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者送礼物给志愿者,收还是不收?
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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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位志愿者伙伴讲,所在团队经常去乡下帮扶贫困学生,期间经常会遇到学生家长送礼物给志愿者的情况,一般都是自家种的苹果、红薯之类的。团队负责人和其他志愿者觉得,这算是正常的人情往来,不收伤感情啊!这位伙伴也觉得困惑:明明是团队的集体活动,不是个人行为,而且大部分志愿者都没有收家长的东西,只有少数觉得无所谓的人收了,那么受助者送的礼物到底该不该收呢?如果能收,大家收了以后是不是帮扶的性质就变了呢?
在“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大原则下,我觉得可以从这几个角度看待和处理“收不收礼物”这样的问题:
1、尊重风俗,礼尚往来。中国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风俗:如果送礼物给某人被拒收,会觉得对方瞧不起自己,嫌弃礼物不够好等等。这时候如果受助者坚持要送,表达感谢,我认为可以入乡随俗,先收下礼物,或者只收下价值低的,下次去的时候也送礼物或红包给对方,算是礼尚往来。当然,能不收又不让对方觉得不舒服,是最好的。如果因为路程、时间等原因,需要在受助者家中吃饭、住宿,最好提前说好要付食宿费用。总之收还是不收,既要看当地风俗,也要看具体情景,在尽量不给受助者添麻烦、增加负担的原则下灵活处理。
2、制度规范,处理有据。收到的礼物怎么处理?最好有相应的制度规范作为处理依据。如果是团队或机构名义帮扶的,原则上礼物也应归公,不适合私人占有。处理方式可以有两种:能卖的卖了,得来的钱作为公益活动的经费,避免个人拿回家引发争议;不能卖的,可以送给其他贫困家庭;如果是不宜保存的食物,团队内部一起吃了吧,免得浪费。同时,在拒收礼物时,志愿者们也可拿制度作为“挡箭牌”,向受助者说明机构有规定,不能收任何礼物,收了就算违规。可以说:“您的心意我领了,但是您也不想让我因为违反规定被批评吧?”或者,用其他你能发挥出的委婉方式拒绝。
3、脱贫自立,不再纠结。帮助贫困群体,送温暖只在一时,助其脱贫自立才是最终目的。如果经常去农村帮扶贫困家庭,每次都送米面油这类物资,几年之后受助者生存状况却没多大的变化的话,显然是失败的、无效的帮扶行为。其实志愿者团队或机构可以做多一点,比如帮受助家庭把多余的农产品卖到城里去,也可以组织城市人去农村消费、住宿,体验农村美食生活,算是消费扶贫。农民赚到钱了,生活富裕了,志愿者的帮扶任务圆满完成了,到底要不要收礼物的纠结基本也就结束了。
总而言之,助人需要爱心,更需要智慧。如何尊重和保护受助者表达感谢的权利,处理好受助者与志愿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值得探讨和深思的话题。但无论收不收受助者送的礼物,最终目的还是帮助贫困受助者脱贫自立,整个过程中都应避免造成伤害,更不要走过场、消费贫困,应在给予帮助的同时保护受助者尊严;同时,志愿者和受助者之间最好能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宜过度亲密、过度依赖,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护,避免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也有利于实现尊严救助、快乐公益。
以上建议,同样适用于相关领域公益机构的公益人及扶贫干部。
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申请转载或有意加入“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交流的朋友请加个人微信 zhang_yixun。(转载时请保留以上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