是否经过安全性验证,解释清楚不同平台的卫生巾预算为何不一致(不同的比价时间、品牌产品导致价格不同,且一为季度用量,一为月度用量)。对当事基金会来说,这是工作不够细致导致的失误,但从网友角度,却成了做假账、谎报物品价格,被认为是昧着良心将脏手伸向山区女童,打着捐赠旗号赚脏钱……,这样的大帽子压下来,后果显然是非常严重的。这也提醒我们应该学会换位思考,在发布筹款项目时有必要站在公众角度,确定他们能否从中获取准确完整的信息,进而理解受益人是否得到了恰当有效的帮助;不能因为我们自己很清楚,就觉得受众也必定容易理解,所以没必要讲得太详细太全面。很多时候,真的是细节决定成败,而专业性,往往体现在细节之中。2、合规运营:公益领域自然不是法外之地,公益组织必须重视合规建设,提高法律意识,认真学习、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等法律以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配套的政策法规,同时腾讯公益、淘宝公益等互联网筹款平台也都制定了自己的管理规范或行为规则。如果公益组织不了解、不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出现内部管理混乱,筹款活动不合规,财务披露不符合要求,进度反馈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被举报或查处,不仅会被职能部门处罚,更会面临舆论危机,导致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受损。所以,小心驶得万年船,千万不能因为自己违规后没被政府查处就心存侥幸,一次又一次地违规,忘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古训。比如,根据《慈善法》规定,已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如需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捐,必须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最美支教”龙晶睛所在的长沙市善吟共益助学服务中心,尚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但却在其官网等平台公开使用收款二维码接收社会捐赠,因此违反了《慈善法》相关规定,最终被民政部门处罚。实际上,《慈善法》虽然禁止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公开募捐,但鼓励其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这也是目前公益领域流行的合作募捐模式的法律依据。综上,面对不时发生并引爆舆论的公益事件,因立场和角度的不同,知识结构与思维能力的差异,来自公众和公益组织的感受和反应往往会存在一定的错位,导致不同价值观、新旧文化的冲突,甚至话语权的博弈。但无论如何,非理性的争吵,粗暴的攻击,怯懦的逃避,都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矛盾的缓和。既然公益有利于社会的和谐进步,各方皆可从中受益,为何不能互相理解和尊重,理性交流,从而消弭分歧,达成共识,呵护来之不易的信任,然后齐心协力解决问题,破除障碍,一起共创美好未来呢?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素食者,于2006年创办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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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式资助,共创美好 | 公益观察

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相关文章:选秀式资助,该说NO吗?有缘人自由恋爱,无论是一见钟情还是红娘牵线、主动追求,彼此看着顺眼,心生爱意,便可携手同行,结婚生子,相濡以沫,白头到老。在公益领域,除了选秀式资助,便是恋爱式资助。和人类的恋爱方式类似,恋爱式资助也有多种可能。喜结良缘,全靠实力在恋爱式资助模式下,公益组织要想引起资助方的关注和兴趣,最后相中自己,在狼多肉少的竞争中胜出,甚至建立长期的“恋爱”关系,虽然可以利用人脉等社会关系,以及媒体宣传等外在包装,但最终还是要靠自己的实力。何为公益组织的实力?实力自然不是喊口号、吹牛,更不是表面文章、形式主义,而是真正有效解决社会问题和需求的专业能力!只有认定目标,坚守使命,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专业、更规范,才能拥有更强大的实力!自古皇帝的女儿不愁嫁,酒香不怕巷子深,如果有公益组织足够专业,其开展的公益项目能够有效解决某个社会问题或需求,能让更多人受益,甚至其模式极具创新性或可大规模复制推广,拥有创造更大社会价值的潜力,只要有适当的机会,以其踏实的做事风格、傲娇的品牌知名度或社会影响力,大概率能得到一个又一个资助方的认可与青睐,给予资金等资源支持,然后一起共创共享更美好的未来,实现互利共赢,成就公益圈的良缘佳话。不过这种一见钟情般的资助,若非资质出众,特别优秀,通常可遇不可求,尤其不适合那些能力平庸或稚弱的公益组织。所以,在这个“实力为尊”的世界,那些自身足够强大或背靠大树的公益组织,一般并不差钱,因为他们更容易得到基金会等资助方的支持。于是,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公益圈也出现了“马太效应”——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两极分化。恋爱式资助的另一种形式,姑且称之为相亲,即通过个人、机构或平台等类似于“红娘”的中间人牵线搭桥,为资助方与公益组织之间的合作创造机会,然后在彼此深入了解的基础上进入“恋爱”期。作为“红娘”,要想成就公益圈的“好姻缘”,自然人脉深厚,更要熟知各方需求和底细。所以,如有优秀“红娘”相助,公益组织更易找到最合适的资助方。当然,大部分公益组织都可以主动向基金会等“金主”申请资助,提交项目书,或拜访沟通,展示自己最优秀的一面,描述自己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或社会需求,提出自认为有效的解决方案,来证明自己的专业性或者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尽可能合理、详细的项目预算,让对方了解自己的钱会花在哪里,并确保会花在刀刃上,即以最低的成本做出最好的成效;最好事先推演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或问题,提前制定可行的处置预案。目前,资助型基金会都有较为固定的资助领域,可供相关公益组织申请资助。如阿拉善SEE基金会“创绿家资助计划”,致力于发掘和支持有组织化意愿的初创期环保公益团队;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中国乡村水源地保护网络资助计划”,主要针对乡村小型水源地和社区开展水源保护相关工作的公益组织;億方公益基金会主要资助中国儿童教育研究、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研究、中国养老创新研究三个领域。但要想最终确定资助关系,确保资助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则需要双方详谈深聊,乃至背景调查或实地考察,以示慎重。通过“谈”,确定双方的价值观、使命愿景是否一致,商定项目预算、资助与自筹资金比例、资助周期、拨款方式、阶段性反馈和有效性评估、结项要求、传播计划、风险应对措施等等;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计划变更、需要追加或减少资助、发生财务事故等情况,也需要双方密切沟通、协商解决。所以,资助能否成功,不仅取决于双方的契合度如何、执行有没有做好,双方如何谈、谈得好不好也很重要。有缘无分,分手止损就目前的现状而言,中国愿意做资助的基金会还是太少了,大部分基金会以及有钱的慈善会系统都喜欢自己做项目,这直接导致可供公益组织选择的资助方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因此,相对于资源匮乏、艰难求生的草根公益,那些能够获得资助方垂青的公益组织,应该感到庆幸,并万分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毕竟,资助方与公益组织之间的“恋爱”,因各种原因谈不拢而“分手”的事情也很常见,比如:1、自己不争气。如果资助方在考察或监督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公益组织不专业,财务管理不规范、反馈信息不准确等问题,甚至屡教不改,无法实现预期目标,最终失去信心,一拍两散,不会再有第二次合作机会。因为资助方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人家也要为捐赠人负责,为社会负责,不想让自己的打水漂浪费掉,背上骂名。对资助方来说,只有结束合作,及时分手,才能将自己的损失降至最低。2、对方太过分。公益组织觉得资助方提出的各种要求、条件,过于严苛,不切实际,甚至刻意刁难,自己再努力也做不到,无法让对方满意;或者觉得双方的关系完全不平等,自己沦为资助方的廉价劳动力或背后企业的营销工具,背离了自己的初衷、价值观,滋生出矛盾与冲突。既然所托非人,那就只能分道扬镳。3、大难临头各自飞。世间多灾祸,公益行业也难免受经济危机、自然灾害、战争、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收入锐减,压力巨增。此时,缺钱的资助方也可能被迫中止对公益组织的资助,以求减压自保;公益组织要么靠攒下的老本苟延残喘,等待新生,要么关门,从此消失。另外,资助关系也可能因为某一方突发丑闻而破裂。比如公益组织高管性骚扰女员工,被曝光引发舆论危机,惹上官司,此等恶心的丑闻自然会让提供资助的基金会感到耻辱,就算违反资助协议,也决然中止资助,以维护自己的名声和形象,缓解舆论压力。平等相待,共创美好资助方与公益组织的”恋爱“,注定要经受各种考验,只有双方自觉遵守平等、诚信、共好等原则,才能更持久、更美好。在健康的公益生态中,资助方与公益组织应该平等相待,毕竟双方都以实现公益使命为目标,自愿“结合”也是建立在互相了解、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不该恃强凌弱,傲慢无礼,也不该自卑如尘,屈膝为奴。某些公益组织为了博取生存所需的资源,可能不惜违背自身价值观、超出业务范围或接受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条件,自愿或违心地接受资助,若不如此,弱弱的他们可能会消失在世上。处于弱势一方的公益组织,对于资助方的不合理要求也可能敢怒不敢言,逆来顺受,放弃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甚至沦落至附庸仆从的地位,对他们来说可能活着比尊严更重要。只不过,这种不平等的资助关系,实际上有悖于公益精神,比如对尊重、平等、公平、正义等普世价值的追求;无论是资助方还是被资助方,都有必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反省自己所为是否遵从了初心,是否真正理解和实现了公益的目的。如果某一方有意无意地违背自己鼓吹的初心、使命、宗旨,干出一些不公平、非正义、违背公序良俗的坏事来,马上就会面临舆论危机。资助,从来不是居高临下的施舍,而是齐心协力共创美好。资助方角度,需要认真思考自己为什么要做资助?想助力解决哪些社会问题?使用何种资助手段?资助多少钱合适?制订的资助标准、评估指标、工作流程和规则是否科学合理、公平公开?如何确保资助安全高效、风险可控?如何开发和运营最适合自己的资助产品?如何培养一支专业的资助工作团队?如何考察和验证受资助公益组织的背景、团队、真实需求和发展潜力?待资助项目有哪些创新和亮点?资助失败后需要承担哪些风险?……现实中,资助方面对的是一个尚不成熟的公益生态,要想找到理想中的公益组织进行资助是很难的,所以不得不选择那些还不够专业规范但有成长潜力、有一定影响力的公益组织。在这种公益组织能力偏弱的情况下,资助方要想获得最好的资助成效,就有必要投入一定的资源,帮助公益组织提升专业能力,包括内部治理、人才培养、项目设计与执行、财务规范、信息公开等。只有公益组织的能力提升了,公益生态改善了,资助的成效才会更好。例如爱佑基金会根据公益组织的成长阶段,推出了三个资助产品:1、“益+创客”,10万左右/年,针对高速成长期,具有成熟的产品模型的公益组织;2、“爱佑益+”,30万左右/年,针对战略升级阶段,业务模式清晰,产品已经在小范围内实验落地,有效性得到验证的公益组织;3、“公益VC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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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秀式资助,该说NO吗?| 公益观察

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俗话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公益组织要做事,自然也需要钱。不过,和擅长赚钱的商业公司不同,公益组织更擅长的是花钱。但现实是,很多公益组织缺钱花!他们要想活下去,并且做更多的事,就必须抓住一切可以来钱的机会!所以,除了通过各种方式获取社会捐赠,获得基金会等”金主“的资助也成为公益组织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作为资助方,要想花钱出去并花得好看,甚至以最低的成本实现资助效益和影响力最大化,就必须挑选公益行业中拔尖的优秀项目或机构来资助。于是选秀式资助应运而生,不同级别和领域的公益创投、项目大赛或者资助计划,在资助方或其背后金主的精心策划下,令无数公益组织趋之若鹜,然后展开激烈竞争。于是,写项目书、做PPT,参加路演、答辩……成则喜乐,有钱做事;败则失望,再接再励。但是,时间长了,次数多了,说实话,你们肯定心比身累。同时,但凡参加过选秀式资助的公益伙伴,一定忘不了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求投票、求点赞的“高光时刻”。彼时,我等吃瓜群众的朋友圈自然免不了被占领、被刷屏……,甚至可能在坐地铁等公交时遇到求点赞的你。为了公益,为了友情,甚至为了面子,我们自然要尽可能配合支持你们。毕竟,你们做公益确实不容易。如今,还要耗费大量精力和时间,到处拉票求赞也挺辛苦的。当然,对资助方来说,以较低的成本吸引最多的公益组织,让他们展示自己的专业性、社会动员能力,付出必要的努力和成本,都是理所应当。毕竟,资助方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也掌握着最高话语权,也有义务通过营销公关等诸多手段实现资本的意志或捐赠人的意愿,更有权利追求光鲜的数据、更高的社会知名度或影响力。但是,在选秀式资助活动中,能否坚守公益的初心,不迷失于流量KPI,能否为公益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着想,则取决于资助方的格局和眼界了。对于相对弱势的公益组织而言,要想在选秀式资助中达成所愿,并非易事,更显得低效;因为,需要付出较高的成本,却不一定有回报。面对资助方单方面制定的游戏规则,公益组织通常需要在短短几天内全员行动,投入大量精力和时间,为达到资助方设定的数据指标,和竞争对手比拼媒体传播资源和社群动员力,让员工、志愿者、捐赠人等带动尽可能多的公众参与投票,这对原本就能力平平,资源匮乏的草根公益组织来说,真是太难了!但为了获得资助,公益组织必须拼尽全力,甚至不惜动用花钱刷票等不光彩的手段。当大家都为了拉票而疯狂的时候,最终的票数以及能否获得资助,便成为他们追求的首要目标。于是,得票最多的,一定是媒体资源和社群动员能力最强的,但不一定是做公益最专业的。最后出线的成功者有多少是真正优秀的公益项目或机构,就要看专家评委和资助方的眼光了。至于在一场场运动式传播中,资助方与公益组织之间是否平等、彼此尊重,公益组织是否成为了资助方或其背后金主廉价或免费的公关工具,刷屏的投票信息有没有引起公益人和公众的反感,公众对自己投票的公益项目和机构了解多少,有没有加深对公益的理解或对受益群体的关注,参与公益的积极性是增是减,公益生态有没有变得更好,公益事业的发展水平提高了多少……,此时都没有票数重要了。况且,参加选秀式资助的公益组织,最后还不一定能得到资助;那么,失望的落选者所付出的一切努力,耗费的所有资源,是不是被浪费了呢?实际上,对于选秀式资助不可避免的弊端以及对公益行业的负面影响,公益圈已经有了反思和警醒,并有所行动。比如2018年1月,第三届中国民生银行ME公益创新资助计划投票环节结束后,一份近600位公益人参与的调查显示,有多达60%的受访者对ME计划的投票活动表示反感。随后更有公益组织和公益人联名发布《「可以说NO吗?」关于民生银行ME公益创新资助计划的公开信》,认为该资助计划看中得票数的票选形式,让公益从业者有限的精力疲于应付拉票,让公益行业成为相互对抗比拼媒体资本的造势场,让本应服务弱势群体和公共利益的公益组织,成为服务民生银行企业品牌和公共关系的媒介;公开信也指出,当得票数——而非公益发展——成为公益行业的目标,公益本身也将失去意义。该公开信最后还提出三项诉求:1.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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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接受基金会资助,不用开票!| 赠书

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这些年,经常在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和各地公益组织的伙伴聊天,我发现有件事儿让大家感到很困惑,甚至很为难。按伙伴们的说法,公益组织在接受基金会资助时,基金会一般都会要求他们开具捐赠票据;如果实在开不出捐赠票据咋办呢?基金会那边会说:那就开发票呗!也就是说,同一种业务,竟然可以使用两种不同性质的票据作为财务凭证。这不仅匪夷所思,也让人十分凌乱啊!说好的财务规范呢?所以我今天就当块引玉的砖,以我粗浅的认知试着为大家捋一捋:发票和捐赠票据有何不同?捐赠和资助有何不同?为什么公益组织接受资助时没必要开票?提供哪些凭证就足够了?也欢迎大家指正不足之处,交流经验,各抒己见。因为只有把这些问题捋清楚了,我们才能不犯迷糊,从此摆脱困扰。发票和捐赠票据有何不同?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购物还是住酒店、乘坐交通工具,我们都可以索取发票,作为报销或售后服务的凭证。在我们向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捐款捐物时,也可以要求开具捐赠票据,作为捐赠证明,甚至可以依法扣除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不过,可能是因为缺乏了解或习惯使然,不少人会将捐赠票据误称为发票,甚至在基金会的捐赠票据管理制度中也使用“发票”一词。但无论如何,发票和捐赠票据是两种不同场景下使用的财务凭证。发票,是组织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用于会计核算、审计、税务检查等。我国现行税制下,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由税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发票作为一种商事凭证,组织可以用来做账和缴税,个人可以用来报销。当然,如果是政府、企业、基金会、个人向公益组织购买服务或产品,公益组织自然有义务依法开具发票。比如某基金会在某地举办徒步筹款活动,向当地某公益组织购买服务,委托其负责现场安全、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活动结束后该公益组织按事先约定的收费标准向基金会开具发票,双方各取所需,合作愉快。捐赠票据,全称为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类公益性单位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捐赠票据既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同时也是捐赠人对外捐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捐赠款项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公益组织需要先找民政部门开具自己是公益性社会组织的证明文件,再向财政部门申领捐赠票据,并按规定使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公益组织领不到捐赠票据。对比之下,我们便知发票和捐赠票据各自的适用业务是完全不同的,其开具和使用都应该依法规,不能乱开乱用。公益组织收到基金会无偿提供的资助款项并用于公益事业,并不属于销售之类的商业经营活动,根本不应该开发票给基金会。当公益组织用基金会资助的钱来购买开展公益项目或活动所需的物资和服务时,从相关单位获取发票用于做账、审计等,自然是没问题的,基金会也可以审核相关的账目和发票等凭证是否合规。捐赠和资助有何不同?公益组织接受基金会资助时,该不该给基金会开具捐赠票据呢?如果开了,意味着资助被定性为捐赠了;如果资助不是捐赠性质,还能开吗?自然是不能开的,开了就是犯错。为便于大家理解捐赠和资助有何不同,我做了一张图,大家可以结合后面的内容来看。何为捐赠?在《慈善法》中,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公益事业捐赠法》对捐赠的定义也和《慈善法》类似,只是明确受赠方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包括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并明确了政府可以接受捐赠的情况。从财产权属转移的角度来看,当个人、企业等将自己的私人财产或集体财产捐赠给慈善组织后,财产的性质发生变化,成为既定用途为公益慈善事业的公共财产,且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何为资助?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进行定义。但在《慈善法》中,多处使用了“资助”一词,甚至与“捐赠”并列使用。现将《慈善法》中有关“资助”的情形列举如下:01慈善组织的财产包括发起人捐赠、资助的创始财产(第五十一条);02政府资助的财产不得用于投资(第五十四条);03受益人获得慈善组织的资助,并按协议使用慈善财产(第五十九条);04民政等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对慈善活动的税收优惠、资助补贴等促进措施(第七十条);05慈善组织应当向受益人告知其资助标准、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等信息(第七十五条);06慈善组织不得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第十五条、第一百零四条)。实际上,《慈善法》使用“资助”的情形也与现实中的使用情形基本一致。综合来看,以下情形应属于资助范畴:1、慈善组织根据资助标准和流程向受益人无偿赠予财产。获得资助的受益人,可以是陷入困境的自然人(也称救助),也可以是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自然人或非营利法人,甚至是遭遇生存危机的小微企业(如2020年疫情期间,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无偿资助佛山市顺德区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2亿元,用于纾缓其在租金、人工等方面的短期资金压力)。2、政府以补助或补贴等形式无偿为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如每年的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各地政府财政或福彩公益金支持的公益创投项目以及为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提供的补助。从财产权属转移的角度来看,当慈善组织或政府无偿资助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个人或组织时,权属转移后的财产仍然属于公共财产;当用于资助陷入困境的个人或小微企业时,财产性质则由公共财产转变为私人财产或集体财产。可见,捐赠和资助属于两种不同形式的财产权属转移方式,不宜混为一谈。接受资助时该提供什么凭证?在了解了发票与捐赠票据、捐赠与资助的不同之后,我们应该明白,当慈善组织接受基金会或政府的资助时,因为对方并没有从慈善组织购买服务或产品,所以不符合应当开具发票的条件;也不能开具捐赠票据给对方,因为这是资助,不是捐赠。如果不顾实际情况开出发票或捐赠票据,属于不按要求开具和使用票据的违规行为。如慈善组织A为捐赠人B的一笔捐款开具捐赠票据后,又将该笔捐款用于资助慈善组织C开展公益项目,并要求慈善组织C为自己开具捐赠票据,结果便是同一笔捐款被开了两次捐赠票据。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在腾讯公益、淘宝公益等平台上,很多非公募机构通过与公募机构合作的方式进行筹款,即由公募机构认领非公募机构的项目,以项目发起方的名义接受社会捐赠,非公募机构作为项目执行方开展传播与劝募活动,并反馈项目进度,披露财务信息,提交结项报告……;公募机构根据项目预算和合作协议拨款给非公募机构,然后审核查验项目执行相关的账目和发票等原始凭证,正常来说应该是这样,大家合作很愉快。但是,有些公募机构会要求对方开具捐赠票据甚至发票,比如非公募机构通过腾讯公益平台为项目筹了10万元,认领项目的公募机构会要求非公募机构开具10万元的捐赠票据或发票,这种操作既不合理又不合规,除了自愿作妖,不讲武德,没法解释得通。因为,合作募捐不是捐赠也非资助,而是公募机构以自己的公募资格做背书,帮非公募机构代收代付公众捐赠的善款,而且又收了管理费,那就应该认真承担起监督审核的责任,所有流程都要合规,毕竟出了问题打的是自己的脸啊!所以,公募机构为所认领项目的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之后拨给非公募机构的善款用于执行公募机构自己名下的公益项目,根本没必要让非公募机构再开一次捐赠票据给自己。那些要求非公募机构开发票给自己的公募机构,是觉得自己从对方购买了什么服务和产品吗?再说了,不管非公募机构有没有开捐赠票据甚至发票,公募机构还是有义务审核非公募机构的账目,查验项目执行费用相关的各种凭证,为什么就不能像自己执行的项目一样处理呢?言归正传,既然慈善组织接受基金会的资助时发票、捐赠票据都不用开,那拿什么作为财务凭证做账呢?实际上,双方签订的资助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普通收据或受益人签名表,足以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来证明收付款业务已经发生。其实理解起来并不难,只是有些人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势,觉得记账就得有发票或捐赠票据,好像没有这两种票据就没法做账一样。但你想啊,如果基金会拿出善款资助贫困学生、大病求助者等时,会让受益人给自己开捐赠票据吗?一般签个名就够了,照样可以做账。可当受益人从个人变成了公益组织,为何非要让人家开捐赠票据甚至发票给你呢?同样的业务,换个主体就不知道怎么做账了?遗憾的是,这些年中国的公益界就像形成了潜规则一样,基金会为其他公益组织提供资助时,基本都会要求对方开具捐赠票据。但现实中很多公益组织根本开不出捐赠票据,于是基金会不得不退而求其次,让大家开发票。因为,基金会的财务人员觉得,要做好账,要通过审计,要么有发票,要么有捐赠票据,这些都没有?这账没法做呀!当违规开具和使用票据的情况普遍存在,并被大多数人默认,规范财务管理便成了空话。甚至,在公开发布的行业标准中,资助协议被当作捐赠合同的一种,将资助方称为捐赠人,这是无视《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对捐赠的概念界定?错误坚持再久,也是错误。坚持做对的事情,中国公益才有更好的未来。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素食者,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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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动与学习中成长!公益慈善论坛精选文章第二辑

今天是2021年12月31日。这一年,日出复日落,云卷又云舒,世间万事纷纷扰扰,依旧无常而多变。这一年,机遇和遭遇,压力与动力,也让行走于公益之路的我们,在时光中烙下深深浅浅的印记。无论你是志愿者,还是职业公益人,无论你是捐赠者,还是受助人,公益慈善论坛向你们致敬!感恩你们的不离不弃!祝你们新年快乐!万事如意!自2006年12月5日创办至今,走过16个春夏秋冬的公益慈善论坛,与中国公益人一起成长的初心从未改变,坚持为热爱公益的你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我们传播公益慈善资讯,也在普及公益慈善常识,还邀请来自全国各地的伙伴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我们有共同的使命和责任,我们有一样的梦想和情怀,经历着同样的焦虑和烦恼,面临着相似的挑战和困惑,我们在分享公益行动的经验感悟中收获了珍贵的友谊,也于坦诚交流与热烈讨论中互相学习,一起成长进步,因为,我们都是热爱公益的一家人!在2022年即将来临之际,我们从过去两年间推送的文章中为好学的您精选出100篇满满的干货,作为新年里可分享可收藏的一份薄礼,愿您做公益更有智慧,愿您的善行更加有效!01志愿者与志愿服务1志愿者和义工,真的有区别吗?2穿上“志愿者”马甲,就是志愿者吗?3做志愿者,有爱心和情怀就行?4志愿者补贴该不该发?怎么发?5受助者送礼物给志愿者,收还是不收?6做公益=做志愿者?志愿者和职业公益人到底是什么关系?7领工资的也能叫志愿者?本职工作和志愿服务要分清!8志愿者上保险不是有没有钱的问题,而是有没有安全保障意识!9面对学生志愿服务需求,志愿服务组织该怎么做?10志愿者该不该替企业整理共享单车?11当志愿服务成为一种生活方式12志愿者到底是什么样子?13志愿者,永远带着善意上路14选择志愿者,就是选择了快乐15做志愿者,是人一生最有价值的对外付出02常识&误解16被误解的公益与慈善17为何遇上公益,常识会失效?18公益慈善百余年,这些关键知识了解下?19慈善法中的慈善、公益究竟应该如何界定?20公益,是“小我”为“大我”做的一件事21你有没有误解公益和公益人?来,我们聊几句22公益人不该拿工资、不能喝咖啡?对公益人的误解从何而来?23个人如何参与公益慈善?不必等到有钱的时候!24我为什么讨厌“纯公益”?25“公益=免费”——公益圈为自己挖的超级大坑!26为什么有些人只会用钱来区分公益和慈善?27你只喜欢免费的慈善?你可能不知道“免费的最贵”!28商业是最大的公益?政府在做公益?29马云们的毒鸡汤:商业是最大的公益30水滴筹和轻松筹是“社会企业”,所以是在做公益?错!31为什么中国的老人很少捐款?32不让老人捐款?不如让量力而行的慈善理念深入人心!33家有旧衣,不要老想着捐给穷人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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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湿地保护法出台,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

公益和慈善,有什么区别?你有没有误解公益和公益人?来,我们聊几句公益,是“小我”为“大我”做的一件事个人如何参与公益慈善?不必等到有钱的时候!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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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数字化:抖音与微信 | 讨论

【主编说】2021年,随着民政部指定的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迎来字节跳动公益、哔哩哔哩公益等新成员,如何借助短视频平台推进公益数字化,进一步提升筹款成效,很快成为业内人士热议的话题,甚至有人预言视频内容筹款将成为主流。公益数字化,近年来被认为是公益行业在数字社会下的必由之路;不过相关研究也发现,目前公益数字化仍然面临投入不足、人才不足、供给不足等资源瓶颈。窃以为,数字技术无论如何进步、如何强大、如何向善,始终都是作为实现公益目的、创造社会价值的工具或手段而存在。利用好数字技术,使其在公益领域发挥更大的成效,帮助提升公益透明度,展示专业化水平,获取公众信任,深度链接公益组织与捐赠人、服务对象等利益相关方,进而共建共享公益新生态,则是每一位公益人的使命。本文来自一位资深公益伙伴,深圳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王鑫,根据自己多年的观察与实践经验,聚焦微信与抖音两大平台的公益传播与筹款活动,探讨和分析其中的基因与逻辑、算法与用户体验以及各自的优势,也希望对业内人士深入思考与讨论公益数字化有所启发。作者:王鑫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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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入场之后,技术公益的壁垒被打破了 | 观察

他们正在鼓励有公益心的“编程小白”开发公益应用(如老人关怀提醒小程序等),参与者中有一小部分公益从业者,更多的是此前与编程、与非营利行业都没什么交集的学生党、打工人。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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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旧衣,不要老想着捐给穷人 | 公益杂谈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和很多中国人一样,小时候的我最喜欢和期待的节日便是春节,俗称过年。因为,过年的时候不仅有肉吃,有鞭炮放,还有新衣服穿啊!不过,那时家里穷(其实大家都差不多一样穷),也不是年年都买新衣服。所以,过年买的新衣服要省着穿,平时穿旧衣服也无所谓,即便破了几个洞,母亲缝几个补丁就是了,也没谁笑话。虽然,无论衣服新旧,穿着舒服才是最重要的;但你我皆凡人,有新衣服穿的话自然是更好。因为,人的心思总想拥有更好、更多的东西,这算是生而为人难以抗拒的本能;至于如何把握好度,平衡欲望与理智,就要看各人的智慧和造化了。如今,得益于改革开放,国家政策好,我们的收入也多了,生活越来越好。想穿新衣服,早就不需要等到过年。逛街、网购,看见喜欢的,便可以轻松拥有一件又一件新衣服。于是,家里被我们打入冷宫淘汰的旧衣服也越来越多;有的衣服,甚至连吊牌都没来得及剪掉,就不想穿了。既然家有旧衣,直接扔掉太可惜,那捐给穷人可好?毕竟,将自家的旧衣服捐给穷人穿,是一件利己又利他的善事,何乐而不为呢?所以,当我们想要给家里的旧衣找一个归宿时,第一个念头便是:捐!的确,这些年下来,不知有多少旧衣服从城市捐到了贫困落后的农村牧区,或者捐给了那些从农村来到城市打拼但收入微薄的群体。但如果愿意穿旧衣的穷人越来越少,你想捐旧衣却又无处可捐,又该如何呢?这将是中国无数个家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最好的善行是:你给予的,正是他需要的有人想要吃梨,而你手里正好有梨,并愿意满足他的愿望;于是,他开心地吃着脆甜多汁的梨,你的内心充满了分享与助人的快乐,可谓皆大欢喜。但若你给的是苹果,不是对方爱吃的梨,虽然对方勉强接受但转身就搁一边了,甚至对方拒绝接受你的赠与,让你觉得自己的好心没好报。这就尴尬得很。从人性的角度,穷人和你一样喜欢穿新衣服,甚至比你更加渴望。你不愿穿的旧衣,对他们来说其实是次优的选择。只不过,若无新衣,即便是旧的也好过烂的,更好过无衣可穿。所以,最好的善行,是你给予的正是他需要的。受助者需要什么,不是你说了算,而是他们说了算,因为他们比你更清楚自己到底需要什么。如果你愿意改变自己的观念或习惯,希望贫困地区的人们也能开心地穿上新衣服,那么你可以捐钱给开展新衣捐赠的慈善机构,让他们将质量靠谱又合身的新衣服精准送达有需要的人手中。比如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爱心衣橱-心暖新衣”项目,多年来为偏远、贫困地区的乡村师生捐赠新衣,以低于成本价格采购的优质冲锋衣裤两件套和保暖羽绒服,防风防雨,保暖又透气,深受师生及家长们的欢迎。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对接有需要的贫困或低收入群体,为他们购买适合的新衣进行捐赠。比如快过年的时候,你可以为自家附近的环卫工人等低收入家庭捐几件新衣。目前来说,旧衣服仍然可以捐,但首先要找到愿意穿旧衣服的人群,以及能将旧衣服送达他们手中的渠道。通常,偏远贫困地区是我们捐旧衣服的第一选择。虽然你能在网上找到不少接收旧衣服的地址,但很多信息要么已经过期无效,要么是虚假的,需要你核实清楚才行。由爱心人士直接邮寄或通过慈善机构、志愿者收集转运的旧衣服,如果能全部送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中自然最好。只是,我们发现有很多旧衣服并不适合当地人穿,不得不再次扔掉;甚至有些地方多年被迫接收全国各地爱心人士寄来的旧衣服,以至于堆积成山,成为无法处理的垃圾。同时,对很多做旧衣捐赠的慈善机构来说,收集整理、清洗消毒、运输发放的经济成本居高不下,若无足够的经济收入来支撑,无疑是难以为继的;所以这类机构一般会通过向社会募集善款、义卖等方式来减轻经济压力。比如“爱心衣橱”闲置衣物项目(目前已停止),通过在公共场所投放闲置物品回收箱,让居民以最便捷的方式捐赠旧衣等闲置物品;挑选出品质较好的防寒保暖类棉衣,经过消毒分类后送往四川、青海、云南等偏远地区的村庄;不适于劳作的时尚服装,则经过处理后在进行义卖,既不浪费资源,所得收益又能为闲置衣物项目提供经费支持;不可捐赠的破旧、破损衣物,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处理后制作成救灾帐篷、救灾沙袋、书包等物品。需要注意的是,以公益慈善名义公开募集旧衣等闲置物资时,回收箱投放主体必须是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不能公开投放回收箱,否则违反《慈善法》相关规定,如有发现可向民政部门或警方举报。旧衣再生利用增量解铃还须系铃人闲置在家的旧衣,无非二种出路:第一种是当作普通垃圾丢弃。但你知道吗?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大约有2600万吨旧衣服被扔进垃圾桶;另外也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大约生产570亿件衣服,其中约73%的衣服的最终命运是被填埋。这些被填埋的旧衣物不仅很难降解,还会占用大量土地;焚烧又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这显然是最不环保的结局。第二种是回收利用,包括捐赠、进入二手市场及作为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公众捐赠的旧衣,除了国内消化一部分,还会大量进入非洲和东南亚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二手衣物市场,其中从2012年开始每年从广州发往非洲的二手衣服就多达上亿件。虽然来自全球各地的二手衣服在非洲很受欢迎,但对当地的纺织业而言几乎是毁灭性打击,本土的服装企业纷纷倒下,大量工人失业,非洲各国不得不对外来二手衣采取加征关税、禁止进口等措施,想帮助本土企业焕发生机,但效果并不好。总体而言,目前最受推崇和最环保的旧衣利用方式,是加工成再生纤维,然后制成隔音棉、保温棉或再生面料等各种产品。但尴尬的是,尽管旧衣回收很环保,市场潜力也很大,而且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纺织服装生产国和消费国,每年纤维消费总量约3000万吨,人均纤维消费量为22.4公斤,但废旧纺织品每年回收量不超过产出量的10%。为什么会这样呢?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人们的环保意识还不够强,大部分旧衣被当作垃圾扔掉了;再加上这些年已经形成了捐赠旧衣的“执念”,很多人对旧衣进入商业渠道转卖国外或再生利用的方式持反感或抗拒的态度,总想着捐给穷人穿;同时也使得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公益的名义投放旧衣回收箱,结果人们好心捐赠的衣物被倒卖牟利;这种欺诈行为被媒体曝光后又引发公众的指责,加剧公众对商业回收的不信任。这样的恶性循环,显然不利于旧衣的回收利用,这不仅需要政府加强引导和监管,也需要全社会的努力。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普遍提升,生存需求正被更高层次的发展需求取代。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穷人正越来越少,愿意穿爱心人士捐来的旧衣服的人更少了;相应地,愿意把你捐的旧衣送到边远地区的慈善机构也变少了。家有旧衣捐穷人的行善传统,正受到挑战,如无意外将来很可能成为历史。毕竟这些年我们国家为扶贫脱贫工作投入大量资源,并且卓有成效。我们迈入了小康社会,正在实现乡村振兴,一起追求共同富裕,已不再是百年前积贫积弱的中国。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们作为旧衣的始作俑者,不仅需要提高环保意识,以行动支持旧衣再生利用持续增量,而且在旧衣捐赠越来越没市场的趋势下,转变传统的观念和习惯,让更多的旧衣通过商业回收成为利用率更高的再生资源,真正实现物尽其用,无疑是旧衣最好的出路。当然,如果你愿意进一步挑战自己,改变消费观念,逐步减少购买新衣服的数量和频率,或者购买、置换二手品牌服装,让旧衣从源头减量,则更为难能可贵!作者:张以勋,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留言赠书啦!欢迎大家在留言区分享自己对旧衣捐赠、旧衣回收等相关问题的思考和看法,或者在家DIY旧衣的好创意,自己多久没买新衣服了……。小编将挑选10条优秀留言,各赠送《公益原理》一本(邮费到付)。点击下面的小卡片,关注公益慈善论坛推荐阅读: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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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水数字化:公益机构既“美”又“痛”

公益和慈善,有什么区别?你有没有误解公益和公益人?来,我们聊几句公益,是“小我”为“大我”做的一件事个人如何参与公益慈善?不必等到有钱的时候!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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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自己的爱心被骗子利用?这些常识大家要懂!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现在也许是史上最好的时代,人们兜里的钱也多了,生活过得越来越滋润。可是,骗子们的胆子也更大了,诈骗的套路也更多了。就算诈骗手段拙劣不堪,也总有人上当受骗。诈骗,无疑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毒瘤,理当斩除。伪装与利诱诈骗的两大套路这些年,媒体、网络甚至菜市场等公共场所的反诈骗宣传已经不少,可为什么总会有人上当受骗呢?骗子之所以成功,大多是因为深谙并善于利用人性的弱点,比如贪婪、无知、恐惧……;但更会利用人性光明的一面,比如善良、爱心、正义……。于是乎,当下各种骗术骗局层出不穷迷人眼。无论是利用网络、电信还是线下的会议、聚会,还是假借公检法办案、民族资产解冻、投资、刷单、做任务、扶贫、捐赠……等旗号蛊惑人心、蒙蔽理性。花样虽多,但总结起来无非是两种:伪装与利诱。一为伪装。其一,以假乱真,把自己包装成看起来很权威、很知名、很有背景、来头很大的样子。比如,打电话给你声称公检法办案,说你涉嫌犯罪,或者说你的家人遭遇车祸急需用钱,吓得你惊慌失措,来不及冷静思考,就会被骗子们用事先设计好的话术诱导,最后转账给骗子。其二,挂羊头卖狗肉,你以为是一家高大上的科技公司,实际上是利用互联网搞传销的骗子公司。二为利诱。让人相信有利可图,而且成本不高风险低。又比如,骗子们舌灿莲花,让你相信自己是天下最幸运的人,相信天上真的能掉馅饼,马上就有机会实现一夜暴富、一本万利、不劳而获、躺着赚钱的伟大梦想!甚至,你还会被洗脑,觉得所有劝你、提醒你的人,都是居心不良、阻你致富、妒你有钱的人。然后,你越陷越深,不断追加投入,以为能赚到更多的钱。当骗局落幕,就没有然后了。你破财,你哭,你悔恨……,骗子得利,骗子笑,骗子挥霍你的钱……。这样的结局,残酷无情。你并不是傻子,被骗也不是你的错,而是可恶的骗子。是他们太猖狂太狡猾太无良,是他们愚弄你欺骗你羞辱你。更可恨者,原本是受骗者,在明白了骗子的套路之后,却转身去骗别人,甚至连自己的家人、朋友、同事都不放过。被骗的你很生气,尤其是原以为自己在献爱心、做善事,结果却发现自己送钱给骗子,这绝对是婶婶可以忍,叔叔必不能忍的事啊!尽管受骗者很多很多,但我们不能苛责受害者多么不完美,仍然有必要帮助更多人了解和掌握基本的防骗知识,提高反诈骗的意识与能力,并揭露一个个骗局,将一个又一个骗子们绳之以法!关于公益慈善你应该了解的防骗常识怎样才能让自己的善心不被骗子利用?当然要靠常识。人们被骗,首先是因为缺乏一些常识。当你掌握了相关的常识,你就能保持理智,看穿骗子的套路。很多人平时不是忙着完成学业、工作赚钱,就是打牌、喝酒、撸串、跳广场舞……,至于公益慈善,很高尚嘛,但感觉离自己有点远,了解真不多。所以,我简单概括了几点基本的公益慈善常识,希望大家牢记在心,在必要的时候警醒自己和他人,尽早看清真相,摆脱骗局。1、捐赠都是无偿的,声称捐赠后可获得经济回报的都不可信。先看国家法律怎么说。《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慈善法》第三十四条也规定:“本法所称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这么说吧,捐赠一定是无偿的!如果通过捐赠还能赚到钱,就不能称之为捐赠;你捐了钱,却又从中赚了钱,这种自相矛盾的情况根本不应该存在,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只要你向合法登记的公益慈善组织捐赠,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红十字会、公办学校等非营利组织,甚至捐赠给政府用于救灾,你捐赠的财产就变成了公共财产,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私分、侵占、挪用这些财产或者返还一部分给你,都是违法的。因为公益捐赠和商业领域的投资理财有着本质区别。如果有人跟你讲,捐款给某个机构或公益项目之后,你能获得一定比例的奖励、投资收益或其他经济回报,那一定是骗你的!千万不要被人忽悠,不要幻想自己可以名利双收,既做了善事,又能轻松赚钱。现实中,以捐赠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实施的诈骗最为常见。最近几个月来,已经有不少公益慈善组织、媒体等发布声明,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公益之名开展刷单返现、捐赠返利、完成任务返利、公益竞猜等方式进行诈骗,貌似受骗者还挺多的。广州市慈善会声明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声明爱佑慈善基金会声明《公益时报》声明捐钱还能返利?新型网络骗局频频借壳公益慈善《公益时报》:小编提醒!以公益为名的刷单行为都是诈骗2、只能用公益慈善组织的对公账户接收捐款,其他账户收款都是违法的。当你想捐款给某某公益慈善组织,无论通过银行转账还是扫描二维码进行捐款,一定要核对收款账号名称是否与该组织的名称相符。如果收款账号是其他组织、个人或企业,不管对方如何解释都不要相信。所以,当你看到有人在微博、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以及线下场所等处为某个公益项目/活动或群体募捐,但收款方却是个人或其他组织,而不是项目发起机构,那就要慎重了。2013年,微博账号@地震预报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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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年底了,社会组织账上资金不能低于注册资金/原始基金?目前还没有法律依据呢!

公益和慈善,有什么区别?你有没有误解公益和公益人?来,我们聊几句公益,是“小我”为“大我”做的一件事个人如何参与公益慈善?不必等到有钱的时候!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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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慈善百余年,这些关键知识了解下?

来源:腾讯公益伙伴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要方式,在促进共同富裕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腾讯公益平台邀请到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蓝煜昕教授以漫谈的形式分享中西慈善史相关知识,希望这些知识点能够帮助机构伙伴在日常工作之余,立足现在,回顾历史,探索自身机构发展及项目开展的新思路。——编者按中国传统慈善的特征图为奉天同善堂(图片源自网络)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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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志愿者”马甲,就是志愿者吗?

不管是创文期间需要营造某种“文明”的氛围,还是出于别的什么目的或考量,当这些工作人员穿着“志愿者”马甲干着本职工作的时候,在公众眼里他们就代表着志愿者的形象。只是,这会让真正的志愿者觉得很尴尬啊!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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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志愿服务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国际志愿者日

地震洪水来临时他们竭尽力量参与救援血库告急时他们无私地献出自己的血液孤老病残需要帮助时他们用爱去温暖每个角落……他们不是消防员不是警察而是你我身边的普通人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请对志愿者们说声谢
202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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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配捐演变史:只靠算法,还不够

来源:共益资本论在“共同富裕”和“第三次分配”的政治气氛下,互联网公司投入巨资支持公益慈善事业成了一股风潮,一种现象。但怎么把钱花好,以何种形式介入到如火如荼的社会建设中去,成了一个新的课题。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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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佑平:自治缺失是当前慈善最大的痛

公益和慈善,有什么区别?你有没有误解公益和公益人?来,我们聊几句公益,是“小我”为“大我”做的一件事个人如何参与公益慈善?不必等到有钱的时候!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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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钱还能返利?新型网络骗局频频借壳公益慈善

这次管理员给的是一个私人账号,要求张姐对该账号转账3万元。管理员说,连同之前的捐赠额,共同承诺返现5万。听到近一倍的收益,以及“后面还有更多任务可以做”的承诺后,张姐不假思索,很快就向该帐号打了款。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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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应将社会组织纳入环保公益诉讼主体范围

公益和慈善,有什么区别?你有没有误解公益和公益人?来,我们聊几句公益,是“小我”为“大我”做的一件事个人如何参与公益慈善?不必等到有钱的时候!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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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人,活该任人欺负?忍气吞声还是捍卫尊严?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yixun1975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小新:我要买猪肉。鱼铺老板:我们这里不卖猪肉。小新:那我买白萝卜好了。鱼铺老板:也不卖白萝卜。小新:那我买酱油。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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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益中展现游戏的正向价值

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现在,每天打开手机或电脑玩游戏,已经成为很多网友的日常。但如果将游戏与公益联系在一起,会引发怎样的化学反应?可能会有朋友说,想做公益,捐款不就行了嘛!其实,公益不等于捐款,因为很多社会问题不是直接捐钱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广大公众的关注和参与。要想引导公众主动、自愿地参与,则需要为之提供或创造一些有趣、好玩又很有意义的机会和场景。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游戏其实已成为实体产业以及广大网民尤其是年轻人与公益产生连接、关注社会议题的超级数字场景。在今年99公益日期间,腾讯就将游戏作为切入点,以“Play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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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参与公益营销的十二条准则

慈善组织参与公益营销应当坚持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将合作内容,捐赠情况,公益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不得欺骗、误导公众。公开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的不得公开。第八条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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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2件事,社会组织筹款时要让捐赠人知道! 【筹款有道】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yixun1975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筹款有道】专栏简介:为筹款加点儿智慧!——本专栏由方德瑞信与公益慈善论坛在敦和基金会资助下联合开设,旨在普及与筹款有关的公益慈善常识,介绍国内外先进的筹款经验和优秀案例,并针对国内公益组织在筹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筹款,通常是指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为达成自己的使命和目标,比如为了解决某个社会问题,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帮助解决某类困境群体的需求,然后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公开募捐、定向募捐或申请资助等方式获得第三方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虽然目前个人因遇到大病无钱医治等困境通过众筹平台向社会求助也被称为筹款,但个人求助获得的财产属于私人财产,明显是为了满足私人利益的需求,不是利他行为,故不具备公益性;目前法律除了要求个人为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平台对发布的求助信息进行审核之外,并没有太多规制。与个人求助不同的是,社会组织的筹款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获得的财产属于公共财产,不得在发起人、出资人、捐赠人和员工等私人间进行分配。同时,捐赠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实质上类似于委托与受托关系,即捐赠人在获悉社会组织的筹款需求后,选择那些符合自己的价值观和期望,具备一定专业能力和公信力、影响力的社会组织进行捐赠,可视为捐赠人委托社会组织将自己的捐赠用于帮助自己所关心的困境群体,或用于解决自己所关注的社会问题,进而实现或提升自身的社会价值。所以,社会组织在进行筹款时,不仅要为捐赠人负责,接受捐赠人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利,不辜负捐赠人的信任;同时也要站在维护受益方、合作伙伴以及本组织等各方利益的角度,站在法律制度和道德伦理,甚至整个公益慈善生态的角度,着眼于大局,从细微处入手,争取和捐赠人建立和谐、平等、可持续的合作关系。在和捐赠人的沟通交流以及捐赠协议中,社会组织有义务跟捐赠人讲清楚以下12件事:1、捐赠人有自由选择权,善行皆出于自主自愿。自主自愿是公益慈善的第一守则。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公众,都需要充分尊重捐赠人的真实意愿,由其自主决定捐不捐、捐什么、捐多少、捐给谁、通过什么方式捐等。对于摊派或变相摊派、骚扰、恐吓、胁迫、道德绑架等强制捐赠的行为,捐赠人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强迫捐赠人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进行捐赠;捐赠人也可以向民政、公安等政府部门举报,涉嫌违法违规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或向媒体报料或自行发声,以合法的方式维护权益或进行舆论谴责。有必要说明的是,在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签署捐赠协议之后,社会组织以合理恰当的方式督促和提醒捐赠人履行捐赠义务,或采用适度的朋辈压力等合理技巧进行劝募,并不属于强制捐款的情形。为避免摊派或变相摊派,社会组织在动用行政力量开展募捐活动时,应当向参与活动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反复强调相关的法律条款和违法责任,充分尊重并切实保障职工自愿捐赠权利,公示举报或投诉电话,对发现的摊派或变相摊派等强制捐款行为及时进行问责和处理,保护和珍惜人们对公益慈善事业的热情和信任。通过短信、邮件、电话、面对面等方式进行劝募时,为避免形成骚扰,社会组织与捐赠人的联系不宜过于频繁,应当为捐赠人设置退订短信、拒收邮件的功能,或者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将其移出电话联系名单;在面对面劝募时,应当提前询问捐赠人是否同意会面。2、捐赠人有权要求社会组织提供能证明其合法身份、资质的证书等材料。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有三类登记形式: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一般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获得相应的法人证书。如果未经登记或备案,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则会被民政部门认定为非法社会组织并予以取缔。所以,捐赠人要想了解计划捐赠的社会组织是否合法,可以通过本地民政部门网站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查询。在我国,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还可以通过民政等部门获得一些资质证书,如符合条件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其法人证书上会注明“慈善组织”字样;成为慈善组织后,社会组织还可申请公开募捐资格,通过审核并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活动;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要想开展公开募捐,只能找那些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社会组织和捐赠人相关的另外一个资质,是由财政、税务、民政三大部门联合确认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三年。企业和个人只有捐赠给具有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才能享受按比例进行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那么我国社会组织获得上述资质的情况如何?据官方数据,截至2020年底,中国近90万家社会组织(不包括港澳台)中,认定为慈善组织的近9800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近3300家,具有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近4500家。这意味着,99.6%的社会组织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99.5%的社会组织没有税前扣除资格。大家也可随时登录“慈善中国”网(http://cishan.chinanpo.gov.cn/)查询相关社会组织是否被认定为慈善组织或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以及公开募捐方案的备案情况等信息。另外,我国还设立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由各级民政部门对所辖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发挥作用、财务管理、党建工作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给1A到5A的等级证书。所以,捐赠人也可以将社会组织的等级作为是否捐赠的决策依据之一。3、捐赠人有权要求社会组织开具捐赠票据,但不一定能开到。捐赠人可以要求接受捐赠的社会组织为自己开具捐赠票据(纸质或电子版),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社会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信息。不过目前有部分社会组织可能无法开具捐赠票据,因为社会组织在向财政部门申请领用捐赠票据时,可能需要先由登记的民政部门出具其为公益性社会组织的证明,如果开不出证明或提交《财政票据领用申请》及相关材料后未通过财政部门的审核,则无法申领捐赠票据。所以需要开捐赠票据的捐赠人,最好提前问清楚受赠社会组织能否开具捐赠票据。对于几分几角几元的这种小额捐赠,能开电子票据最好;为节约工作成本,受赠社会组织一般都会建议捐赠人在捐赠额达到一定额度(如100元)时再为其开具纸质票据并办理邮寄。需要说明一下,捐赠时不能开销售用的发票,也不要把捐赠票据称为发票,毕竟捐赠和销售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而且捐赠票据归财政部门管,发票归税务部门管;如果受赠社会组织开不出捐赠票据,也可以暂时开普通收据、颁发捐赠证书等作为证明捐赠行为真实发生的凭据。4、捐赠人能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取决于受赠主体或捐赠用途。如果捐赠人向具有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可以凭捐赠票据按法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外根据国务院等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可以享受全额扣除的优惠。这表示捐赠人能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取决于接受捐赠的社会组织有没有税前扣除资格;而享受税收优惠的程度,则取决于捐款的用途是否符合国务院关于全额扣除的优惠范围。也就是说,当捐赠人将自己的财产直接捐赠给全国99.5%的社会组织时,很可能无法进行税前扣除。虽然如此多的社会组织未获得税前扣除资格,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开不出捐赠票据,捐赠人会因此丧失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和机会,但这完全不是捐赠人的错,而跟目前我国慈善相关税收优惠制度的设计思路有关。目前也有不少没有公开募捐资格或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会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其接收善款,并监督善款的使用。比如在腾讯公益等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平台上,就有很多这类合作募捐的公益项目,收款方均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中大多数也具有税前扣除资格。捐赠人可以在捐赠完成时填写捐赠票据信息,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索取捐赠票据,然后凭捐赠票据向税务部门申请税前扣除。5、捐赠人有知情权,受赠社会组织有义务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信息。为了帮助捐赠人充分了解相关信息,自愿、自主、理性地作出是否捐赠的决定,社会组织有义务为捐赠人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机构及项目信息、受益人信息。在筹款活动中,筹款人需要通过各种必要的方式向捐赠人说明项目设立的背景,要解决的需求或问题,项目的实施计划、经费预算、项目团队的执行能力、项目进度反馈以及其它能够展示项目成效的材料;如果是公开募捐活动,社会组织应公示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备案号等信息;如果社会组织在开展募捐活动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欺骗、诱导捐赠人等违法违规情形,除了接受民政部门的处罚,立即停止募捐活动,违法募集的财产还要退还给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社会组织在向捐赠人披露或传播受益人信息时,应当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能隐瞒受益人的经济状况,不夸大不虚构受益人所面临的困境,但也不宜毫无保留、事无巨细地公开,而应当尊重受益人的隐私权,维护受益人的尊严与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尤其是在使用儿童肖像时,除了与儿童的监护人签订肖像使用协议获得授权,在该名儿童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情况下,可通过讲解帮助该名儿童知晓并理解社会组织使用自己肖像的原因、用途以及对其日后的生活、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也不宜过度渲染受益人的“苦穷惨”来博取捐赠人的同情,而应积极呈现公益项目为受益人带来的正向改变,让捐赠人看到自己的善举能够为受益人提供有效的帮助。另外,社会组织也有必要让捐赠人了解筹款人员及其他成员获得收入的来源和方式是否合理合法,以消除捐赠人的疑虑、误解与偏见。社会组织应当向捐赠人承诺不通过从捐款中提成等违背筹款伦理和相关法律的方式获取报酬。另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也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按年度公开在本组织领取报酬从高到低排序前五位人员的报酬金额。如果捐赠人发现筹款人获得的报酬过高,或者获取方式不合理,必将会损害捐赠人的捐赠积极性和社会组织的公信力。6、捐赠人有权监督捐赠财产的使用情况。接受捐赠的社会组织应当通过信息公开、提供体验或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机会、举办机构开放日等方式,主动接受捐赠人或公众的监督,如果捐赠人发现受赠社会组织或个人提供虚假资料涉嫌欺诈,或擅自改变事先约定的用途,或滥用捐赠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其提出质询,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确实需要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时,受赠社会组织需要征得捐赠人的同意,捐赠人也有权要求受赠社会组织给出有说服力的专业意见,了解改变用途的原因、必要性和预期效果等。社会组织如果需要从捐赠中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也需要公开告知捐赠人或在捐赠协议中约定具体比例;也可以募集专项资金用于管理费用开支。但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比例,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示管理费用的支出信息,接受捐赠人和公众的监督。7、捐赠人可以为捐赠的项目或成立的专项基金冠名。捐赠人有权对其捐赠的慈善项目或设立的专项基金进行冠名,但冠名也不是随便冠什么名都可以。按《慈善法》规定,经受益人同意,捐赠人对其捐赠的慈善项目可以冠名纪念;《公益事业捐赠法》也规定,捐赠人单独捐赠或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兴建的工程项目,可以由捐赠人提出工程项目的名称,但要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比如遍布全国各地的“逸夫楼”,便是香港慈善家邵逸夫捐建并冠名的。另外,冠名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比如《慈善法》明确禁止利用慈善捐赠宣传烟草制品。不过在《慈善法》出台之前,曾有一些烟草公司为捐建的希望小学冠名,名称中竟然出现“烟草”或烟草品牌,甚至有专项基金的名称中出现烟草品牌,这些冠名事件被曝光后引发社会强烈质疑与批评,产生恶劣影响。近年来一些地方慈善会为了鼓励人们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营造“人人可慈善”的氛围,个人、家庭或单位只要捐赠数百、数千或数万善款,即可设立自己的小额冠名慈善基金,这也是一种效果不错的慈善模式。8、社会组织和媒体、公众有义务尊重和保护捐赠人的隐私权。为防止不必要的困扰和麻烦,捐赠人有权要求受赠的社会组织尊重自己的隐私,不将自己列入筹款对象或捐赠人的名单,不以信息公开、宣传等名义向公众或受益人公开自己的个人信息,不向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和组织透露或共享自己的个人信息。对于匿名的捐赠人,媒体和公众也不宜违背捐赠人的意愿,刻意通过各种方式查找并公开捐赠人的个人信息。为有效防止捐赠人信息不被滥用或泄露,社会组织有责任建立健全机构的捐赠人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以合法的方式获取或收集捐赠人信息,指定专人负责捐赠人数据库管理工作,他人使用库中数据时需要经相关负责人审批,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贩卖捐赠人信息等。同时也可制定捐赠人信息泄露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如果是大额或长期捐赠人,筹款人还需要及时了解捐赠人的实际捐赠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并对筹款策略和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避免发生过度劝募。9、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财产。捐赠人可以捐赠的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但如果是通过贪污、盗窃、抢劫、诈骗等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或者他人遗失的财物,以及未征得其他共有者(如配偶)同意的财产,都属于无权处分的财产,不能用于捐赠。另外,国有企业如果要进行捐赠,还应当遵守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履行批准和备案程序;即便是民营企业,通常也需要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或股东、合伙人的同意才能捐赠。所以,如果有证据证明捐赠人的财产来源非法或捐赠人不具有处分权,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接受捐赠;尤其在涉及大额捐赠时,社会组织可以进行背景调查,了解其来源是否合法,以预防和降低道德或法律风险。如果财产为监护人所有,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未经监护人同意实施的捐赠,因其不具有财产处分权,捐赠行为是无效的,监护人可以凭有效证据要求退还已捐赠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是属于被监护人所有的财产(比如他人赠予未成年孩子的压岁钱等财产),一般的原则是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是未成年孩子自愿进行捐赠,监护人应根据孩子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在尊重其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评估是否支持捐赠以及具体的捐赠金额,这也有利于培养孩子的爱心与社会责任感。当被监护人有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时(如精神病人未发病期间智力与精神状况良好),完全可以自行捐赠属于自己的财产,监护人无权干涉。10、捐赠人捐赠的物资,最好是受赠方确实需要,且有使用价值、质量合格的物资。在捐赠物资之前,捐赠人应当先了解受益方的真实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捐赠,这样才能让捐赠的物资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受益方真正获益;不能自己觉得对方需要,就盲目捐赠,否则会导致资源浪费,甚至伤害受益人的尊严、增加受赠社会组织的负担等不良影响。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否则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接受捐赠。比如未经清洗消毒的旧衣物、无法用于疫情防控的口罩、防护服、损坏严重无法正常使用的电脑等,都不适合捐赠。如果企业捐了不合格的产品造成人身伤害,可能还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社会组织受赠的物资不易储存、运输或者难以直接用于慈善目的,也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只要所得收益用于符合其自身业务范围的慈善用途也没问题;如果项目完成后受赠的物资还有剩余,可以按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话,社会组织也可以将这些剩余物资用于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慈善目的,但应当向社会公开。11、捐赠人在捐赠时,不能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条件。受赠社会组织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使用捐赠财产,并不意味着必须完全顺从捐赠人的意愿,因为捐赠人不总是对的,捐赠人也需要教育引导。所以在捐赠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有可能损害本组织、受益方、合作方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时,社会组织应当坚持原则,秉持对公益慈善事业负责的态度,不卑不亢,据理力争,或者正向引导,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和理念,普及相关的法律政策知识。第一,捐赠应当是无偿的,捐赠人不能以捐赠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捐赠不是投资,不能把钱捐给了社会组织后,还要求获得一定的利益回报。比如有人出资成立了一家基金会,他出的钱就属于捐赠财产,成为公共财产;如果出资人把自己出的钱当作投资,想从基金会取得“分红”,或者在决定退出时要求返还自己捐的钱,属于私分慈善财产的违法行为;或者有组织声称捐赠人可通过捐赠获得高额的回报,千万不要相信,不要捐赠!第二,捐赠人不得指定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受益人。捐赠人可以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但不能将受益人指定为自己的企业、家人亲友,否则违反公益性原则。企业在捐赠时,不能指定捐款用于社会组织、受益方购买本企业或利益相关方的产品或服务,也不能用于本企业的商业宣传活动或变相为利益相关方进行利益输送。第三、捐赠人在捐赠时不能要求或接受社会组织或受益人为自己提供不正当、不合理的非财产性利益。比如要求社会组织为自己提供不符合事实的荣誉及其他不合理的特殊待遇、无形权力、话语权等,强迫受益人与自己合影、发生性关系或提出其他有损受益人尊严、声誉甚至人身安全的要求。第四、捐赠人不得利用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比如传销、非法集资、烟草制品、非法金融产品等。比如接受烟草企业捐赠时,不能出现任何宣传或变相宣传其烟草品牌或产品的成份;在接受捐赠时,也要警惕相关企业或团伙借机在本组织成员、受益人及其他捐赠人中开展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12、捐赠人有履行捐赠承诺或捐赠协议的义务。如果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或者在开展演出、比赛、销售、拍卖等经营性活动前承诺捐出全部或部分所得用于慈善目的,那就必须如实履行捐赠承诺,并向社会公开说明自己捐了谁、捐了多少钱。如果捐赠人有捐赠财产的意愿,受赠的社会组织也愿意接受捐赠,双方达成一致意愿,捐赠人可以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列明捐赠人和社会组织名称,约定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以及其他双方享有的合法权利和需要承担的义务。比如某饮料企业表示要在某个时间段开展“买一捐一”活动,每售出一瓶饮料即捐赠一分钱给某个社会组织,那么活动开始前就要与社会组织签订捐赠协议。如果活动结束时该企业共售出1000万瓶饮料,就应当捐出10万元给社会组织。当捐赠人过了嘴瘾、得了名声和实惠,却不肯兑现承诺、履行捐赠协议,社会组织可以要求其交付;拒不交付的话,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但如果捐赠人已经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了书面捐赠协议,后来因为某种原因导致捐赠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继续让他捐的话就会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这个时候捐赠人可以根据《慈善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然后就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以上12件事,实际上涉及了捐赠人和社会组织各自的一些基本权利与义务。相对而言,捐赠人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就需要社会组织履行一定的义务;捐赠人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会组织的权利。在公益慈善大目标下,社会组织与捐赠人理应同心同德,互相促进和监督,尊重彼此的合法权利,善尽自己的义务,一起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付出一份努力。本文在撰写过程中,有幸获得陆璇、谭玥、叶盈提出的专业意见,在此致谢!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专栏支持方简介“方德瑞信公益筹款”是中国首个面向公益筹款行业专业人员设立的行业培育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筹款行业专业化发展。理事单位包含南都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和联劝基金会。每年一度的公益筹款人大会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筹款专业会议。【筹款有道】专栏文章:如何让捐赠人不再厌恶管理费用?有效和透明是关键!真正专业的筹款人,都会遵守筹款伦理从捐款中提成,为何是饮鸩止渴?公益筹款人到底需要怎样的激励?公益机构该不该从善款中提成给筹款人?|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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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慈善法中的慈善、公益究竟应该如何界定?

公益圈的性骚扰事件,岂能不了了之?!“三八”节,致敬每一个捍卫平等与自由的你!男人为什么不该帮老婆做家务?这些好处,太重要了!聪明干啊公益,有效做慈善!关注我,一起学习公益慈善知识!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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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也会办坏事?公益人遇到这9个悖论,越早清醒越好!

公益圈的性骚扰事件,岂能不了了之?!“三八”节,致敬每一个捍卫平等与自由的你!男人为什么不该帮老婆做家务?这些好处,太重要了!聪明干啊公益,有效做慈善!关注我,一起学习公益慈善知识!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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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捐赠人不再厌恶管理费用?有效和透明是关键!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yixun1975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筹款有道】专栏简介:为筹款加点儿智慧!——本专栏由方德瑞信与公益慈善论坛在敦和基金会资助下联合开设,旨在普及与筹款有关的公益慈善常识,介绍国内外先进的筹款经验和优秀案例,并针对国内公益组织在筹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本文在撰写时重点参考了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助理研究员田园老师的研究论文和分享,在此致谢!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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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专业的筹款人,都会遵守筹款伦理【筹款有道】

的倡议组织,并响应国际筹款峰会的号召,面向中国公益慈善行业发布了第一份筹款伦理倡议。2018年,在南都公益基金会与浙江敦和慈善基金会的资助下,方德瑞信联合北京七悦社会公益服务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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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是“小我”为“大我”做的一件事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yixun1975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昨天,也就是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照例,也是公益慈善论坛创办15周年的日子。如果是一个孩子,15岁也该初中毕业了。作为创办人的我,也已经熬成了一个中年大叔,真是时光荏苒,岁月无情啊!这些年,时常会有人问我:你没有任何资助,又不盈利,为什么还要做公益慈善论坛?我也时常问自己:能不能不做公益慈善论坛,专心去赚钱养家?这两个问题,其实都关乎初心。创办之初,公益慈善论坛就为自己确定了一个使命:与中国公益人一起成长!并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的传播与公益慈善常识的普及,后者实为首要目标。为什么重点放在普及公益慈善常识呢?在和很多公益伙伴的交流讨论中,我发现大家都有爱心、有热情,都想为这个社会做点什么。可是,却发现自己做得不开心,不顺利,方法不对,效果不好,得不到大家的认可,也不懂法律政策,时常陷入困惑、迷茫、纠结……之中。经历种种灵魂拷问之后,有些人离开了;留下来的人
202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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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捐款中提成,为何是饮鸩止渴?公益筹款人到底需要怎样的激励?【筹款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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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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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入行,乱象丛生”?拿捏好公益组织的“七寸”才是关键!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yixun1975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在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各地的公益伙伴时常会分享自己遇到的困惑与难题,或者讨论一些公益行业共同关注的话题,其中很多问题与民政部门的管理有关,而且同样的问题,在不同地方的民政部门处理方式和效果也是不一样的。在我之前写过的一篇文章《别让不作为、乱作为的民政干部阻碍社会组织发展》中也有提及。公益组织的现状与未来发展之路,除了和负责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的民政干部业务素质息息相关,也和相关制度的设计思路以及执行情况有很大关系。如果这两方面出了问题,必然会影响公益组织的发展以及公益慈善事业的进步,所以非常需要我们不断审视和反思,调整思路及时纠偏,保证大方向正确的同时抓住关键点,获得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三万入行,乱象丛生”?有一些专家和民政干部,觉得目前中国的公益组织之所以乱象丛生,就是因为注册门槛太低了,于是开始提高注册资金的标准。难道这么多年公益组织发展状态不理想,要怪国家把注册门槛设得太低了?我觉得,要怪也应该怪国家花那么多钱,竟然养了一帮没有认真领会中央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没有能力认真研究、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人,白白浪费了我们纳税人的钱钱。在公司的注册资金早就从实缴制改为承诺制的情况下,你们却自以为是地提高注册资金的门槛,难道注册资金越多,公益组织越规范越专业?公益行业的乱象跟注册资金的高低有什么必然联系吗?咱们广州2016-17年可是尝试过零元注册资金,不用找业务主管单位,直接在民政登记的哦,你们用哪只眼睛看见广州的社会组织因为零元注册就乱象丛生了?当前的乱象,其实跟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民政干部,那些学问不精、不懂装懂、胡言乱语的专家脱不了干系。没心思,没能力为公益组织提供所需的支持和服务,甚至误导、阻碍公益组织的发展,搞得公益组织想好好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做点实事都挺难。现在倒好,学会把责任推给国家了?!你想啊,把公益组织注册门槛抬那么高,政策限制那么多,公募资格、税前扣除资格越来越难获得,公益越做越郁闷,以后谁还有积极性去注册公益组织呢?盲目提高注册资金门槛的结果,就是让更多愿意做公益的个人和团队仅仅因为凑不够注册资金就被迫放弃注册,无法获得合法的身份,游离于政府有效监管范围之外,难以获得足够的资源,难以实现更高层次的健康发展,这种状态下才最有可能更乱好吗?既然注册公益组织那么难,注册后又如此憋屈,还不如注册个公司,个体户都行,一边合法地赚钱,一边开开心心做公益,绝对会名利双收,多好?!毕竟,法律也没禁止公司和个体户不能做公益,甚至也没禁止公司在章程中规定利润不分红,扣除成本后全部用于公益目的啊!现在而今眼目下,民政最该做的事,不是提高注册门槛,而是提高服务能力。怎么服务?引导和帮助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专业化做事,透明化生存,可持续发展,简单说就是让大家知道怎么做才能不违法不违规。如果强监管弱服务,监管过度,时间一长很可能就把大部分社会组织管没了,因为现在完全合规的公益组织真没几家。公益组织的“七寸”到底是啥?公益圈通常会使用舶来的三大部门理论来解释政府、企业和公益组织的伙伴关系,但在法律上、现实中却面临无法对标的尴尬。比如,理论上我们认为三大部门都是分工不同但地位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现实中很多人却认为公益组织就是政府的助手,是政府职能的补充,是拾遗补缺的,是管与被管的关系。如果作为第三部门的公益组织是政府部门的补充,那么作为第二部门的企业也是政府部门的补充,是为政府拾遗补缺的吗?显然说不过去啊!为何不能像对待第二部门一样对待第三部门呢?为何有些人会矮化或贬低公益组织的地位呢?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会限制上市公司的管理成本不高于10%吗?会给企业颁发融资资格证书吗?会规定企业员工的工资不高于同行业平均工资的二倍吗?但公益组织为何会拥有如此特殊的待遇,被附加上各种限制呢?世界上很多国家并没有公募许可制度,也没有限制管理费的比例,他们的公益组织乱来的多吗?贪污很严重吗?也没有吧?当然,除了上市公司,各国的市场监管部门也不会要求普通企业公开自己的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但为何全世界都会要求所有公益组织公开透明呢?因为只有公开透明,才能证明你是公益组织,具有非营利性、公益性、民间性、志愿性等基本属性啊!只有公开透明,公众才知道公益组织收到多少捐款,花出去多少,用在什么地方了,效果或成效如何?才知道公益组织做事的专业能力好不好,财务管理是不是规范,能不能让人放心?都说打蛇打七寸,公益组织的七寸是啥?公开透明!所以负责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的
202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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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要给公益机构捐几个亿的骗子,原来是这么骗钱的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yixun1975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这次要捐3000亿?骗子们真是越来越大方了啊!》这篇文章发出后,我收到几位公益伙伴的反馈,说他们也遇到声称要捐3000亿的人,套路都很接近。看来3000亿这一拨骗子都是一个团伙的,提前策划好之后分散行动。以《3000亿》一文中我根据骗子提供的信息推测出了几种可能的套路,现实情况下骗子到底是怎么操作的,我还没有机会体验或了解。但我始终觉得这种骗局之所以存在这么多年,肯定有机构中过招被骗了钱,只是这种特没面子的事都不会公开讲而已。正好有一位机构伙伴跟我爆料,说他每年都会遇到十几个这样的案例,甚至曾经信以为真,配合骗子做过一些对接,当发现不对劲之后就终止了,所以对后续的诈骗手法有所了解。简单说就是,有骗小钱的,也有骗大钱的,目的一样,手法不同。1、找借口骗小钱骗子们会说,国家的工作组要到你们基金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给你们打款。因为这个项目不是公开运作的,国家财政不给经费,所以你们要负责给领导们买机票、订酒店。然后骗子就会让基金会转账五万、十万给他,作为“领导”们的差旅费用。这个时候,信以为真的并且有钱的基金会,想着后面有那么多亿要进账呢,五万十万这点小钱根本不在乎啊,财务的小手一挥,转账成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钱已经进了骗子们的口袋,所谓的“领导”自然是不存在的。这种套路出现的机会比较多,但也很好破解,就是让骗子把“领导”的身份证号发过来,表示要给他买机票、订酒店。骗子会发过来吗?肯定不敢的!你要相信骗子的智商,人家还没傻帽到暴露身份的程度啊!如果谈了很多次以后,骗子说要准备放款了,但得先去政府主管部门办几个证书,比如上一篇文章中提到的资金来源证、资金移动证、资金合法使用证、资金完税证。要想尽快或顺利地拿到这些证书,就得花点钱去打点经办的工作人员和主管领导,所以需要基金会先垫付一笔五万、十万的公关费。这些所谓的证书,基金会这边之前肯定也没见过啊,骗子就会发照片过来,让你们看看这些证书长啥样,然后信以为真的基金会可能就会转公关费给骗子。证件自然是假的,骗子利用想这些假证件成功骗到钱却是真的。接下来,骗子还可能继续编出各种理由找基金会要钱,比如要请全职人员办事,需要租办公室,需要各种办公经费……这时候的骗子,像极了吸血虫,专门吸你的血,直接吸干。除非你早点从“天上掉馅饼”的幻境中醒悟过来,果断放下贪念。2、设局骗大钱这种套路就比较高级了,估计得高智商、高情商的骗子才会玩。骗子们为什么要通过你找基金会,而不是直接打电话联系基金会呢?当然是因为你跟基金会的领导是熟人,可信度高啊!找我的那个骗子就问我是不是直接认识基金会的领导。骗子通过你对接上基金会之后,他可能就会说,我们的金主跟你们的理事长不熟,一下子要捐几百个亿的话,还是不太不放心啊!为安全起见,你们基金会能不能考虑转让给我,就是把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成我,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放心地把这钱打到基金会的账上。然后承诺给你一笔足够让你心动的费用作为回报。这种情况下,有的基金会理事长可能就受不了诱惑。因为对方出价确实很高啊,卖了这个基金会之后,大不了再重新注册一个基金会嘛!嗯,骗子就喜欢你做美梦,最好一梦不醒。骗子真的会买下基金会吗?肯定不会啊,骗子要是那么有钱,何必跑来干这行呢?成功忽悠了你之后,他就会去找真正有钱的下家出资买下基金会。他会跟下家讲,我们的金主爸爸准备捐几百几千个亿到某某基金会,但我们不太放心,就放心你,所以你能不能把这家基金会买下来?买下来了以后,金主的钱到账了,你就可以拿到数以亿计的分成。如果是贪念重又有点糊涂的金主,他可能就会想,不就是买个基金会嘛,几百万而已,又没什么大的风险,我有的是钱,任性!那他就会花钱来买。期间,骗子会拿出跟基金会要的法人证书等材料,一查,完全合法,真实存在啊!金主就深信不疑了。这一上一下两头骗,骗子空手套白狼,得逞后就等于掌握了一家基金会,接下来就可以利用基金会来骗更多的钱了。中间肯定会有人问骗子,这几百几千亿巨额资金的来源于哪里呢?骗子早有准备。他会说,我手上的钱是几家寺庙捐赠的,或者是来自国外解冻的民族资产,或者是政府的专项扶贫资金要运作产业扶贫的大项目,境外的爱国大金主要捐给国家的……甚至还能给你提供一堆证明材料,让你相信真的有这么一大笔钱在向你招手。可能很多朋友都好奇,设这种局来骗钱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团伙?据我了解,这种团伙的组织架构类似于传销模式,即少数几个操盘者负责策划骗局,编造材料,设计分成模式、操作流程和推广话术等等,然后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募一帮中间人放出消息,比如到处打电话、加微信找到下一级中间人(他们可能都没意识到自己被骗子利用了),让他们所在的机构,或推荐自己了解的基金会或其他公益机构作为接款方(因为是熟人介绍,容易放松警惕),成功搭上线之后一个接一个的钓鱼套路就开始了。据说操盘者的据点在北京,可能是出于兔子不吃窝边草的谨慎,为了避免暴露,他们会禁止中间人找那些办公地点在北京的基金会,比如找我说要捐3000亿的那个家伙,就明确说不要国字头的基金会,因为这些基金会在北京,自然熟悉北京的状况,核实起来也很方便,那不就容易被识破嘛!对地方上的机构来说,宣称自己是北京来的高级别领导的亲信,或者在运作国家级的大项目,也容易唬人的。当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骗子的花式套路肯定还有不少,人家也是善于创新,与时俱进的哦!但会不会上当受骗,基本就在你的一念之间——贪念生,智慧灭,上当;贪念灭,智慧生,明断。不过,并非人人都是明断是非的智者,这就需要在机构内部建立并有效执行严格的民主决策机制与风险控制程序,防止负责人一个人说了算的一言堂给机构带来重大损失,或者走向歧路。我在《有人要捐300亿?公益机构谨防被骗!》一文中也提出了一些防骗建议供大家参考。如果有遇到其他形式骗局的伙伴,欢迎在留言区分享,让更多人知道。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推荐阅读:
202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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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公益评奖活动那么多,千万别被套路了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yixun1975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临近年底了,貌似大家都在冲KPI。面向公益机构、企业CSR部门的评奖活动也多起来了,各式各样,一个接一个,甚至一天都能收到几个邀请函,参不参加呢?这时候,就要看机构或部门负责人能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请自问:评奖活动是合法的吗?评奖活动主办方靠谱吗?是政府部门、企业还是行业组织?评奖活动的专业性、权威性、公平性有保障吗?参加评奖活动收费吗?……如果以上答案是否定的或让你犹豫的,别理会,别浪费时间;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请再问自己:机构真的有拿得出手的亮点吗?有精力准备参评材料吗?获奖能为机构带来哪些好处?……观察了这么多年,我发现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公司、机构、媒体,会举办一些莫名其妙的评奖活动,给一些莫名其妙的公司或机构、个人发一些莫名其妙的公益奖项。无利不起早。他们的目的,无非是敛财。而且,总能敛到财。因为有需求,就有生意做。这些评奖活动名称,往往冠以“中国”、“国际”、“国际中国”、“全球”、“世界”……,然后是XX节,XX大典、XX盛典、XX大会……,看起来挺高大上的,高规格的,甚至请了明星名人站台。有些公益伙伴可能会问,主办方没跟我收费啊!真的,一分钱也没收我的,那主办方怎么赚钱?其实呢,你们在主办方眼里,只不过是托儿,而且很可能是自掏腰包自愿跑去当托儿的那种。当然,也有一些机构是交了钱才去的,觉得只要能拿个奖回来,花点钱也值了。我现在告诉你,主办方的重点客户(财神爷),其实是那些想拿奖并且有钱的企业或企业基金会。想参加评奖?交钱呗!收费的名堂也不少,会员费、会务费、组委会委员费、赞助费……,奖项名称,也是五花八门,无非是把那些好听的、时尚的、正能量的词儿组合在一起。反正最后都有奖拿,一手交钱,一手交”奖“,各取所需罢了。个人和机构参加可能不收费,但得自己要掏差旅费吧?得花不少时间和精力编材料吧?只要你们报名了,主办方就会拿着名单跟企业讲,你看,参加评奖活动的机构和爱心人士这么多,说明很接地气啊,而且国家级和地方上的知名媒体我们也请来了,新闻稿会出现在各大网站上,需要上专题也行,我们帮你们策划、撰稿、推广!(交钱就能搞定哦)规模这么大,人气这么高,你们拿了奖肯定倍儿有面子、有很大影响力啊!如果已经举办了几届的,必然会罗列往届颁奖活动的各种盛况。财神爷们呢,公益活动或项目可能做了一些,但暂时没有拿得出手的奖项和荣誉啊,所以也正想拿个奖赚多点KPI,这样才好向理事会、出资方交待,也多个宣传的好由头,所以也愿意掏钱出来买个奖。一拍即合的”市场供需“关系就形成了,主办方支付了各种成本之后,内部就要开始分钱了。总之,评奖的坑很多,谨防被坑哦!不对吧?你说花钱买奖,人家一个愿卖一个愿买,双方自愿的事儿,有问题吗?嗯,谁想买去买,我绝不拦着!就算买了国家级、世界级、宇宙级的“奖”,那又能怎样呢?不过是自欺欺人、徒增笑料罢了。曾经,打着慈善幌子干传销的那个黑心汇,在臭名昭著的时候也拿过几个奖,也炫耀过一阵子,结果还不是被国家出手灭掉了。但这不是我今天想说的重点,而是那些给骗子发奖的主办方,屁事儿没有。如果敛财的成本那么低,回报那么大,监管又不太严,自然会乱象丛生。既然,公益相关的评奖活动这么乱,套路这么多,难道真的没人管吗?社会组织举办评奖活动,的确有政府部门管,也发了文件,出台了规定。比如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颁布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民函〔2012〕125号)。规定里说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严格履行有关审批程序,面向基层、注重实效,严格控制数量,防止过多过滥;要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营利性机构合作举办或者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要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奖项的名称前冠以社会组织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际”、“世界”或其他类似字样。2015年8月,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布了最新一期的《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有兴趣的伙伴可以上人社部网站查询某个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不是合法的。如果是在保留目录内的,就属于可以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但是一定要严格按照既定内容、范围、周期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和周期,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范围或擅自增设子项目。凡是未在保留目录内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展。理论上,企业和媒体等单位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也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都应该出现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中。如果查不到,那你就是用脚趾头想想要不要参加了。如果能查到,那就用你聪明的大脑想清楚:真的有必要参加吗?参加的意义有多大?能公平地拿到名副其实、实至名归的奖项吗?……在我看来,先用心把事儿做好,做得扎扎实实、漂漂亮亮的,该来的荣耀自然会来,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为你点赞,支持你,加入你!这比你费尽心思拿来的什么什么奖有用得多!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推荐阅读: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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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要捐3000亿?骗子们真是越来越大方了啊!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yixun1975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时不时,就会有公益伙伴说有人打电话或加微信联系,声称要捐几个亿,根本不敢信。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很多伙伴表示自己一年要接到好几次这种电话。之前我写过一篇文章《有人要捐300亿?公益机构谨防被骗!》,提醒大家防范各种骗局。其中提到的SN账户,费了一番周折后我也大概摸清了咋回事,感觉这里面水挺深的,但不方便公开讲。作为公益圈资深的反诈骗人士,最近也有人加我微信,声称要捐3000亿人民币。额滴个神啊!听到这个天文数字后,我立即意识到遇上传说中的骗子了,虽然内心古井不波,但也觉得现在的骗子真的越来越大方了啊,一开口就是3000亿啊!看来,“钱”在他们眼里不过是随意使用的数字罢了。他表示有海外资金想捐回国内,问我认不认识基金会的人?我说认识啊,然后给了他几个国字头的基金会让他随便选。过了两天,他又联系我说不要国字头的,地方上的基金会就行,最好是有公募资格的,需要提供法人证书和公募证书。我说那就更多了。据他介绍,金主想通过基金会捐给国家,因为这个项目是国家在运作,国家工作组会安排部长和基金会负责人谈。他们已经通过投资公司运作了几万个亿了,钱就存在北京的某银行账户上。现在呢,就是要找民营基金会接款3000亿,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国字头的不要,名称不带慈善的不要。资金分配比例是接款方50%,打款方40%,中间人10%。要求提供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银监会批文、开户许可证、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其实有些应该是投资公司才有的证书,他可能忘记改了。然后给我发了几十个基金会名单,说这些基金会可以优先匹配。我一看,基本都是企业基金会,都不是公募基金会。他说的操作流程是这样的:基金会提供资料后,金主先汇10元给指定账户,确认无误后继续打款1000万作为启动资金。然后金主会带着打款凭证和中间人到基金会,现场办理手续,完成剩余款项的转账。中间我问他,是不是基金会的对公账户就可以收款?他说是的。咦?竟然没问我有没有SN账户,有点奇怪。不过我也觉得好笑,我在公益圈反诈骗十多年,现在竟然有骗子直接找上门,想套路我了。下面我简单分析下这类骗局的套路,供大家参考。1、为什么不直接捐给国家,非要通过基金会来绕个圈子呢?我当时就跟他说,这种违背常识的事我理解不了啊!他说这种事情是国家层面的操作,不是用常理能解释清楚的。好吧,你解释不清楚,也没关系。反正我知道很多骗子就喜欢把自己的背景搞得神神秘秘,觉得来头越大,级别越高,越容易让人相信,无法怀疑。其实,骗局都会存在不合逻辑和常理的地方,只是很多受骗者会因为自己的欲望挡不住眼前的诱惑,加上缺少相关经验和知识,理性容易被蒙蔽,从而降低判断和避开风险的能力。2、为什么要找中间人呢?现在的基金会,尤其是公募基金会,都有自己的官网或公众号、微博,想查他们的联系方式,不是很方便吗?但你想啊,如果一个人直接打电话说要捐多少多少亿,你估计要吓晕了;但换成你或者领导认识的人来做中间人,大概率会相信对吧?骗子在研究如何利用人性的弱点,把握人的心理方面,肯定是下了不少工夫的。比如利用人的贪婪之心。甚至骗子的智商也会被受骗者的智商拉低,推出一些匪夷所思的骗局来,以至于再低劣的骗局,也总有人信。3、对方为什么要求基金会提供法人证书、公募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手机拍的都不行呢?我猜是他们为了方便自己拿着这些扫描件制作假证书去骗人。在他提供的文件中,我注意到办完所有手续后,他们会发放“四证”:资金来源证、资金移动证、资金合法使用证、资金完税证。根据其他遇到类似骗局的伙伴收到的照片,其中三个证长这样:这些证书谁见过?没见过吧,因为是假的!既然,他们能做这几个假证书,拿到基金会的证书扫描件后,自然也会再做出假的来。拿去干嘛?我不说,你也应该懂的。所以,作为公益组织,必须要管好自己的证书,制定并严格执行证书管理制度和审核流程,谨防自家的证书被盗用、冒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作为捐款人,尤其是在涉及在非正常渠道捐款的大额捐赠时,一定要多个心眼,做好核实工作,谨防上当受骗啊!4、基金会到底能不能收到他们的钱呢?假如真能收到钱,先别着急,别激动,人家要求50%捐给国家(所谓收款的“国家账户”估计也是假的,并不是真正的政府对公账号);40%要返还给金主(打款方),10%给中间人。他们是洗钱成功了,让收入合法了,但基金会得到了多少钱呢?就算分了一点钱给基金会,那么多的钱在账上进来出去,却没有实际的项目运作,基金会怎么做账呢?做假账编材料来混过审计,做事的人要累吐血了吧?再说巨额资金过账,也很容易引起银监会和国家安全部门的注意,以后国家追查洗钱犯罪案件,基金会也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啊!到时候基金会成了洗钱犯罪的帮凶,公信力受损,你说谁最吃亏呢?以上是我遇到的版本,和其他伙伴遇到的套路几乎是一样的,只是在细节上可能有所不同。比如声称他是某高级别领导的亲信,领导的家属在海外的几百亿资金要捐回国内,因为是私下运作,所以不便公开领导的工作单位和个人信息。最后,还是要重复老祖宗传下来的那句话: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江湖凶险套路多,谨防上当受骗!当你觉得自己被什么东西砸中的时候,那可能是铁饼;当你相信天上掉了馅饼的时候,你可能已经掉在陷阱中了。反正不是什么好事!还好,我到现在还没听说过有哪家公益机构因为这类骗局而上当的。但如果没有上当的机构,为什么这样的骗局会持续存在多年呢?骗子们到底得到了什么好处?捐钱只是幌子,骗到证书等材料再去骗人才是真?我暂时也想不明白,求高人指点。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推荐阅读: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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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机构该不该从善款中提成给筹款人?| 调查问卷+赠书活动

【筹款有道】专栏简介:为筹款加点儿智慧!——本专栏由方德瑞信与公益慈善论坛在敦和基金会资助下联合开设,旨在普及与筹款有关的公益慈善常识,介绍国内外先进的筹款经验和优秀案例,并针对国内公益组织在筹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当下,很多公益机构都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开展筹款活动,以保障机构运营和项目开展所需的资金,筹款成为很多机构的重点工作之一。因此,公益机构为了吸引和留住掌握一定筹款技能和资源的筹款人才,往往会采取这样那样的激励措施,比如提成,一种广泛应用于商业领域的激励手段。那么,从事筹款工作的机构负责人、理事、专职或兼职筹款人员以及外部筹款组织,到底该不该从自己筹得的善款中获得提成?这种做法是否合乎法律法规、道德伦理呢?从业人员、志愿者、捐款人和公众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公益机构财务会怎么处理筹款提成?如果你遇上筹款提成这事儿会怎么做?如果不发提成,你觉得应该怎么激励筹款人?针对以上问题,公益慈善论坛与方德瑞信共同发起本次调查活动,希望籍此了解各方对“筹款提成”这一现象的态度和看法,烦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链接,如实填写调查问卷。感谢!专栏支持方简介“方德瑞信公益筹款”是中国首个面向公益筹款行业专业人员设立的行业培育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筹款行业专业化发展。理事单位包含南都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和联劝基金会。每年一度的公益筹款人大会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筹款专业会议。【留言赠书】完成问卷的伙伴,也可以在留言区发表您对筹款提成调查问卷中相关问题的观点、意见或建议。公益慈善论坛与方德瑞信将会为留言点赞数最多的前五位伙伴赠送一本《中国公益慈善筹款伦理行为实操指引手册》(2019年修订版),包邮哦!本次赠书活动截止时间:2020年11月7日中午12时。届时将于留言区及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公布获赠名单,敬请留意!聪明干公益,有效做慈善!关注我,一起学习公益慈善知识!点亮“在看”,让更多人看见“公益”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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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学生志愿服务需求,志愿服务组织该怎么做?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yixun1975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注册志愿者超过1.72亿人,发布志愿服务项目超过390万个,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1.9亿小时。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62.0%的受访者参加过不同类型的慈善服务活动。其中,6.0%的受访者经常参加公益慈善组织召集的志愿服务活动,25.2%的受访者偶尔参加,30.8%的受访者虽未参加过公益慈善组织召集的志愿服务活动,但参加过单位或者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对比上面两组数据,你会发现虽然注册志愿者人数已经不少了,但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的人却很少。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无非是很多志愿服务活动质量不高,走过场、形式主义的问题比较多,同时也跟志愿服务内容和方式大多偏传统,缺少创新性、趣味性,针对性,难以吸引志愿者持续参与。比如平时大街上看不见几个志愿者,但创文、学雷锋的那段时间,“红马甲”们一窝蜂似的上街进院,随处可见,看起来很有氛围,但很快又重归冷清。拿学生志愿服务来说,教育部要求高中生三年内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40小时,记2个学分。政策层面,这算是一种进步,毕竟学习不能只局限于文化课的学习,志愿服务同样也是很重要的一种学习方式。国内外也有很多大学将志愿服务纳入学分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但现实中,很多中小学校、家长或学生可能怕影响学习成绩,对志愿服务存在抗拒心理,甚至当成被迫完成的任务。所以在一些志愿服务组织的配合下,出现以获得志愿服务证明为目的,走过场、形式化的“志愿服务”,甚至家长来参与服务却以孩子的名义记录服务时长,以身作则亲自示范“造假”;电商平台上也有人做起交钱就能获得志愿服务时数的“生意”。还有些学校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任何志愿服务活动,坐在办公室里填表格编材料就算完成任务,纯属应付差事的造假行为。学生志愿服务的成效如何,除了学校的态度,其实跟志愿服务组织有很大关系。面对学生群体庞大的“学分”、“作业”需求,志愿服务组织是要配合家长完成任务走个过场呢?还是设计适合学生的活动激发他们参与志愿服务真正的兴趣和热情?如果选择了前者,那以后家长更会把志愿服务当任务,直接找机构开证明了事。这样下去,学生志愿服务就没啥意义了。所以,学生志愿服务说到底还是对志愿服务组织价值观和专业能力的考验。除了设计适合学生的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使其通过参与有成效有意义的服务获得成就感和自我成长,进而持续参与志愿服务;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也可以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学生志愿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和负责记录服务时长,调动家长和孩子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自己去发现社区的服务需求,设计策划志愿服务活动,培养他们对所在社区的责任感,以及发现与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另外,对志愿服务组织来说,也需要懂得量力而行,有多大能力有多少钱就做多大的事,明明做不到做不好,却不懂拒绝超出自身能力的需求的话,搞得自己吃苦受累贴钱贴人还挨骂,那能怪谁呢?同时,志愿服务组织也不应该出于对学生或家长的“同情”,违反诚信原则,违规给他们开具虚假志愿服务证明,也会面临被民政部门处罚的风险,得不偿失。还有,如果一个地方的志愿服务组织数量太少,无法满足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庞大需求,无法让学生拿到真实的志愿服务学分,那么民政等相关部门是不是该积极鼓励民间创办更多志愿服务组织,并提供必要的扶持和指导呢?要不然“供不应求”,只能逼着学生、家长和志愿服务组织一起造假?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推荐阅读: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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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志愿者,有爱心和情怀就行?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yixun1975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志愿者队伍,但据说注册志愿者的活跃度还不如未注册志愿者,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我觉得,志愿者和机构应该也有一些自己的问题需要正视。有些志愿服务组织或团队,公益活动做了一场又一场,人多场面大,照片拍了不少,新闻和朋友圈也发了不少,甚至荣誉也拿了不少,但若问他们投入多少有什么产出?有没有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和需求?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受助群体的自立自强、社会的进步?却不会总结,说不清楚,没想过…因为没有成本分析、成效评估,所以也不太清楚自己还需要提升哪些能力改进哪些方式?反正是搞了活动,奉献了爱心,貌似有人受益了,媒体报道了……有爱心,愿意做公益是好事,但不要做糊涂公益,因为好心也会办坏事,爱心也会浪费资源。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你看,自愿无偿的前提下,最后的重点落在了“公益服务”。但有些时候,志愿者会去主动或被动地做一些本该属于个人、企业或政府能力或职责范围内的事,有意无意地成为免费或廉价劳动力。比如团队组织几十号人穿着志愿者马甲去参加企业的商业活动(发传单、礼仪服务、搬抬物资设备甚至端茶倒水),一天下来老板给了团队几百块钱“服务费”,牵头的负责人和志愿者觉得为团队挣到了经费,还和企业老板搞好了关系;就算一毛钱都没人给,志愿者也觉得自己做了对社会和他人有益的事,挺有成就感的。殊不知,这种服务并不具有公益性,也有损志愿者的形象。而在企业老板眼里,志愿者不过是不招自来或呼来喝去的免费或廉价劳动力,替自己节省了一笔开支,偷着乐去了。做志愿者肯定不是为了钱,但也有自己的尊严,不能被当作免费或廉价的劳动力。所以志愿者要学会分辨哪些事属于志愿服务的范畴,是自己可以做的,哪些事不属于志愿服务范畴,是自己可以拒绝的。不管所宣扬的爱心、初心、情怀有多伟大、多纯洁、多感人,如果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没有体现到成效上,都如浮云,不值一提。所以呢,志愿服务不能只靠爱心、初心、情怀,更应该多讨论、多思考以下问题:1、志愿者是不是自愿、无偿参与志愿服务的?是否存在因为行政命令、道德绑架而被迫参加的?2、志愿者提供的服务是不是服务对象的真实需求?还是组织者自己认为的需求?如何根据真实需求、自身能力和资源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3、如何判断志愿者参与的活动是公益活动,而不是商业活动?志愿者可以参与商业活动吗?如何参与?4、志愿者怎样判断自己有没有被当作免费或廉价劳动力?如何拒绝成为免费或廉价劳动力?5、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发志愿者补贴?发多少合适?如何判断和避免志愿者补贴异化成为变相发放劳务费?6、志愿服务组织如何吸引和留住志愿者?比如:如何服务好志愿者?如何激励志愿者?7、志愿者参与各类服务时需要掌握哪些知识和技能,应该遵守哪些伦理和法律?还是一切随意、不计得失利弊奉献了爱心就好?8、志愿服务活动如何评估活动成效?除了活动次数、参与人数、媒体报道的级别和次数,政府领导的级别和次数,还有没有更重要的指标能够体现服务的意义?9、志愿服务如何从零散繁杂的活动走向项目化系统化?志愿服务组织如何实现专业化、规范化运作?10、志愿服务团队或组织如何获得稳定增长的资金收入?分摊、会费、对外筹款、承接其他组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如何与自身能力和发展阶段匹配,实现可持续发展?11、上级政府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种活动任务和要求,志愿服务组织如何应对?如何协调好与自主服务活动的关系?12、志愿服务活动中志愿者的权利如何保障?机构需要承担哪些义务、风险?13、志愿服务组织如何合理应对来自志愿者、服务对象和公众的质疑、建议?14、其他问题……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推荐阅读: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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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遇上公益,常识会失效?| 微言集(五)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_yixun1975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以下内容摘自本人平时在微信朋友圈分享的一些零散观点,因为时间等原因未能成文。今冒昧汇编于此,与各位分享,敬请指正,欢迎探讨!不做功课就敢自称第一?忽然发现有几家成立于90年代的NGO竟然都自称是中国第一家民间NGO,那成立于80年代的那些民间NGO算啥?还有那些从民国开始存在到建国初期的那些NGO呢?看来很多人真不了解中国NGO的发展历史啊……为何遇上公益,常识会失效?理论上,职业公益人应该获得与自身能力和贡献相称的薪酬,但现实中仍然有不少人觉得做公益不应该拿工资,要拿也只能拿低工资,否则就不像是做公益的。另外,如果有经济拮据的职业公益人为自己筹集生活费用,应该属于个人求助范畴,并非出于慈善目的的公开募捐,也不算违法。但是因为公众对公益的误解和偏见,会觉得应该赚够了钱再来做公益,而不是从帮助别人的人变成需要帮助的人。如果让大家捐钱给某人用于维持基本生活,让他能够专心用专业能力来做公益,这种“包养”公益人的方式,可能很多人是接受不了的,会生出蔑视之意。因为在很多人的意识里,公益是有钱之后才做的事,是有钱人的专利。没钱?凭什么做公益?那么,按这个逻辑,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某些艺术、科学的大能们应该先去挣钱,而不应该靠贵族富商资助的“包养”来从事艺术创作和科学研究。所以,只要公益人才的价值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公益行业无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中国公益的未来就没有希望可言。在这世上,有没有马儿愿意不吃草?不给草吃的马儿又能跑多久?回到这个问题:为何遇上公益,常识就会失效?因为在涉及公益相关的经济和实效问题时,人们喜欢用道德的眼光看待和评判,并忽略甚至抵触基本的经济或科学常识。对公益慈善有这样那样的误解,其实也很正常,毕竟大部分人接触公益的机会并不多,参与的少,思考的不深,专门研究的更罕见。一般来说,遇上有误解的人,跟他解释一番,他自己结合实践和思考,基本上就懂了。但是一提起公益,就开始仇视仇恨抹黑谩骂胡说八道的人,要么被蛇咬过,要么价值观扭曲,要么智商负数。遇上这样的人,都不用浪费时间跟他讲道理辩论,直接删除拉黑,清净舒爽心情好!五个“不代表”一个机构,筹款能力强,不代表项目做得好;一个人,经常捐款,也不代表他的慈善做得好。一个社会,慈善发展不起来,也不代表人们很冷漠。一个人不在99公益日捐款,不代表他不关心和参与公益;一个人在99公益日捐了款,不代表他了解和信任公益。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做公益需要坚持,但有一种坚持值得警惕——坚持不进步,原地踏步。比如坚持自认为正确的旧思想,旧观念,旧模式,旧经验,拒绝接受或消化不了新事物,新思想,新模式,新法律……不肯学习和反思,不肯改变自己,无法应对新挑战,新变化,无法抓住新机遇,最后的下场就是被淘汰。要求受助者感恩?当我们帮助他人之后,希望或要求别人感恩时,等于说:你欠我的。实际上是用一种求回报的心态来行善。但是,对方不也满足了你助人为乐、享受精神愉悦、得到他人认同的需求吗?你已然得到了回报,夫复何求?行善要不要求回报?当然要求回报!但所求回报的核心应该是真正帮到了对方,解决了他面临的困境和需求,即有效行善。做不到专业有效,则透明无意义对公益慈善而言,公开透明只是必要条件,专业有效才是充分条件。你老老实实告诉捐赠人:钱花了,事情没做好,甚至啥也没做,肯定是不行的。你得让捐赠人看到:有本事拿钱,就有本事把事儿做到最好!这样才会有更多人相信你、支持你、加入你!但凡一个没有存在价值、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公益机构,即使因为某种原因未被社会抛弃,也必会遭人唾弃。不管是自主发展,还是寻求合作,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专业能力与成效始终是体现一个机构专业价值的核心竞争力,这一点对官办机构和民间机构都是适用的。筹款靠员工和志愿者“杀熟”的机构有前途吗?一年到头不联系,甚至加我之后就没理过我,99公益日要筹款了,链接一个接一个地群发过来,你觉得筹款就是这么简单?别这么幼稚好吗?功夫在平时,开发维护捐赠人的工作你不重视不用心,临时抱佛脚,坐等天上掉馅饼怎么行?有一些机构,负责人和筹款官员平时喜欢窝在办公室里,不知道干嘛。每年99公益日,就把筹款压力都压在员工和志愿者身上,下达筹款任务,让他们去杀熟,但实际上员工和志愿者数量毕竟有限,也没有多少资源可挖,甚至会引起他们亲友的反感。所以,你们别老待在办公室,要多出去“跑业务”,要通过各种渠道出圈,毕竟圈外人知道或参与99公益日的人并不多,这意味着筹款市场很大很大,等待着公益组织去开疆拓土打天下。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好人,是做好事的人;坏人,是做坏事的人。或者说,做坏事的时候,是坏人;做好事的时候,是好人。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什么是好事,什么是坏事?好事,是对自己和他人都有益的事;坏事,是对他人和自己都有害,或者对他人有害对自己有益的事。一辈子只做好事,很难很难;一辈子只做坏事,也极少见。都是有时做好事,有时做坏事,区别在于大小、多少、明暗、轻重。当公益人遇上“道德绑架”A:听说你是做公益的,我母亲得了癌症,我想当个孝子,可是医疗费不够……B:那我捐你100块,一点心意。C:听说你是做公益的,我儿子得了白血病,家里的钱都花光了……B:那我捐你100块,先给孩子看病。D:听说你是做公益的,我同事的孩子出车祸了,我们都捐款了……B:那我捐他100块,别耽误治疗。……E:老公,家里这个月的房租要交了哦,房贷我已经还了。B:老婆,不好意思,我手里的钱也不够交房租了。E:啊?那你的钱去哪儿了?不会是背着我养小三了吧?B:没有啊,我是爱你的!我捐了点钱给大病求助者了。E:哦,这样啊,那我们再想想办法,不行就借点吧。F:听说你是做公益的,我妹妹得了病没钱了,医院要停药……B:不好意思,我也帮不了你,我也没钱了……F:什么?你不是做公益的吗?真没想到你这么冷漠!G:听说你是做公益的,我外婆家里穷,外公生病没钱治疗……B:不好意思,我没钱,你找别人问问。G:什么?你一个做公益的,竟然见死不救,真是伪善!……B:支你一招:以后如果遇上喜欢说“你是做公益的,怎么能喝咖啡呢?……”之类的道德绑架惯犯,你就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之身,比如回他一句:你都不做公益,还天天吃饭睡觉上厕所……A:你是做公益的,怎么能领工资呢?那可是我们给穷人的捐款啊!你就是个吃人血馒头,不知羞耻的家伙!B:你们竟然还从捐款中收管理费?这跟贪污有什么区别?你们把慈善做成生意,不是人!垃圾!C:唉,无知又愚蠢的家伙,赶都赶不走,真烦人!A、B:你是做公益的,怎么能骂人呢?真没涵养!C:不好意思,我刚才骂的不是人,是蟑螂。你们继续骂,反正我们做公益的天生挨骂的命。难道,打我右脸,左脸也让他打,然后感谢他赐打,并关心地问他手疼不疼,主动赔他医疗费,才算公益人?帮非亲非故的人筹款算公开募捐?目前在一些地方的慈善条例中将个人为非亲非故的求助者发起筹款活动的行为认定为出于慈善目的的公开募捐,并予以禁止。我觉得这一做法值得商榷。慈善法中并未明确定义慈善概念,而是列举了几类“公益活动”,所以一般会将慈善法的慈善等同于公益,或认为慈善应具有公益性。那么个人为他人筹款是否具有公益性呢?显然没有,因为相关筹款活动实现的是特定个人的私人利益。窃以为个人为他人筹款的行为应确定为受托行为,即有需求的大病求助者委托某人帮助其筹款,二者应订立委托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其他……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固执地守护着内心的善良,不被无知、贪婪……所俘获,让我们感受到爱,看见希望,他们是这个世界的光。真正的强者,勇于挑战自己的极限,努力超越更强者,并济世助人、心怀天下,一身浩然正气,而不屑于恃强凌弱、狂妄自大,贪恋虚名与私利。很多人喜欢指责贪污腐败,抱怨社会不公,但一有机会就会破坏规则,不择手段为自己谋取利益,此时公平就不是他们在乎的了。一个人之所以抱怨,通常有两个原因:一是自己的能力还不足以应对或解决遇到的困境和挑战;二是环境限制太强大,自己的能力难以有效发挥。前者,即使换个环境也不行,所以必须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后者,换个环境则可以,重点是找到适合自己的环境。如果只是抱怨,却不想办法改变自己和环境,则抱怨只是一种情绪而已。慈善是引路,公益是修路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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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讨厌“纯公益”?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_yixun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我做的是纯公益!”哦?你说的这个纯公益,到底有多纯?99.999%?250%?去哪里可以检测公益的纯度?有证吗?你做纯公益的时候,怎么个纯法?喝纯水、吸纯氧、戴纯金项链吗?“我们都是做纯公益的!”啊?以后我做公益,是不是也得想点新词儿:正宗纯公益?祖传纯公益?世界级纯公益?宇宙超级纯公益?女娲娘娘玉皇大帝敕封纯公益?干脆,来个纯N次方公益!(有更纯的不?)话说我做公益慈善论坛这十多年,遇到不少人声称自己做的是纯公益。每次,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嗯?别人做的公益不纯,就你纯?不过呢,让我特别失望的是,到现在还没有人能跟我讲清楚纯公益和公益到底有什么不同?他们只会说:我们都是志愿者自己掏钱做公益;我们不求任何回报,无私奉献;我们不花一分善款,零成本;我们会公示每一笔捐款;我们完全免费服务,不掺杂任何商业目的;……你看,他们说来说去都是公益本来就该有的东西,顶多再加点他们自己对公益的误解和偏见罢了。但他们就是喜欢“纯公益”这种带着一丁点道德优越感的说法。当然,有些人说自己做的是“纯公益”,很可能是因为刚接触公益,对公益的认识还比较粗浅,因此受了某些人的误导,情有可原。但随着体验的增多和自己的思考,他们可能还有醒悟的希望。几年之后,他们可能就会明白:哪有什么纯公益,不过是自己当年太无知,自封的罢了。其实,我比较讨厌这么一些人——他们喜欢宣称自己在做纯公益,觉得自己才是真正做公益的一批人,其他人不过是在利用公益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动机不纯,忘了初心,没点情怀。其实吧,他们做的事和别人一样,甚至还不如别人做得好。他们之所以喜欢标榜自己做的是纯公益,无非是想抬高自己的道德等级,把自己想像成出淤泥而不染、亭亭玉立、纯洁无瑕的白莲花。就算他们有意无意地踩低了其他做公益的个人和公益机构,也不过是人在原地,心入幻境,自欺欺人罢了。比如:一、他们瞧不起从公众捐款中支出公益成本(管理费用)的做法,觉得那是在贪污善款,中饱私囊。他们说:“我不花一分钱善款”。意思是成本自己承担了,不从大家捐的善款中开支,善款全部用于受益人。这本来是一种常见的行善方式,但他们却因此产生道德优越感,觉得自己比那些从善款中支出工作成本(管理费用)的更纯粹、更高尚。于是,他们瞧不起、贬低、反对、仇视从善款中列支工作成本的行为,觉得这种行为不纯粹、不道德,甚至是属于贪污善款的卑鄙行为。难道一个机构几百万的项目需要十几万成本,都得全体理事和员工分摊不成?这么一来,国家法律都承认和允许的事他们反对、不承认,却没意识到自己或者第三方用于支付工作成本的钱同样是善款,同样没用在受益人身上。甚至,像我这样支持公益机构依法收取合理管理费,坚决反对“零成本”“零管理费”的人,在他们眼里也是有罪的!因为他们觉得,成本我自己承担了,机构也没入账,不是“零成本”是什么?是因为语文没学好还是喜欢玩文字游戏呢?不过,我也不指望他们理解我,毕竟很多不爱学习和思考的人,很难理解自己没有体验过,或超出认知范围的事。所以古人说:”井蛙不可语海,夏虫不可语冰“。至于会不会改变思想观念,能不能走出认知误区,全靠他们自己的造化,我肯定无能为力。毕竟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是上帝也不愿意干的事。要不然,《圣经》中上帝为何会因为某些人类的罪恶而发怒,决定降下灾难毁灭那些他眼中的罪恶之城呢?二、他们瞧不起领工资的全职公益人,觉得这些人是在借公益牟私利,是卑鄙无耻的小人。在他们那个地方,公益组织或团队都是志愿者,没有全职人员,这也正常。但他们会想当然地认为,做公益就是做志愿者,无私奉献,免费服务,不拿一分钱,才是真正在做公益的样子;志愿者补贴?不要!我是志愿者,怎么能拿钱呢?至于拿着工资的公益组织全职人员嘛,官办机构才有;民间公益组织怎么能花钱请全职人员?!大家的捐款是用来帮助穷人的,怎么能用来发工资发补贴?!他们还认为,你们全职人员拿了工资就不要说自己是做公益的,你们加入公益组织就是为了钱,已经让公益变质了!甚至,他们会污蔑那些反映职业公益人工资太低,呼吁全社会重视职业公益人工资待遇问题的人是砖家叫兽,说什么既然是做公益,那就要吃苦受累,就要接受公益行业工资低的现状,要想待遇好就去考公务员或自己创业赚钱,别来公益圈啊!搞得全职公益人拿工资、拿合理的工资,就是在干坏事,是犯罪,是道德败坏,只有做志愿者不拿工资才最高尚、才做实事似的。甚至还有人表示,职业公益人是西方模式,不适合中国国情。呃,这意识形态的大帽子压下来,不知要压死多少人啊!我算算,全国80多万家社会组织,据说从业人员已经达到8百多万,其中从事公益事业的少说也有1百万人吧?所以我就觉得奇怪,这些人是不是跟那只青蛙一起在井里长大的?自己见识少、眼界小也就算了,还要求天下人都跟他一样无知才好?他们也不用脚趾头想想,公益组织请了全职人员自然有其必要性,并不是因为志愿者不够用不好用,也不是因为钱多得没地儿花,而是全职人员可以将机构的业务做得更专业更规范更高效,从而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而且,机构和员工是雇佣关系,签了劳动合同就得发工资,买五险一金,否则就是违反劳动法。那些反对职业公益人领工资的,是觉得公益组织可以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吗?还是觉得公益组织不应该请全职人员,靠志愿者就够了?志愿者和职业公益人,二者的目的其实都是公益,只是方式不同。对志愿者来说,公益是个人的业余爱好,是自愿不要劳动报酬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对职业公益人来说,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公益是他的工作,是一份职业,拿工资理所当然。那些认为做公益不应该拿工资的人,不过是先将做公益等同于做志愿者,再用志愿者的标准衡量职业公益人。好比打篮球是很多人的业余爱好,我们不能说职业篮球运动员打的不是篮球,或者指责他靠打篮球赚钱很可耻。但是,有些人自己是志愿者,却眼红领工资的全职人员,心理不平衡,忘记志愿者本来就是自愿不要劳动报酬的。想领着工资做公益,也不是不行啊,你也去公益组织做全职就行了嘛!又没人拦着你!如果你们去公益机构做全职,不拿工资还能把工作干好,你们肯定更很受欢迎哦!三、他们瞧不起那些对外筹款的团队或机构,觉得做公益就该用自己的钱,而不是让别人掏钱出来。这种逻辑,其实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在他们看来,有钱才能做公益。没钱?凭什么做公益?!!自己掏钱做公益,才是真公益;说自己在做公益,花的却是别人的钱,这不是欺世盗名是什么?!和诈骗有什么区别啊?!这么看来,全世界做公益的只能是有钱人,穷人或者工薪阶层是没有资格做公益的。难怪会有很多人说:等我有钱了,我就会做公益!做公益,就这么被他们当作有钱人的专利了!非有钱人,站在一边仰望就行了,甚至仰望都不配!可是,现实只会狠狠地抽他们的脸。放眼世界,亲自做公益的有钱人有几个呢?比尔盖茨、马云?人家也是赚了几百个亿之后才宣布退休,将公益当作事业来做的啊!大部分有钱人都在忙着赚钱,能拿出一部分钱捐给公益机构和困境群体,就已经很难得了。如果按他们的逻辑,每个有余财的人都应该亲自拿着钱送到受助人的手上,或者花自己的钱亲自做一些公益活动,创办机构之后全部经费都自己出……。既然都是自己花自己的钱,那么筹款、募捐、捐款之类的词,以及相关的法律政策,也就不该存在了。讽刺的是,那些喜欢宣扬纯公益的团队,几年之后参与的人越来越少,越来越没钱,最后只好散伙,彻底消失在历史中了。暂时没消失的,要么刚进入初创期,要么在低迷期苦苦挣扎,甚至转型成为非法集资、骗人钱财的团伙了。第二,在他们看来,让大家捐款的公益机构都是不可信的。他们觉得,只有花自己的钱做公益才放心。捐给公益机构?会被贪污啊!所以,他们对公益机构充满着不信任,也不相信机构的自律、政府的监管、社会的监督。他们只想拿着自己的钱和物资,亲自送去贫困家庭,哪怕山高路远,哪怕真假难辨,哪怕对方不需要……;其实他们可能都没有捐过钱,也没接触过什么公益机构,也不知道本地有哪些公益机构在做些什么,只不过多看了几眼公益机构的负面新闻,多发了几条谴责公益机构不透明、账目不清的微博,终于为自己找到了拒绝捐款的理由:公益机构太黑了,捐款会被贪污,都是骗人的,坏人都跑去做公益了,所以我永远都不会捐款。有些人的无知与狭隘,真让人笑都笑不出来,因为已经超越了世界上最低的笑点了。四、他们瞧不起提出不同或批评意见的人,觉得自己在做公益,居然还有人说三道四打击自己,良心何在?!某新闻报道中一位易经大师如是说:“公益怎么做都是对的,不应受到仼何质疑。”我忍不住笑了。还好我也是个读过几本书的人,甚至捧着厚厚一大本《周易参同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所以并没那么容易被大师的名号和权威忽悠。我觉得吧,这个人即便学了易经,成了大师,但对公益的认知终究是太肤浅了。世间岂有不应受任何质疑之事?!易经讲的本就是变化之道,如无质疑,公益如何在变化中进步?若无质疑,公益如何激浊扬清?公益本为众人之事,接受质疑实为理所应当。只不过,质疑应当有理有据,而非故意抹黑泼脏水。平时我也喜欢像今天这样,对我在公益圈所发现的各种问题或我认为的不良现象进行批评,甚至从自己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议。比如曾有人问我:受助者的隐私需要保护吗?我说所有人的隐私都应该保护啊!开展公益活动需要拍照片做宣传时,同样要注意保护受助者隐私,最好不要拍受助者的正面,也可以打上马赛克。如果有必要展示受助者的正面照片,应当经过受助者或其监护人的同意和授权。而且有时候即使受助人同意,有些照片也不适合用来传播和筹款,比如一些暴露求助者病灶、隐私部位的照片,难免会引起很多人的心理不适。他们听了,心里很不舒服啊!他们会说:你又帮助过多少个孩子?只要能让他们得到帮助,牺牲点尊严和隐私算什么?不发那样的照片,谁会相信你啊?也不想想,如果捐款人只相信照片,眼见为实,本身就是对你或你的团队、机构的不信任,是你们自己做得太失败了!不过,他们只会责怪我多管闲事,站着说话不腰疼,不做实事只会纸上谈兵、说三道四、扰乱人心……。好吧,要么我自己退群,要么被踢出来,任他们继续自嗨,继续装睡。他们就像那位易经大师一样,以为自己在做纯公益,在做好事,在行善积德,掏出了真金白银,初心是好的就行,不应该受到任何质疑。他们看不见照片中贫困学生脸上的不情愿、不开心,只在意照片中自己的笑容有多灿烂,以及发到朋友圈之后有多少人点赞,留下多少赞美的话语。你们是很开心,感动了自己和朋友圈,但你们确实很自私啊!可能是因为“公益”这两个字本来就自带道德光环,再加上一个“纯”字,就更加耀眼了。所以,如果你说他们做公益的方法不对,没把事做好,甚至违反了相关法律政策,他们就会找一大堆正义凛然的理由为自己辩护:做公益没有对错,只要做了就好;我在做好事,居然还违法了?世界上还有不让人行善做好事的法律?那一定是恶法!呵呵,公益就这样成了他们的挡箭牌、好人证、遮羞布。五、他们不喜欢学习,觉得理论根本没什么用,都是砖家在纸上谈兵,有实践就够了。他们除了标榜纯公益,还可能标榜自己是实干主义者。在他们看来,公益是人人都会做的事,没有啥门槛。仿佛公益是只要做了就能做对的事,不需要思考,不需要知识,不需要方法。所以,他们不在意自己做公益的理念、方法是否正确科学,也不在意自己的团队和机构管理是不是专业规范,是不是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他们觉得大道理谁都懂,理论是空洞的,根本没什么用,都是专家们忽悠人的,实践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他们不愿意听你讲基本的公益概念、理念、方法等常识,更不会去学什么社会变革理论、三大部门理论、SWOT分析法、马斯洛需求层次论……。他们对“实践出真知”的理解,就是做公益的经验都来自实践,做的多了自然就知道怎么做了。好像有了实践就必然有真知,真知是随手可得的,不需要通过思考进行总结提炼变成理论,然后才能用来指导实践,解决问题。他们甚至会用自己总结出的一堆“理论”来证明:理论是没有用的,有实践就行。看来他们对理论的误解和偏见很深很深,估计是受了某些理论家的毒害,对所有的“理论”产生了抗拒和厌恶心理。做公益,固然需要坚持,但有一种坚持值得警惕——坚持不进步,原地踏步。比如坚持自认为正确的旧思想,旧观念,旧模式,旧经验,拒绝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模式,新法律……不肯学习和反思,不肯改变和提升自己,就无法应对新挑战、新变化,就无法抓住新机遇,最后的下场就是被淘汰,或者长期处于初级阶段无法突破。还有些人觉得,他们的纯公益,是完全免费的无偿的,不像有些公益机构竟然还要向服务对象收费,公益培训竟然也收费,都商业化了,都是以营利为目的来赚钱的!免费=公益?唉,这个问题我已经讲了很多年了,也写过好几篇文章,现在我都已经懒得反驳了。还有些标榜纯公益的人,总喜欢把爱心、情怀挂在嘴上,总喜欢说“不忘初心”。这些人,还喜欢动不动就怀疑别人忘记初心,动机不纯。但是看他们做的事,专业化、规范化、有效性怎么样,就不好说了。也许正是因为专业规范有效这些方面没做好,拿不出手,说不出口,他们的内心也很纠结,自尊心也很脆弱,为了暂时逃避内心的自卑与不自信,只好天天拿爱心、初心、情怀来说事儿,用道德绑架别人挑刺儿,来满足一下自己的道德想像,短暂陶醉在虚幻的道德优越感中,在自己竖立起来的道德高标下感动着自己,并期望别人施舍一点同情与认可。所以,他们不会跟你谈团队和机构怎么管理,项目怎么设计和执行,传播和筹款怎么做,有没有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和需求,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受助群体的自立自强、社会的进步……,就算拿刀架脖子上,用枪顶着脑袋,他们恐怕也讲不出来。毕竟爱心、情怀落实到行动上才算数,不是嘴上念叨出来的。苏格拉底曾说:“无知的人是没有资格行善的。因为无知的善良只有善的外衣,却缺少良的内核。无知即无德,通往地狱的道路,往往是善意的石头铺成的。”罗素也有一句名言——“若理性不存在,则善良无意义。”如果行善缺少智慧,缺乏常识,理性不足,感性有余,盲目自大,又不爱学习、不守伦理,不遵法度,就可能任性妄为,好心办坏事,做了坏事而不自知,不知反思与悔改。再加上他们用圣人的标准衡量别人,用贱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公益圈就会被他们搞得乌烟瘴气、乱象从生。在我看来,他们就是用自己的无知和愚蠢阻碍民间公益发展进步的罪人之一!既然他们喜欢造词儿,叫“纯公益”;那我也学他们造个新词儿,叫“蠢公益”。在我看来,纯公益,约等于蠢公益。以上,觉得我是在说你,就对号入座反思反思吧~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推荐阅读:
202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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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为什么不该帮老婆做家务?这些好处,太重要了!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_yixun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这些年,我一边在家工作,打理公益慈善论坛,一边照顾女儿。日常生活,便是买菜做饭刷锅碗,打扫卫生洗衣服,收纳整理换灯管,也算是个家务能手了。但在国人的刻板印象中,家务活就是女人该干的,男的就应该在外打拼挣钱,而不是带娃做家务。如果我说家务基本都是我干,很多人就会说:哎呀,你是一个体贴老婆的好男人,你老婆太幸福了!言下之意,还是觉得家务是女人的事嘛!可是一个家庭中,总得有人做家务不是?为什么会觉得女人做家务是理所当然的事,男人做家务却成了体贴老婆呢?这逻辑有点奇怪啊!比如一家人吃饭,老公吃完一碗饭后叫老婆盛饭给他,老婆放下碗筷从饭桌另一头走到老公旁边,打开电饭锅盛饭给老公。明明老公离电饭锅最近,手脚健全,没毛病,完全可以自己盛饭,却叫他老婆过来帮他盛,明显没道理啊!其实像这种婚前老妈照顾,婚后老婆伺候的男人,在很多中国家庭存在。他们下班回到家基本不干家务,而是玩手机打游戏看球赛打麻将……女人下班后则买菜做饭洗衣拖地带娃做作业……大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下一代自然也是有样学样。一个家庭的幸福,是所有成员共同经营的结果。无论男女,我觉得都有必要分担家务,而不是理所当然地让其中某一方包揽家务。如果其中一方因为工作确实繁忙或在外地工作,也应该在时间和精力允许的时候主动承担部分家务。有的男人抱怨说,我上班也很辛苦,回家还要帮老婆做家务!好吧,其实我觉得你还应该说:我天天回家帮老婆吃饭,也好辛苦呢!你肯定会觉得这么说很好笑!但是,你觉得你帮老婆做了家务,和我说你帮老婆吃了饭,性质根本就是一样的啊!你会说吃饭是我自己的事,说帮老婆吃了饭肯定不合适啊!但是,做家务难道不是你自己作为一个家庭成员必须做的事吗?不是像吃饭睡觉一样理所当然的事吗?你明明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为什么却会说帮你老婆做了家务呢?还要人家感谢你呢?家务,原本就是夫妻二人或者所有家庭成员共同的责任哦!根本不存在谁帮谁的问题!所以,拜托所有已经结婚的男人们,千万别再帮你老婆干家务了!同时,做儿女的,再也不要帮你们的爸爸妈妈做家务!因为,家务就像你吃饭一样,你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份内之事,承担了应有的责任而已,好意思说帮谁谁谁做家务?!但是当下如今现在,除了不少男的受传统男权思想影响从不做家务,也开始有一些女的打着“女权主义”的旗号拒绝做家务,但这种“伪女权”本质上还是一种性别霸权,和男权思想没什么不同,无非是想获得权利享受利益,而不想承担相应的义务付出劳动,并非真正以性别平等为实质的女权主义。其实吧,男人做家务好处很多,而且非常重要!比如有利于家庭和睦,增进和维系夫妻感情,而且有助于减压,放松身心,防止老年痴呆等等。如果男人回到家完全不干家务,自然就享受不到这些好处哦~更重要的是,如果家有女儿,拥有一个经常做家务的爸爸,还有利于培养她的性别平等意识,长大后选择伴侣时更倾向于那些爱做家务的男人。所以,有女儿的爸爸们,为了不让她嫁人后独自操持家务过度劳累,从现在开始多做家务,好好做个榜样吧!家有儿子的爸爸们,更要多做家务,不要让你们的儿子以为家务是女人的事,将来不要把别人家的女儿累坏了!!要不然,可能连老婆都讨不到哦!你想啊,如果你们的儿子还像你们一样认为做家务是女人的事,从小没有养成做家务的习惯,遇上性别平等意识比较强的女人(将来肯定会越来越多),是不是经常要为家务琐事吵架呢?离婚的可能性是不是更大呢?如果遇上一个同样不肯干家务的女人,夫妻俩又不想花钱请家政工,那还得你们老两口出马不是?总之,无论现在还是将来,愿意做家务的男人,根本不愁娶不到好媳妇!不愿做家务的男人或女人,也越来越不受欢迎了!所以,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为了夫妻和睦,也为了儿女将来的幸福,男人们还是多做家务吧!也欢迎女性读者将本文转发给家里的男人们!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推荐阅读:
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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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公益过度,会怎样&该怎样?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_yixun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做公益不就是要牺牲自己的利益吗?怎样做公益算过度牺牲呢?在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里,曾经有公益伙伴问我。我就拿自己举例子:比如我经常在群里跟大家聊天,讨论各种公益话题,我付出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分享知识和思想,这算是一种程度轻微的牺牲。但如果我一直跟大家聊天,到中午了都没有做饭给女儿吃(只是假设)。你看,孩子在挨饿,我却在和大家讨论什么公益,我是一个称职的父亲吗?!一个人为了公益,为了帮助陌生人,却置自己和家人正常的生活需求于不顾,没有履行基本的家庭责任,没有好好爱自己,爱家人,这就是过度牺牲啊!凡事皆有度,过犹不及。做公益,必须平衡好公益与家庭生活、工作的关系。否则就会出问题!你们看公益慈善论坛,以前我天天推送几篇文章,很少停更,但从两年前我生病住院到现在,时不时就停更几天,开始是因为我身体状况欠佳,后来又得忙工作忙赚钱,实在没空啊~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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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公益日筹款,民间拼不过官办,怎么办?【筹款有道】​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_yixun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筹款有道】专栏简介:为筹款加点儿智慧!——本专栏由方德瑞信与公益慈善论坛在敦和基金会资助下联合开设,旨在普及与筹款有关的公益慈善常识,介绍国内外先进的筹款经验和优秀案例,并针对国内公益组织在筹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今年99公益日,腾讯公益平台上募集的善款达到30.44亿元,又创历史新高。然而,排在前10名的机构筹款总额达15.34亿元,其中前4名的重庆市慈善总会、儿慈会、河南省慈善总会和陕西省慈善协会则瓜分了11.23亿元。总体来看,官办机构业已成为99公益日的筹款大户,哪怕是少数实力不俗的大型民间机构也只有认输的份儿,剩下的机构就更不用说了。另据方德瑞信与易善数据联合发布的数据,截至9月9日23点,今年99公益日共有52家慈善会体系机构参与,占上线公募机构数量(306家)17%,上线项目1017个,公众捐赠总金额9.5亿元,2615.6万人次参与捐赠,获得腾讯公益配捐1.3863亿元。此前,因一些地方慈善会通过红头文件、党政领导站台等行政化色彩浓厚的方式备战99公益日,引发公益圈的关注和讨论。不少人觉得以慈善会为代表的“国家队”入场99公益日,是以权谋捐,是官与民争利,是行政吸纳慈善,是不给民间慈善留活路,是大人欺负小孩子……。一时之间,报怨、悲观与绝望的情绪在公益圈蔓延开来,一些人甚至迁怒于99公益日和腾讯。但宣泄情绪之后,我们就要认真考虑如何活下去,如何活得更好?“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马太效应,到底有没有希望改变?民间机构拼不过官办机构,是不是就得等死、苟延残喘?对民间慈善来说,要么独自艰难求生,要么与官办机构合作,确为当下及未来不知多久时间内,不得不作出的选择。但是,我们可以抓住一些业已萌生的契机,心怀希望与信心,并保持耐心,一起去谋求更大的改变和更好的未来。推荐阅读: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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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误解公益和公益人?来,我们聊几句

申请转载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_yixun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这世界也不知道咋了。从来不做公益的,总喜欢抹黑公益,仇视公益组织;一说公益,就想起看过的各种负面新闻。天天做公益的,默默无闻,再苦再累也要做;也知道如何找到值得信任的公益组织,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做公益。偶尔做公益的,往往喜欢大呼小叫,百般挑剔,喊苦叫累的,觉得公益简直不是人干的事儿。刚开始做公益的,什么都看不惯,怨气很重,总觉得真心做公益的太少,很多人也不理解自己。并且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懂,也不敢问,不敢说,怕别人觉得自己很无知。做了十几年及以上的,反倒磨平了棱角,看淡了一切,只知道实实在在做事就好,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某些做志愿者的,觉得做公益就该无私奉献,怎么能拿工资呢?某些做全职的,反倒觉得志愿者不够专业,光靠热情和爱心做不好公益。有的人对公益的理解很朴素,觉得只要是帮助他人,对社会有益的都算是公益。有的人明明瞧不起公益,觉得商业比公益高明多了,却喜欢说商业就是最大的公益。总之,这个世界对公益和公益人的误解实在太多,有些甚至深入骨髓,估计没有几百辈子是洗刷不干净、搞不明白的。但是,很多人又不会好好和人聊天讨论,遇上不同意自己观点的人,就视若仇敌,人身攻击,风度全无。然后,无知或误解,继续留在他们意识里,继续影响着自己和社会。所以,遇上一个愿意和你好好聊天的人,真是太难得了,你一定要好好珍惜!很多朋友都知道,公益慈善论坛这些年都在做公益慈善常识的普及工作,我也写了一些相关的文章广为传播。不过我也发现,我在朋友圈和一些文章中使用对话体来诠释某些公益慈善常识时,效果挺好,大家也喜欢看。今天便和大家分享几组对话:1政府在做公益慈善?A:政府为人民服务,所以政府在做公益慈善。B:政府为人民服务的钱是怎么来的?A:主要来自税收。B:老百姓可以拒绝交税吗?A:当然不行啊,税收是强制性的义务,偷税漏税是犯法的。B:那我们可以强制一个人捐钱做公益做慈善吗?A:那怎么行?!公益慈善必须自愿!B:没错啊,政府强制征税然后用一部分钱为你服务,是应该的吧?A:对,这是政府的义务,不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不是好政府。B:那人们可以不做公益慈善吗?A:当然可以啊,公益慈善又不是必须完成的义务。B:所以,政府强制征税,就有义务为人民服务,政府做的事不是公益慈善对吧?A:对啊!我是不是脑袋给驴踢坏了,以前竟然以为政府是在做公益慈善!B:嗯,现在明白不算晚!A:但政府做的很多事的确有利于社会啊!
2020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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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害怕做公益的人,尤其是一直做公益的人!

申请转载本文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学习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_yixun加主编微信。作者:张军文我害怕做公益的人!一跟他们谈话,我会发现自己的格局和胸怀,与这些人有着云泥之别;他们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精神,闪耀着这个时代的灿烂光辉,简直让我无法直视!我害怕做公益的人!因为他们懂得遵循自己的内心。三字经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他们秉持善念,温暖了这个世间需要帮助的人。做公益的人,受到善良本性的驱使,主动帮助弱小,改善他们的生活。因为自愧不如,所以我感到害怕。我害怕做公益的人!在无数资料中,他们寻觅着那些需要被改善的事态。从自然灾害到人居环境,从小事到大事,从个人到国家。他们一直践行着自己作为公益人的信念,数年如一日。很多人问:公益人图什么?他们说:想要改变社会。涓涓细流,也能汇聚成海;星星之火,也可以燎原;他们成立公益组织,他们践行公益理念,为的就是帮助那些留守儿童,让他们能有一个更好的归属;为的就是帮助那些困在深山里的孩子,能够走出大山,看见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为的就是在地震洪水之后,人们能够快速重建家园。我害怕做公益的人!因为从他们身上,我能看到那个唯唯诺诺的自己在退避。内心中的那个自己,遇见不公不敢制止,遇见需要帮助的人不敢上前,遇见困难想要逃避。但是做公益的人,他们对待困难从不退缩,他们拥有坚定的信念,他们拥有执着的态度。而我,自愧不如。我害怕做公益的人!他们拥有不同寻常的热爱,他们热爱公益这个职业,他们想要发光去照亮世界,他们想要去帮助一切需要帮助的人,他们想要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有一种让我为之恐惧的精神,我不曾拥有。我害怕做公益的人!他们可能在最平凡的岗位上,但是他们却从事着最伟大的事业!不怕流言蜚语,不怕冷眼相待,勇敢地做自己,勇敢地爱生活,勇敢地做公益!我害怕做公益的人,但我更害怕一直做公益的人!一个人,做一次两次公益很简单,但是一直做下去,做一辈子,却很困难。公益人身上那种滴水穿石、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恐惧!我害怕看见自己的一分钟热血,我害怕看见自己的半途而废,我害怕自己的不敢坚持。但在一直做公益的人身上,我看见了——他们的精神、毅力、决心,映照着我的懦弱、恐惧和彷徨。当你遇到一位一直在做公益的人,你问他:为什么能长久地做下去?你会听到他说:为了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为了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为了自己心安。是啊,为了心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气魄,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被很多人丢失了;而在做公益的人身上,我们再次看到: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在与做公益的人长久接触后你会发现,自己身上的戾气会减少,心态会变得平和,心情会变得愉悦,眼界会变得开阔。做公益的人,见过了人世间的疾苦;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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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公益日规则之变,到底为哪般?

申请转载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的伙伴请长按右侧二维码,或搜索zhang_yixun加主编微信。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中国公益进阶之路,就在你我脚下。相关文章:99公益日只是为了筹款?非也!9月7日,99公益日第一天。腾讯基金会的首日配捐9999万元不到40分钟便没了踪影,截至21时的数据显示,当天共有19,267,639人次捐出817,728,385元,公众互动量达到249,714,605次,可见这一天大家因“公益”而爆发出的战斗力相当惊人。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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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公益日只是为了筹款?非也!

当如此之多的社会资源被撬动、被引入,接下来就要看参与99公益日筹款活动的公益组织如何表现了,比如如何与公众互动,如何用好善款、做好项目执行与反馈,以不负大家的信任与期待。
202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