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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公益做出道德优越感?有啥表现?该咋办?

张以勋 公益慈善论坛 2022-03-21

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始创人、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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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慈善,人人可为,没有门槛。但是,不能没要求,没底线。最起码,做公益慈善之事时你得遵守国家法律,不能以公益慈善的名义违法。

 

热心公益慈善之人,我想大多是相信并愿意追求或捍卫公平正义的。所以,当他们看到不公平、非正义之事时,就会挺身而出去行动,致力于解决相关的社会问题,维护那些因社会问题陷入困境者的利益,让公平及时实现,让正义可以看见。

 

但是啊但是,总有一些人在公益慈善之路上走着走着,就忘了来时路,丢了初心,整个人都飘起来了,膨胀了。因为,他们心里有一个东西——道德优越感!

 

等等,道德优越感是个什么东西?

 

道德优越感不是个东西!它是一种心态,一种认知偏差,一种自我陶醉或自我感动的感觉。到底是啥呢?

 

这么说吧,拥有道德优越感的人,认为自己做的是公益慈善之事,很高尚很伟大,所以他们也很擅长道德绑架他人。为了实现这个高尚又伟大的目标,可以使用一些不那么合乎伦理甚至违法的手段。当然,他们这样做事的时候,不会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遇到有人质疑时,他们就会用目标的合理性、高尚性为手段的不合理性、卑鄙性、违法性辩护,甚至对质疑者倒打一耙,以偏概全,上纲上线,指责对方没有爱心、太自私、太冷漠等等,整个一副泼皮无赖的嘴脸。可是,公平呢?正义呢?他们所标榜的,可能已经被自己踩在脚下了。


在道德优越感的支配下,他们还会对他人进行道德绑架损害其合法权益,喜欢搞形式走过场,去抢政府和企业的份内事来做,甚至贬低同行抬高自己。而且,他们也很难在自我反思和主动学习中发现和纠正自己的问题,他们会逐渐成为公益慈善之路上的害群之马。如果这个人正好有一定影响力(煽动力)的话,那就更危险了。所以,一定要警惕那些做公益做出道德优越感的人他们可能会在无意识中暴露自己人性中恶的一面,做了坏事而不自知,缺乏反省的意识。如果你身边就有这样的人,请注意保护好自己,最好离他们远点,不要让自己为他们的过错埋单,更不要被他们伤害。

 

也可以说,道德优越感是一种病,只不过有些人病得轻,有些人病得重,病情如何还得看各人的机缘和造化了。有些人也许会在被棒喝后顿悟并自愈,那自然是最好的。

 

一、道德优越感在公益慈善领域的几种表现



1

用道德为不正当手段辩护。

 

这可能是道德优越感最常见的表现形式,相关的事例举不胜举。比如明明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却知法犯法,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公开募捐。但这明明是违法行为,但他们会振振有词地说:我们是为了救穷人啊!呵呵,难道救穷人就一定要用非法的方式吗?那么多合法的方法,你们为什么不用呢?《慈善法》第二十六条都讲了:“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要么怕麻烦,不想花时间找有资质的慈善组织合作,要么心存侥幸,以为法律的大棒砸不到自己的头上。

 

以前,有不少公益机构不给员工买社保(现在虽然少了,但也有),经常要求员工无偿加班,理由是机构没钱,而且来公益机构工作的人就应该有牺牲和奉献精神,以至于有的机构让新员工先当几个月的志愿者,不给他发工资,说是要考验新员工有不有奉献精神!好吧,理由很现实也很高大上的样子。但是,不管怎么说,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买社保是违法的哦!被举报投诉的话,会被劳动部门处罚,要求机构缴纳欠缴的社保费用的哦!万一员工生了病没有医保报销一部分医药费,你让本来就工资低的他们咋办?等死吗?!2013年广东真的发生过一位社工因为频繁加班和机构欠缴社保没能及时治病而死亡的恶性事件,这样的教训还不够惨痛吗?!

 

大家都知道,公益机构从业人员的工资偏低导致人才流失严重,阻碍中国公益的发展进步,这已经是存在多年的老问题了。公众不理解职业公益人拿工资这事儿也就罢了,但有些机构负责人却觉得员工就应该拿低工资,甚至公开“炫耀”自己作为负责人月工资只有5千块(坐标北京),并且觉得自己和同事们很光荣、很有奉献精神,资助方也很高兴哦!可是,你自我陶醉、安于清贫也就罢了,何苦拉着员工垫背呢?你让拿着低工资的他们怎么生活?!

 

我也见过一些人,虽然做了一些善事,但却喜欢到处转发受助孩子们的照片,说自己做了多少年帮助了多少个孩子。我就问他:你发这些照片孩子和家长同意了吗?有没有顾及他们的感受,保护他们的隐私?他却说:我是在帮他们呀,牺牲这点隐私怎么了?你又帮助过多少孩子?还有位开餐厅的老板,挺有爱心的,经常组织一帮志愿者送饭给露宿者,这本来是好事一件。但是,他喜欢拍照片发朋友圈和微信群,其中有些照片是露宿者脸部正面的。有一天我正好推了篇有关保护受助者隐私的文章并发到群里,那位老板就把我踢出群,并私信说不要影响其他志愿者,打击他们的积极性。我就想,你们为了表现自己的爱心,真有必要牺牲受助者的尊严和隐私吗?既然你们想帮助人家,为什么就不能多用一份心表示一下尊重呢?说到底,还是道德优越感在作怪啊!这样的事,只要你稍加留意,你会发现不少呢!


 

2

道德绑架,强迫他人感恩、献爱心、做善事

 

这道德优越感和道德绑架可是一对如影随形的好兄弟,有道德优越感在的地方很有可能发现道德绑架的身影。

 

在助学领域,经常有机构和捐赠人要求受助学生写感谢信表达感恩之情,如果有学生没写感谢信,没有表达感恩,就宣布取消资助。乍一听,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但仔细想想实际上并不是这么回事。要知道,出于自发自愿的感恩,才是真正的感恩,懂得感恩的人不用你说什么自然就会感恩,不懂感恩的人你强迫他表现出来的也不是真正的感恩;而且感恩不一样要说出来啊,受助学生努力学习,将来学业有成走上工作岗位,用行动回报社会,何尝不是在表达感恩呢?但若是强迫要求受助学生表达感恩,就有点道德绑架的味道了;而且慈善应当是无条件的、不求回报的,若以表示出感恩之意为条件才肯资助的话,那就降低了慈善的档次。换个位置说,参与助学活动的捐赠人、志愿者也从中感受到助人的快乐,甚至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同样也受益于助学活动,那么受助学生是不是也有权要求你们写感谢信表示下感恩呢?你们肯定很难接受对吧!所以,己所不欲者,何必施之于人呢?捐赠人和受助者都应该是平等的,以后千万不要站在道德高地要求受助人表达感恩了!感恩之心从来都是自发产生的,甚至是在榜样的影响下培养出来的,肯定不是谁逼出来的!

 

有一次,有个公益人跟我说,他去一家商店采购物资,告诉老板这些物资是用来做公益的,但最后老板用正常价格卖给了他。他就抱怨老板太没爱心了,只顾赚钱,唯利是图,太自私!又有一次,另一位志愿者告诉我,他们去一处步行街摆摊做宣传,地点选在一家商店的门口,当时也没多少人,觉得应该不影响店家做生意,后来店家竟然找来了城管,不让他们在那儿摆摊。这位志愿者想不通,觉得很委屈,自己明明是在做公益,为什么店家和城管不愿意支持,是不是太冷漠了?可是,公益慈善不是靠自愿的吗?凭什么你说自己是做公益的,做生意的老板就该便宜卖东西甚至免费送给你?步行街等公共场所不能随便占用,要搞活动得经过城管、公安等政府部门批准,这不应该是常识吗?凭什么你要搞公益活动,店家和城管就得无条件、无原则地支持你、配合你呢?人家正常地赚钱,正常地执法,怎么到你这里就变成没爱心、不支持公益了呢?这不是道德绑架是什么呢?!

 

对个人来讲,参与公益慈善是一种值得褒扬的道德行为没错,但道德是用来约束和指导自己的,并不是用来审判和要求别人的。公益慈善不仅是发自内心的自愿行动,更要遵守公序良俗、法律法规。谁也无权强迫他人违背自己的意愿来支持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做公益慈善的功劳再大,也无资格凌驾于法律之上。

 

3

作秀、走过场。

 


心怀道德优越感的公益人士们,以为自己做的是高尚的爱心事业,为困难群体送温暖,为社会带来正能量,可是你问他们困难群体的真正需求是什么?你们的爱心为他们带来了什么实质的改变,做了那么多公益活动效果如何,产出是什么?又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公众的观念和习惯,解决了什么社会问题?他们可能一脸茫然,然后告诉你:我们经常给困难户送米送油送温暖啊!我们有很多志愿者参加活动呀!是,你们是满足了他们的一时之需,但你们送温暖送了一年又一年,困难户还是困难户,没有一点改变啊!你们是组织了不少志愿者参加活动,还扯起横幅打了卡拍了照片发了朋友圈,但活动做了一次又一次,完了一切照旧,也没有任何改变呀!当然,大家捐的钱和物你们是用了,但是没什么效果,这不是浪费是什么?行吧,你们做公益献爱心,是因为你们需要,却不是这个社会和贫困户们真正需要的。

 

你们也肯定听说或见过一些荒唐事,比如福利院的老人一天之内被志愿者们洗了几次头、洗了几次脚,或者到了现场拉上几个老人、孩子拍几张照片就走人……。真是既可笑又悲哀!这种形式化、走过场的虚假爱心活动,不仅罔顾相关群体的真实需求,把他们当作表现自己爱心和道德优越感的工具,更会被公众嗤笑,给公益慈善事业抹黑,也给真正做事的志愿者、公益人带来不必要的误解和伤害。

 

为什么会这样呢?主要原因之一,我认为是组织者没有用心去了解受助群体的真实需求,自然也就不会提供有针对性的有效帮助;原因之二,是团队或机构缺乏专业性,没有能力把好事做好,只能搞一些随意性、临时性的活动,却无法通过项目化运作系统地解决相关的社会问题或困境群体的需求。结果之一,就是所开展的公益慈善活动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资源被浪费,看不到成效,甚至沦为一些人作秀的工具;之二,不仅作为受助方的困境群体或机构会觉得反感,参与其中的那些真正做事情的志愿者也会失望而去,长此以往团队或机构的公信力也就一地鸡毛了。

 

4

见不得受助者过得好。



如果有人说在公益慈善组织做全职的公益人不应该拿工资,或者只能拿低工资,肯定有人会觉得说这话的人见不得公益人过得好。但是,当我们面对受助者时,是不是也会有同样的心理,见不得受助者过得好,甚至是比自己还过得好呢?有些人会,有些人则不会,这取决于有没有道德优越感。

 

如果一个大家眼中的贫困学生穿上了名牌足球鞋,用上了苹果手机,获赠了高档文具……,心怀道德优越感的这部分人就会觉得贫困学生怎么能用这些好东西呢?这和贫困群体的身份不配呀!可能,在这些人的眼里,贫困群体就应该一直过着令人同情的悲惨生活,不应该有更高的生活需求,或者不应该过上体面的生活。可是,你们帮助他们的初心,难道不是想让他们过得更好吗?现在他们开始像你们一样追求更好的生活,本来是好事啊,但你们怎么就不乐意了呢?这也许是因为,你们原本有一双平行的双眼,却没有平等地看待受助者,你们居高临下的眼光不得不上移、被迫平视,你们的优越感正在因为受助者过得好而受到威胁或挑战,你们正害怕失去这份优越感。

 

5

把政府和企业该干的事抢过来做。

 

由于一些原因,政府和企业可能会工作出现疏漏,未能及时补位,导致一些社会问题或令某些群体的利益暂时得不到保障,这个时候作为公益机构确实有必要出手,一方面防止社会问题导致的后果加剧,另一方面这些陷入困境的群体可能等不起,需要公益组织救急。但是,这些事本来就是政府和企业的职责所在,公益机构要做的不是一直替他们背锅,大包大揽不肯放下,而是督促政府和企业负起该负的责任来,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好。

 

比如前几年代课老师的待遇问题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些公益机构为陷入困境的代课老师提供了及时的帮助,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靠政府出台政策来保障代课老师的利益,所以这个时候公益机构不应该也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替政府解决所有代课老师的问题,最应该做的事是督促政府尽责,解决代课老师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再比如,一些地方的环卫工人在工作时缺乏手套、防晒用品,公司也没有提供体检,甚至没给他们买社保,公益机构看到环卫工人的需求后,可以提供临时性的帮助,比如捐助手套和防晒用品、组织体检。但这些事本应该是环卫工人所在公司有义务提供的工作福利,所以公益机构最应该做的事是督促公司履行义务,而不是一直替公司包揽环卫工人的福利。

 

所以,无论做公益还是做慈善,都要明白自己的边界在哪里,知道哪些事可为,应该做到哪一步,哪些事不可为,知道绝不可碰触的红线在哪里。原则上,公益慈善要做的事往往是政府和企业不愿做或做不好的,如果通过行政力量和商业手段能解决的问题,也轮不到公益慈善组织来做,所以不要随意越界,更不能主动背锅、自寻烦恼。当然,有些事是公益慈善组织可以和政府、企业一起联手,一起推动的。

 

6

拔高自己,贬低同行。



这些年,我一直很讨厌公益圈的一些人宣称自己做的是“纯公益”、“真公益”,言下之意,无非是想说其他公益人或公益机构做公益的目的没他们“纯”,没他们“真”。这种抬高自己的同时踩低别人的张扬和轻浮的优越感,怎么看都是一脸的不厚道呢!

 

说到这里,还得说说某些明星和公益机构宣扬的“零成本”、“零管理费”,这同样也是寻求道德优越感的结果。因为正常情况下公益机构从公众捐款中依法列支一部分用作工作成本(管理费用)是必要的,只要公开透明、开支合理,本来无可非议。但是有些人为了迎合一些公众对管理费用的偏见,竟然宣称自己做的公益是“零成本”、“零管理费”。他们之所以使用这种明显违背常识的说辞,无非是想抢占道德高地,让公众相信自己并获得他们的捐款。但实际上只不过是用自己或第三方的捐款承担了工作成本而已,并不是真的没有成本或管理费产生。但是,这种做法不仅涉嫌欺诈及不正当竞争,也会在舆论层面给其他机构带来困扰,加剧公众对正常收取管理费一事的误解,影响整个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提升专业自信,是摆脱道德优越感的关键


 

有人说,道德优越感只不过是自卑感以倒立的姿态走路。想想也确实如此。如果一个走在公益慈善之路上的人未能通过切实有效的行动获取成就感,或者说专业层面的自信未能建立起来,那就只能用道德层面的优越感来掩饰自己的自卑感了,毕竟用道德来标榜自己、要求别人,要比做实事并且做出成效容易得多。

 

所以,要摆脱或破除道德优越感,重点在于建立或提升专业自信。比如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

知法守法是底线。


从事公益慈善事业之人必须了解和熟悉《慈善法》等相关的法律政策,在法律允范围内依法开展募捐活动,规范机构管理,做好信息公开,重视机构员工、受助者、捐赠人等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万不可知法犯法,也别拿公益慈善当作“免罪金牌”;但目前公益慈善组织从业人员从负责人到普通员工以及志愿者、捐赠人,对公益慈善相关法律政策的掌握情况并不太乐观。公益慈善论坛也计划和其他专业机构一起合作,通过推出公益慈善法律政策考试题库等方法,开展普法宣传和学习。有了法律的约束,有了法律撑腰,做事不仅规范有序,于法有据,也更有底气不是?行得正坐得直,何必天天拿道德来说事儿呢?

 

2

谦卑待人是教养。


机构、志愿者、捐赠人和受助者之间都是平等的,不要觉得自己是施助者就高人一等,不应轻视其尊严和权利,将自己的道德标准强加于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换位思考是检测双方关系是否平等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时也要时常检视自己的言行,判断自己做事是否公正,是否给予他人充分的尊重,有没有沾上道德优越感的不良习气,有没有伤害其他人。


常言道:先做人后做事,能否平等待人、谦卑处事同样也是彰显从事公益慈善者个人教养的试金石。所以,不管做公益还是做慈善,都不要把自己当回事儿,不要看高自己贬低别人,也不要觉得自己有多伟大高尚,更不能幻想其他人都应该支持你配合你。别人跟你在一起时觉得舒服,受到正向的影响,愿意和你交流学习,愿意和你一起做事,说明你已经拥有了良好的人格魅力,这也会让你在公益慈善之路上走得更远。

 

3

专业做事是本分


公益慈善不能只靠爱心和热情,也要有专业和智慧。从事公益慈善者,必须运用专业的理念和知识、方法和技术才能把握社会痛点,了解真实需求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进而设计出科学的公益项目,有效执行并评估成效,同时进行规范的信息披露,获得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公信力)。提升专业能力不外乎三种方式:自学所需知识、参加专业培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目前网络上可供学习的公益慈善知识丰富而便捷,公益慈善论坛这些年也一直在分享各种公益慈善常识和专业知识,所以没有条件去参加专业培训的伙伴们可以在网上自学,或者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和全国各地的公益同行们交流学习。公益慈善论坛的宣传口号就是“聪明干公益,有效做慈善”,强调的就是专业做事,把好事做好、做对、做出成效。


总而言之,如果你来做公益做慈善,不是出于发自本心的善良,而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善良,希望别人也认可你,然后享受着虚幻的快乐,自我感动并自我陶醉着,加上缺乏及时的自省和自律,那么你可能自己都意识不到道德优越感正浸润于你的言行之中,给他人带来困扰甚至伤害。你以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已经获得了道德许可,开始任性妄为,向别人提出各种要求,以满足你自己设定的道德准则,甚至去苛责你眼中的落后、冷漠、不知感恩者。做这些事,当然是容易的、轻松的、愉快的,但对他人来说却是有害的、伤心的;对你所从事的公益慈善事业来说,也是一种需要避免和剔除的障碍。至于能不能摆脱道德优越感,何时摆脱,则取决于你如何反思自己,如何检视和重建自己和他人的关系,如何用心将你喜欢的公益慈善做好做对,让源于专业的成就感不断积累,最终战胜盘踞在你心中的道德优越感。这显然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毕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的确值得你努力!

 

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申请转载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的朋友请加个人微信 zhang_yixun。(转载时请保留以上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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