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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摘自本人平时在微信朋友圈分享的一些零散观点,因为时间等原因未能成文。今冒昧汇编于此,与各位分享,敬请指正,欢迎探讨!忽然发现有几家成立于90年代的NGO竟然都自称是中国第一家民间NGO,那成立于80年代的那些民间NGO算啥?还有那些从民国开始存在到建国初期的那些NGO呢?看来很多人真不了解中国NGO的发展历史啊……理论上,职业公益人应该获得与自身能力和贡献相称的薪酬,但现实中仍然有不少人觉得做公益不应该拿工资,要拿也只能拿低工资,否则就不像是做公益的。
另外,如果有经济拮据的职业公益人为自己筹集生活费用,应该属于个人求助范畴,并非出于慈善目的的公开募捐,也不算违法。但是因为公众对公益的误解和偏见,会觉得应该赚够了钱再来做公益,而不是从帮助别人的人变成需要帮助的人。如果让大家捐钱给某人用于维持基本生活,让他能够专心用专业能力来做公益,这种“包养”公益人的方式,可能很多人是接受不了的,会生出蔑视之意。因为在很多人的意识里,公益是有钱之后才做的事,是有钱人的专利。没钱?凭什么做公益?那么,按这个逻辑,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某些艺术、科学的大能们应该先去挣钱,而不应该靠贵族富商资助的“包养”来从事艺术创作和科学研究。所以,只要公益人才的价值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公益行业无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中国公益的未来就没有希望可言。在这世上,有没有马儿愿意不吃草?不给草吃的马儿又能跑多久?回到这个问题:为何遇上公益,常识就会失效?因为在涉及公益相关的经济和实效问题时,人们喜欢用道德的眼光看待和评判,并忽略甚至抵触基本的经济或科学常识。对公益慈善有这样那样的误解,其实也很正常,毕竟大部分人接触公益的机会并不多,参与的少,思考的不深,专门研究的更罕见。一般来说,遇上有误解的人,跟他解释一番,他自己结合实践和思考,基本上就懂了。但是一提起公益,就开始仇视仇恨抹黑谩骂胡说八道的人,要么被蛇咬过,要么价值观扭曲,要么智商负数。遇上这样的人,都不用浪费时间跟他讲道理辩论,直接删除拉黑,清净舒爽心情好!一个人不在99公益日捐款,不代表他不关心和参与公益;一个人在99公益日捐了款,不代表他了解和信任公益。做公益需要坚持,但有一种坚持值得警惕——坚持不进步,原地踏步。比如坚持自认为正确的旧思想,旧观念,旧模式,旧经验,拒绝接受或消化不了新事物,新思想,新模式,新法律……不肯学习和反思,不肯改变自己,无法应对新挑战,新变化,无法抓住新机遇,最后的下场就是被淘汰。当我们帮助他人之后,希望或要求别人感恩时,等于说:你欠我的。实际上是用一种求回报的心态来行善。但是,对方不也满足了你助人为乐、享受精神愉悦、得到他人认同的需求吗?你已然得到了回报,夫复何求?行善要不要求回报?当然要求回报!但所求回报的核心应该是真正帮到了对方,解决了他面临的困境和需求,即有效行善。对公益慈善而言,公开透明只是必要条件,专业有效才是充分条件。你老老实实告诉捐赠人:钱花了,事情没做好,甚至啥也没做,肯定是不行的。你得让捐赠人看到:有本事拿钱,就有本事把事儿做到最好!这样才会有更多人相信你、支持你、加入你!但凡一个没有存在价值、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公益机构,即使因为某种原因未被社会抛弃,也必会遭人唾弃。不管是自主发展,还是寻求合作,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专业能力与成效始终是体现一个机构专业价值的核心竞争力,这一点对官办机构和民间机构都是适用的。一年到头不联系,甚至加我之后就没理过我,99公益日要筹款了,链接一个接一个地群发过来,你觉得筹款就是这么简单?别这么幼稚好吗?功夫在平时,开发维护捐赠人的工作你不重视不用心,临时抱佛脚,坐等天上掉馅饼怎么行?有一些机构,负责人和筹款官员平时喜欢窝在办公室里,不知道干嘛。每年99公益日,就把筹款压力都压在员工和志愿者身上,下达筹款任务,让他们去杀熟,但实际上员工和志愿者数量毕竟有限,也没有多少资源可挖,甚至会引起他们亲友的反感。所以,你们别老待在办公室,要多出去“跑业务”,要通过各种渠道出圈,毕竟圈外人知道或参与99公益日的人并不多,这意味着筹款市场很大很大,等待着公益组织去开疆拓土打天下。
好人,是做好事的人;坏人,是做坏事的人。或者说,做坏事的时候,是坏人;做好事的时候,是好人。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好事,是对自己和他人都有益的事;坏事,是对他人和自己都有害,或者对他人有害对自己有益的事。一辈子只做好事,很难很难;一辈子只做坏事,也极少见。都是有时做好事,有时做坏事,区别在于大小、多少、明暗、轻重。A:听说你是做公益的,我母亲得了癌症,我想当个孝子,可是医疗费不够……C:听说你是做公益的,我儿子得了白血病,家里的钱都花光了……D:听说你是做公益的,我同事的孩子出车祸了,我们都捐款了……E:老公,家里这个月的房租要交了哦,房贷我已经还了。E:啊?那你的钱去哪儿了?不会是背着我养小三了吧?B:没有啊,我是爱你的!我捐了点钱给大病求助者了。F:听说你是做公益的,我妹妹得了病没钱了,医院要停药……G:听说你是做公益的,我外婆家里穷,外公生病没钱治疗……G:什么?你一个做公益的,竟然见死不救,真是伪善!支你一招:以后如果遇上喜欢说“你是做公益的,怎么能喝咖啡呢?……”之类的道德绑架惯犯,你就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之身,比如回他一句:你都不做公益,还天天吃饭睡觉上厕所……A:你是做公益的,怎么能领工资呢?那可是我们给穷人的捐款啊!你就是个吃人血馒头,不知羞耻的家伙!B:你们竟然还从捐款中收管理费?这跟贪污有什么区别?你们把慈善做成生意,不是人!垃圾!C:不好意思,我刚才骂的不是人,是蟑螂。你们继续骂,反正我们做公益的天生挨骂的命。难道,打我右脸,左脸也让他打,然后感谢他赐打,并关心地问他手疼不疼,主动赔他医疗费,才算公益人?
目前在一些地方的慈善条例中将个人为非亲非故的求助者发起筹款活动的行为认定为出于慈善目的的公开募捐,并予以禁止。我觉得这一做法值得商榷。慈善法中并未明确定义慈善概念,而是列举了几类“公益活动”,所以一般会将慈善法的慈善等同于公益,或认为慈善应具有公益性。那么个人为他人筹款是否具有公益性呢?显然没有,因为相关筹款活动实现的是特定个人的私人利益。窃以为个人为他人筹款的行为应确定为受托行为,即有需求的大病求助者委托某人帮助其筹款,二者应订立委托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固执地守护着内心的善良,不被无知、贪婪……所俘获,让我们感受到爱,看见希望,他们是这个世界的光。真正的强者,勇于挑战自己的极限,努力超越更强者,并济世助人、心怀天下,一身浩然正气,而不屑于恃强凌弱、狂妄自大,贪恋虚名与私利。很多人喜欢指责贪污腐败,抱怨社会不公,但一有机会就会破坏规则,不择手段为自己谋取利益,此时公平就不是他们在乎的了。一个人之所以抱怨,通常有两个原因:一是自己的能力还不足以应对或解决遇到的困境和挑战;二是环境限制太强大,自己的能力难以有效发挥。前者,即使换个环境也不行,所以必须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后者,换个环境则可以,重点是找到适合自己的环境。如果只是抱怨,却不想办法改变自己和环境,则抱怨只是一种情绪而已。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