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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益的误解,竟然有这么多?!一个一个帮你破

作者:张以勋  来源:古今益识流

本文整理自公益慈善论坛主编张以勋2018年2月1日晚在传益学堂微课《手把手教你误解公益》的分享内容,转载时经张以勋本人修订。

我们先从标题说起。有伙伴说“教人误解公益”的标题写错了吧?其实,我们取这个标题是有用意的。因为平时我们可能觉得某一个现象,我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但很有可能,我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实际上是错误的、不真实的,于是在碰到和自己不同的观点时,就会觉得很意外。所以,这个标题就是为了提醒大家,平时我们认为是正确的事情,不一定就是正确的,我们需要反思自己,不能总是人云亦云或者固执己见。今天,我想和大家一起探讨怎样才能不误解公益,如何理性地认识公益。

作为《公益慈善论坛》的创始人、主编,我做这个自媒体平台有10年多了,主要致力于公益常识的普及。因为我经常会和公益圈的朋友一起聊天,然后发现大家对公益的认知存在这样那样的误区。所以,我经常会在《公益慈善论坛》上推送相关的文章。希望能帮助大家消除误解,用理性的态度,用更加有效的方法做公益,或评价公益。 


公益就是帮助别人,就是好人好事?


说到公益,我们听到最多的解释应该就是“帮助别人”,“好人好事”。这是一种比较通俗的,一听就明白的表达。但是,细究起来,却不是完全能成立的。因为“帮助别人”这个范围太大了,比如帮助自己的亲人、朋友、帮助好朋友偷盗吸毒都算是帮助别人,但是这显然和公益不相关。很多公益项目也并不是直接帮助人类,比如说环境保护,动物保护,不是直接帮助人类,但是间接地对人类有很多好处,比如环境改善了,野生动物不濒危了,这些都是属于公益或者慈善的范畴。所以不适合把公益简单地理解为帮助别人。


公益和慈善到底啥关系?


有很多人对于“公益”和“慈善”的关系也是有困惑的。有人说“公益”的范畴大于“慈善”,还有人说“公益”就是“慈善”,“慈善”就是“公益”,没有必要搞这么清楚。当然,这么多年下来,大家对于公益和慈善的认识和理解都是不同的,很难达成共识。因为每个人的教育水平、经历、对公益的参与和体验都是不同的。《慈善法》里面讲的慈善也好,公益也好,也和我们平时的理解可能不太一样。

《慈善法》里面是这样定义慈善活动的:

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列举出来的这些公益活动,就是《慈善法》中公益活动的范畴,你会发现其中并没有将动物保护列进去,但是在民间通常会认为动物保护是面向动物的慈善。当然,我们也是需要尊重法律的界定。总之,人们对于慈善和公益的认知,短期内是很难达成共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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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就是无私奉献、专门利他、毫不利己?


大家平时可能也会说:公益就是无私奉献,专门利他,毫不利己的行为。“无私”,大家很容易理解,捐赠自己的钱物、智慧、技术,不求物质的回报。大家都认为这种行为在道德上是非常高尚的,可能会在媒体上进行表彰。比如《感动中国》,推举道德模范,表彰他们的善行善举。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到一个现象,有很多人因为没有把握好度,出现过度利他的现象,导致自己的生活质量,或者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都非常差,但他仍然会去捐钱助人。但是大家要知道过度牺牲的善行缺乏可持续性。

很多人还是希望好人有好报,可以生活的好一些。所以,现代慈善一般不提倡这种过度利他、过度牺牲自己的行为。一方面,是希望可持续,一方面,行善者也需要一个体面的生活。所以大家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不要有救世主的情怀,觉得自己不做的话,可能这些老人和孩子就没有人去帮忙了。其实有一个解决办法,就是与其独行,一个人承受太多的压力,不如去寻找更多的同行者,分担自己的压力。你要去做帮助一个群体或者某一个人的事情,你可以找一些身边的亲朋好友,或者是网上找一些愿意一起行动的人来,大家一起做。这样一来既可避免过度利他的弊端,也能让公益之路更长久。我们常说的成语“与人为善”的真正含义,其实就是“与别人一起行善”。所以,我们做公益的人,千万不要因为做公益牺牲掉自己和家人的幸福,搞得自己家里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年迈父母没人照顾,夫妻反目闹离婚。好好爱家人爱自己,你才会真正懂得如何爱天下人。

做公益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一个副产品。在你做了公益之后,大家对你的评价或者社会形象会更正面,会给你荣誉,或者其他的回报。比如,做过志愿者的话,考公务员、上大学会加分。但如果是为了这些回报去做公益的话,就可能会有问题。毕竟,这些回报应该是自然而然产生的,是不能刻意强求的,这其实涉及到动机的问题。动机很难甄别,所以我们要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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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就是免费?


另外,我们在宣传的时候,都会强调说这是一个免费的活动,大家都来参加吧。结果,大家都习惯了参加免费的活动。再后来,发现很多商家都打着“免费”、“公益”的招牌来做商业的活动。因为在大家心目当中,免费就是公益的,非常高尚,能够吸引人。于是就有了公益体检,公益讲座,公益论坛之类的。其实,虽然是免费让你参加,但是后面会让你留下电话,然后时不是给你打电话做一些推销之类的营销行为。我想,很多公益机构强调免费可能是对自己的公益活动信心不足,找不到公益活动的亮点,所以,用“免费”两个字来吸引大家来参加。因为会人一般都有占小便宜的心理,所以会有人来参加。但是很多时候,免费的效果可能是不太好的。因为,很多人冲着免费来,对公益本身的意义和目标兴趣可能不是很大。而且会让很多人误把公益等同于免费,以为免费才是公益。我们公益人本身也有很大责任的,一不注意就可能会误导公众,误导媒体,导致相关的报道放大公众对我们的误解。

说到免费这个话题,我们知道志愿者不收取劳动报酬,贡献自己的时间、智慧、体力去提供服务。这个时候,志愿者很容易被当成免费的劳动力。比如政府举办的一些大型活动,社区的弱势群体需要帮助,经常会需要志愿者。很多人就会以为志愿者不需要物质回报,不需要钱就会给大家服务的。所以有些人会要求志愿者来给自己打扫卫生,清理小区的垃圾。这个时候,志愿者也会觉得很委屈,被人呼来喝去当作免费劳动力,觉得自己没有被尊重,服务积极性也会有所下降。另外,志愿者是不领工资的,有些人就认为志愿者是不能收任何钱的。但是,不领工资不意味着志愿者不可以拿补贴,给志愿者发放补贴其实是鼓励志愿者可以持续地参与服务。因为,志愿者经常参加公益活动,都有一些经济支出,服务时间一长可能就难以为继了。所以,机构会给志愿者一些餐费、交通费之类的补贴,但是这个补贴显然不等于劳动报酬。如果我们以后发现公众对于志愿者拿补贴有异议,可以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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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可以零成本?


另外,你可能会听过这样的话:“公益是零成本的”,或者是“要做零成本的公益”,全部的捐款要用到捐赠人。一方面,这其实是迎合到很多捐赠人的想法,觉得自己捐钱帮助穷人也好,帮助贫困学生也好,自己所捐赠的所有钱要用到受益人身上。有些机构为了迎合大众的想法,会宣传自己是零成本的,没有管理费,节流,大家的捐款会百分百用到受益人身上。这样也会有一个问题,不管是商业机构也好,公益机构也好,只要去做事,一定会产生成本

正常运作的公益机构必定会有行政办公方面的支出,比如给机构聘用的全职人员发工资。你不能说,收到大家捐的一万块钱必须全部花出去,不能花在行政开支上。那些号称“零成本”的公益活动,不是说没有费用的支出,只是说这些管理费用不是来自公众的捐款,而是得到了基金会,企业家的定向捐款。有第三方来支付管理费用当然更好了,但并不是所有的机构都这么幸运。尤其是民间的草根机构,是没有人来替他们支付工作成本的。所以,只好从募集的捐款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管理费用。但是,公众还是不太理解,觉得自己的捐款是用来救助穷人的,为什么要给公益机构截留一部分来支付公益机构的运营成本?这种把公益机构当作捐款搬运工的观念,其实也是一种误解,是对公益机构专业价值的忽视。

前面说了,公益机构之所以用大家的捐款来做一些事情,是因为他们有专业能力来做个人捐款者所不能做的事情。如果一个机构的专业性不强,大家对他的工作效果不满意,那他的捐赠也会越来越少。但是说,不能完全不给他们支持,是需要他们不断提高和发展,也是促进公益机构不断完善和提高。很多公众不理解的时候,需要公益机构耐心地解释怎么花出去的,在过程中怎样来提高捐款的使用效率。所以,这还是需要公益机构的透明公开,赢得公众的信任,打造自己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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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慈善是有钱了才做的事情?


有很多人认为慈善就是捐钱捐物,公益就是去做志愿者。也有很多人说,“等我有钱了我就会去做公益。”误以为公益慈善是有钱人才去做的事情。这样的误解之所以会产生,和我们的媒体宣传还是有很大的关系的。因为我们的媒体经常宣传谁谁谁捐了多少钱,马云捐了多少钱,马化腾捐了多少钱,各种慈善榜也都是以捐款多少论英雄,以捐款多少体现地位,这势必会影响公众对公益的看法,以为谁捐的钱多,谁就是大善人,谁就是慈善家。

实际上,很多社会问题并不是捐钱就能解决的。比如很多社会倡导、传播,需要用到很多金钱之外的社会资源、专业方法,志愿者也需要掌握专业技能才可以做。有一句话说: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很多时候,我们需要钱,但是并不是钱能解决所有问题,还有比钱更重要的东西:我们的智慧,我们的知识,我们的技能,我们身边的一些资源,都是可以用于公益,用于慈善的。所以说,慈善是人人可为,公益也是天天可以做的事情,不只是富人才能做的事情,而且行善要及时,就像尽孝要及时一样。如果等有钱了才去做就晚了,甚至有钱了反而可能会忘了当初的想法。所以现在开始,你就可以寻找身边的行善机会,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量力而行就好。

很多时候,一些明星、名人去做公益,就会有人跳出来说他们是在作秀。我们不能排除有一些人确实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也有一些人是有情怀的,当自己有了钱的时候,会去做一些回报社会的事情。当然,个别人利用公益给自己洗白贴金也是可能的,但是也不一定是坏事。其实,他们愿意来做公益,已经非常难得了,而且也不能排除一些人接触公益之后,原来的一些想法发生改变,会继续做公益,同时带动更多人加入公益行列。这对社会风气来说,显然是一个好现象。


公益和商业水火不容?


另外一个话题,是公益和商业的关系。有人一说到公益和商业,就觉得两者是不能搅合到一起的,是水火不相容的。一旦商业和公益在一起,就觉得商家是不是要借公益来赚钱谋利。这里面也有一些误解。毕竟,作为商业,逐利是本性,需要通过公益营销活动来实现商业目的。但是,客观上来说,公益活动会通过与商业的合作得到必要的支持。关键在于,活动的主办方和组织者如何处理公益和商业的关系,避免商业机构一家独大,主导公益活动,进而让公益变味,偏离原来的方向。所以,公益和商业共舞,必须建立在规则公正、地位平等、彼此尊重的基础上。


商业是最大的公益?


在我们公益圈,不时会听到一句话:“商业是最大的公益”。认同这句话的人,还真不少,无论是公益圈,还是商业圈,都有支持者。他们觉得,商业为公益提供资金的支持,没有商业的捐款,公益的活动怎么可能搞起来呢?而且,商业做事情的效率比公益要强,商业能解决许多事情。公益做的很多事情,却比商业低效得多,商业在资金,资源等运用方面比公益要强很多。这种误解,其实是混淆了公益和商业的边界。商业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盈利要用于个人的分红,是为了满足私人的利益。而公益具有公共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利他性的。所以,两者是有清晰边界的。

我认为商业和公益最大的边界是:商业是营利性的,公益是非营利性的,这可能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但是,我认为政府、企业和公益都是可以解决社会问题的,解决问题并不是公益的专利。公益恰恰是为了推动或解决政府和企业不能解决,或者不愿意去解决的社会问题。所以,把商业和公益对立起来,把商业混淆为公益都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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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做的事情能称为公益或者慈善吗?


政府做的事情能不能被称为公益或者慈善呢?当然不能。但这个误解非常普遍。很多人认为政府免费给大家服务,还给弱势群体提供各种社会保障,明明很慈善啊!甚至,政府也认为自己可以做公益。我们国家有很多官办的公益组织,这实际上和我们的传统有关。中国古代,从很早开始,就是政府在包办慈善。就算后来民间有了慈善组织,也很容易成为政府的附庸,慈善组织的独立性比较弱,常常受制于政府。这自然会影响公众对公益的看法。但是,我们会发现官办慈善有很多负面的东西,比如形式化,走过场,行动迟缓低效,贪污腐败,常常失信于民。

那么,政府做的事情为什么不能称为公益或者慈善呢。众所周知,政府的钱是来自于税收,税收则是国家依靠暴力机器的威慑强制公民缴纳的,是法定义务,拒绝纳税、偷税漏税都是违法的。

而一个人如果不捐款,并不违法。因为公益有一个重要原则是强调自愿性的,是不能被强制的。政府收了税,理所当然要为公众提供各种公共服务,通过各种社会福利政策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但不能称之为公益和慈善。不过在官方话语中,我们会经常听到公益性岗位、公益性事业单位,甚至是会把国有企业当作公益企业,感觉好奇怪,实际上这里的“公益“属于社会福利或公共服务的范畴,并非以”民间性“为天然内涵的公益慈善。另外还有一些投放在公共场所的所谓”公益“广告,其实属于政治广告。不过目前滥用公益概念的现象仍然很普遍。


做公益也能拿工资?


很多伙伴出去说我是做公益的,对方可能会说:你是做志愿者啊,那你很高尚。但你要说你做公益是领工资的,很多人就会不理解:做公益怎么也要领工资呢?!这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国家的公益组织数量还是比较少,尤其是每个社区的公益组织数量不多,往往是志愿者在学雷锋、做公益。所以在很多人眼里,做公益就是做志愿者,志愿者做的事情才是公益。也有人会说,志愿者做公益就可以啦,没有必要请全职啊!

我分析,这是把一个人的志愿行为和职业行为混淆了。如果公益组织聘请专业人员全职或兼职来做一些事情,是一种雇佣关系。如果全部靠志愿者的话,很多事情做不来,做不好。一般机构发展壮大之后,就需要公开招聘或从志愿者中选聘比较专业的工作人员,从事调研走访、策划和执行公益项目/活动、筹款、传播、行政后勤、人力资源、财务等工作,这些事不仅需要专业技能,也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工作要求也更高更严格。利用业余时间来机构服务的志愿者则难以满足这些需求。既然雇佣了全职人员,要体现全职人员的劳动价值,就必须支付工资,包括五险一金和其它福利,否则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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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又会面临另外一个问题,很多公益人员的工资比较低,是不是他们的专业能力很弱,所以他们创造的专业价值就低呢?我们国家的社会组织很不发达,起步晚,所一直都非常缺专业人才,所以整体来说,中国公益组织的专业性的确需要提升。但是,工资显然又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导致公益组织长期缺少优秀人才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同时其他行业的人才也不太愿意来公益组织。 

另外一点,我觉得是不能忽视的,很多人会把公益当成非常高尚的行为,对公益人道德的期待是非常高的,所以公益人就应该无私奉献,不能拿工资,要拿也只能拿低工资,不能拿高工资。这实际上是用道德期待来压低公益人劳动价值的市场价格,严重损害了公平性。所以,工资也不一定是劳动价值的真实反映,就像网红赚了很多钱,但其实他们创造了多少劳动价值呢?这是非常值得怀疑的。公益组织的全职人员更多是在创造社会价值,不一定是能算在GDP里面的经济价值。很多时候,公益人创造的社会价值不能用数字体现,没办法用经济展示自己创造的价值。另一方面,经济方面的贡献也很难精确地计算出来,这也导致了很多社会公众忽视了公益人和公益组织的专业价值,单一地从经济价值来衡量公益人的劳动,以圣人的标准要求公益人过清贫寡欲的生活,不仅挫伤了公益人的积极性,也导致公益组织招不到人,对整个公益事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我们要也倡导公益人获得合理工资,像你一样过上所向往的体面生活。

公益圈有一个知名的段子:做审计的大姐看见餐费报销单据是咖啡厅开出的,板着脸说:你们做公益的怎么可以喝咖啡呢?其实只是在咖啡厅吃了顿简餐而已。类似的还有:公益人怎么可以坐飞机呢?把这些钱省下来去帮助一些穷人不是很好吗?……用公益的名义去压低生活质量,不让他们过正常的的生活,赤裸裸的道德绑架。

公益人应该是什么样子呢?其实,就是普通人的样子。所以,不能对公益人有过高的道德期待,他们做的就是普通人做的事情,和你我没有两样。

对公益人还有一个误解是:为什么你要来做公益,是不是在其他行业混不下去,所以来公益组织混日子?当然,像其他行业一样,我们也不能完全排除这样混日子的人存在于公益界。但是,我们不能把所有人都当成是在其他圈子混不下去的人,很多公益人原本就是在商业公司、政府单位干得不错的优秀人才,也有很多公益人跳槽到商业公司同样干得风生水起。实际上混日子的人到哪里都混不下去,公益界也不例外


公益组织可以设立商业公司吗?


很多人以为,公益组织是不赚钱的。这也是不对的。你可能不知道,有些知名的大公司就是公益组织开的。比较典型的是宜家,他们的创始人刚刚去世不久。宜家其实属于基金会的产业,这个基金会的资金非常雄厚,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大的基金会了,有几百亿的资产。因为它旗下有宜家这些企业为它创造利润。那么,在中国其实也有一些基金会会创立商业公司,为它赚钱。我们国家的法律允许公益组织设立商业公司。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公益组织规模大了之后,光靠捐款很难满足其资金需求,所以有些组织会投资成立商业公司,通过商业手段和途径来自我造血,所获利润可能有一部分给其他股东分红,一部分捐给公益组织来做一些事情,也可能全部用于公益。在中国,其实很多民间公益组织在做尝试。比如浙江海宁南关厢素食馆,就是义工组织众筹的一个公益素食馆,他们聘请专业的人员来运营管理,素食馆的盈利全部用于公益救助和其它项目。在素食馆,会经常举办公益活动,日常的企业文化也有很浓的公益氛围在里面,重视环保,激发人们的爱心,经营的也不错,有几十万的盈利。这样的模式也复制到很多地方,听说全国已经开了十几家分店。全国各地很多机构去他们那里学习经验,回去后创办自己的餐厅,为公益组织造血。但是要注意,经营性活动必须以所设立公司的名义进行,不能以公益组织名义。

另外一个问题是公益组织是否可以做投资?《慈善法》是允许的,允许公益组织去做保值增值的投资。因为捐款在没有投入使用一直存在银行的时候,时间长了是会贬值的,损失的是捐款人的钱。所以,在国内外很多基金会都会去做投资。当然,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公益组织通常会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一般会委托专业的投资公司进行。既然是投资,亏损在所难免。不过长期来看,这边亏了,那边赚了,总体收支是健康的就没问题。所以,大家对于公益组织的投资也需要理性看待。如果钱放在银行不去投资,恰恰是对捐赠人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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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公众,消除误解


其实,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误解,今天晚上不一定都能讲到。但是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误解呢?

我想,一方面,可能因为我们公益组织本身处于初级阶段,很多事情不是很成熟,缺乏公益慈善文化在里面。另一方面,公益人本身就存在不少认知和行动上的误区,进而误导公众和媒体,甚至通过媒体去放大这种误解,反而会影响公益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

对于这种误解,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化解呢?我想,我们可以逐步消除这些误解。首先,要加强学习,内部也要经常去讨论,去争论。其次,公益组织也要多向公众普及公益方面的常识 ,包括法律政策方面的常识,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公益,更理性、更持续地参与公益。第三,公益组织要为公众创造或提供更多体验和参与公益的机会。因为,很多公众只是通过网络、媒体对公益有比较片面的认知。所以,公益组织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在设计公益项目时,应主动为公众创造参与的机会,包括线下线下都能参与的,从捐款人变成志愿者的机会等等。另外,也可以通过公众开放日,让公众来公益机构参观,了解公益项目是怎么样开展的,看看年报是不是透明公开的。

目前,我们国家社区的公益组织还是偏少的。所以,我建议公益组织多和社区建立联系,保持积极的关系,公益组织作为社区的一份子,对于社区的治理和发展也是有一份责任的。从影响社区居民开始,让公众对于公益有积极的参与和印象。公众接触和参与公益的机会多了,误解自然越来越少。

此外,公益组织也要处理好和政府的关系。不管是做社会倡导,还是社会服务,都少不了政府的支持。在和政府的沟通或者博弈当中,我们也要讲智慧。因为,政府是社会资源最大的支配方。那么,我们通过和政府有策略的沟通和合作,争取到政府方面的资源和政策支持,同时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这对实现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互动环节

问:公益涉及到钱有影响吗?

答:这个影响肯定是大的,钱在老百姓心目当中还是很重要的。如果一个公益组织的钱花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肯定会影响到它的公信力,捐款的人会越来越少。公益组织出现贪腐欺诈,不只是直接影响这个公益组织,还会影响整个公益圈,降低对公益组织的信任。比如前几年的郭美美事件,不光是官办的公益组织,民间的公益组织都受到了影响,捐款的水平和数量都有所下降。

问:我是广西环保联合会的秘书长,目前致力于推广垃圾分类。有一家企业在南宁立了一个预计投资18.72亿的项目,今后还需要我们继续做宣传,该企业需要的是分类好的有机垃圾,而我们的经费非常困难,企业该不该支付一部分机构的运营经费呢?我对企业负责人提出,立即被回绝了,说公益组织是不能做经营的。

答:开办公司,开展经营性活动,只是说经营所得不得在个人间进行分配。或者说,公司的活动不能以公益组织的名义去做,不是说公益组织不可以做经营,是可以做经营的。

问:大的公益团队是怎么处理钱的问题?

答:大的公益团队是指注册了的团队,还是没有注册的团队呢?也有一个合法性的问题,总之是涉及到钱的问题,如果没有规范的操作,没有透明公开,没有合理使用,都会影响到机构的影响力,影响到捐赠者的积极性。那么,财务方面肯定要账目公开。那么,公开也是需要成本的,需要专业人员的操作。公开的重点是这些钱是怎么使用的?花在哪里?是不是合理?都是问题。也就是说,钱的问题,要和公众交代明白,让公众了解到,钱放在你们那里,是可以放心的。

问:我们该不该提出基本费用的要求?

答:这个其实是要规范操作的,有什么经济上的支出,要做好预算,按计划使用资金。活动或者项目结束之后,一定要公示公开钱是怎么花的。涉及到人力,行政,还是要公开透明为原则。不只是在受益人花了多少钱,还有在人力行政上花了多少钱,都是要交代清楚的。这个,说清楚了,大家是能够理解的。关键是公开透明,及时的沟通和反馈,非常重要。人力和行政,也不是机构说多少,就是多少,也要参照市场上的情况,要符合整个市场行情。比如,工资不能太低,影响公益人的生活,也不能太高,会被公众怀疑款被恶意利用了。

听众答:遵循财务管理制度,立项、专款专用、财务公开公示、透明。

文章图片来源于网络

主讲:张以勋  整理:高群  编辑:陈文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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