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管理费争议这么大,那我们可以不要慈善组织吗?
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主编)
昨天推送《招人恨的管理费,慈善组织到底该不该收?》一文之后,就有读者留言,大意是说:既然管理费的争议这么大,那就让政府取消所有的慈善组织就好了嘛,然后让政府职能部门去承担原来慈善组织的事务,这样还可以节约社会成本。的确,中国有那么些年,成功消灭了慈善,没有慈善组织,因为那时人们觉得慈善是资本主义的毒草,是资本家和地主老财伪善的面具,社会主义中国不需要慈善。我当时就觉得好无语啊!难道你们还想让国家走回头路不成?
甚至还有读者说,慈善组织的所有工作经费应该由政府财政承担,这样既不用慈善组织费心费力地筹款,大家也不用为收不收管理费吵得不可开交。也不用你聪明的脑袋想想,这得加征多少税才够用啊?难道你们还嫌咱们的税负太轻?
不过,以上读者的想法虽然不合时宜,但其实也挺有代表性的,在我主持公益慈善论坛的这十多年里,时不时的就会遇上他们的同道中人。所以,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借这个机会再说道说道,普及一些常识。慈善事业、慈善组织到底有没有存在的必要,能不能全靠政府还有企业呢?这就要回到慈善组织出现的那个原点,或者社会背景了。
我们知道,许多社会问题是因为政府的政策失误和制度不完善、企业的唯利是图和不择手段造成的,如果他们制造的问题自己都能完美解决、不留死角,倒是很好。但这只能作为幻想,也太理想主义了,因为事实常常让人失望。许多社会问题之所长期存在,持续制造困境群体、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危害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恰恰是因为政府和企业还没有觉察社会问题的存在,或者不愿去解决、没有能力解决。这个时候,只能靠社会自己来尝试解决。于是,慈善来了;不久,慈善组织也出现了。
心怀善念的个人会去帮助一些陷入困境的个人,但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帮助不了多少人,那就喊几个志同道合的伙伴组个团吧;团队虽然也能做一些事情,经费分摊,但常常太松散,能力和资源都有限,关键时刻不给力,也无法去解决深层次、根源性的社会问题,还是不行,那就建立组织吧;在组织里,大家有共同的愿景和使命,有规则和制度的约束,也各有各的专业特长,大家团结一心,分工合作,战斗力大大提升;做的事情多了,参与的人多了,工作成本也跟着增加不少,只能从大家的捐款中解决;越是复杂的社会问题解决难度越大、成本更高,于是动员一切能动员的社会资源,一家组织不行,那就几家联合起来干,甚至拉上政府和企业一起上!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做成了一些事,解决了一些问题,得到公众的信任和支持。这就是慈善组织存在的原因和意义所在。
经过几十年的折腾,我们终于明白: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政府也不是万能的。所以在改革开放之初,也就是20世纪80年代,除了轰轰烈烈的经济建设,中国也出现了第一家官办基金会,然后一家又一家……;到了90年代,草根NGO(非政府组织)开始出现在中国人的视野之中;进入21世纪,尤其是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施行以后,企业、企业家和社会名流纷纷出资创办基金会,如雨后春笋一般;而在被称为中国公益元年的2008年,因为一场汶川大地震,让中国人民爱心大爆发,也催生了无数从事慈善事业的社会组织;历经十年磨剑,《慈善法》终于在2016年正式颁布施行,中国慈善事业也迎来了法制代、规范化的新时代。目前,中国社会组织数量超过80万家,包括7000多家慈善组织,其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2600多家;中国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数量更是超过2千万人。即便已经有了如此大的体量,面对庞大的社会需求和复杂多样的社会问题,中国的社会组织仍然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你说,如果不是党和政府认识到政府不能包办一切社会事务,认识到慈善组织在推动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怎么会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将一些公共事务从政府职能剥离并交给社会来办,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大力扶持慈善组织发展,甚至通过法律允许慈善组织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呢?如果因为有一点争议就害怕,就想不要慈善组织;因为一点挫折就动摇,就想把社会这个大包袱推给政府,那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是你敢做又能做的?
人生这么短,世界那么大,为何不迈开双脚出来走走,为社会为他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看看慈善组织是怎么工作的,管理费到底是怎么花的?如果你觉得慈善组织做得还可以,值得信任,不妨为他们捐点管理费哦!关乎人类及众生的慈善事业,人人可为,每天都为你我敞开大门!
聪明干公益,有效做慈善!
关注我,一起学习公益慈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