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柄谷行人 | 新联合主义运动原则(下)

《同时》 黄边站HBSTATION 2020-10-20



此前我们发布了柄谷行人先生为《新联合主义运动原则》撰写的中文版导言(点此阅读)和中译全文的上半部分(点此阅读),今天发布的是下半部分。应该说明,中文版的策划、翻译到发布,其过程即是联合工作的成果。在此感谢柄谷行人先生的慷慨授权和支持,感谢参与翻译、讨论、研习和提供不同帮助的朋友们。


去年11月,在明治大学题为《资本之“力”与超越资本之“力”——NAM再考》的讲座上,作者说:“近期我深切地感受到与中国的联系。……这本著作现在会在中国获得阅读真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究其原因,或许是反映了中国社会受资本主义浸透的深刻程度。这已经导致了对抗运动的涌现。”




《NAM原理》日文版封面


邓宁立 译    

高华鑫 校    



D. 项目说明

  

1. NAM是一种伦理的-经济的运动。参考康德的术语,我们可以说,“没有道德的经济政策是盲目的,而没有经济关切的道德介入是空洞的”。

 

社会主义从一开始就是道德的。这不仅仅是为了追求经济平等。这种道德与国家及共同体强加的道德不同,甚至相反。它意味着像康德说的那样,成为自由的主体,同时也把他人作为自由的主体,而不是手段来对待。这只有通过废除将人视为手段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才成为可能,因此,社会主义似乎必然是一种伦理介入。当然,伦理动机不可能仅凭自身战胜资本主义。但由于马克思主义者忽略这一点,我们现在必须强调它。


《资本论》的序言中,马克思阐明了他的立场:

 

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误解,要说明一下。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注5]

 

马克思从来没从一个简单的道德观点来指责资本主义或资本家。他的伦理性在于他决定废除资本主义的关系架构,而不是摆出一副在主观上已经超越这种关系结构的态度。正是这个决定证明了马克思伦理的存在。自然的历史结构——如同资本和工资劳动之间的关系——如果被孤立起来,则永远不能被废除。如果不是因为我们的道德介入,资本主义经济将永久持续。社会主义不是自然历史的必然性,而是一场伦理介入。


我们必须考虑在内的人——或者说,他者——不仅包括生者,还包括死者以及未出生的人(未来的他者)。无疑,如果资本主义经济像现在这样持续下去,一场全球危机将重创人类。借助公众舆论,为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牺牲“未来的他者”——是把其他人视为手段,而不是自由的主体。道德只有通过终止资本的无限积累才能成为可能。因此,我们的运动是政治-经济运动。


NAM是个人的联合,基于个人的伦理标准。或者说,本质上,伦理是一个个人问题。别说国家,任何组织——甚至反国家的社会或阶级集会——都不包含内在的伦理本质。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属于各种各样的组织——政府机构、公司、工会、公民组织、政党、共同体村落等等——而NAM不是一个与其他组织并列的组织。参加NAM不需要退出其他组织。NAM是那些在属于其他组织的同时又有伦理标准的人的联合。毕竟,NAM的运动将封闭在组织内的人们联系在一起。


此外,说NAM开展了一个新运动是不正确的。在资本主义经济的现实发展下,许多反抗运动已经出现。NAM的角色是中介,它将孤立的甚至有所冲突的各种运动联系起来。不过,并不意味着NAM统治他们。例如,假设某个组织的所有成员属于NAM,但该组织是独立于NAM的;或者假设某个组织与NAM无关,然而其实践与NAM类似,我们将欢迎并且欣赏它。我们最终的意图,不是NAM的扩展,而是一种类似NAM的趋势的扩展。

 

2. NAM组织对资本和国家的对抗行为。这是跨国工人作为消费者的运动,其中既包括在资本主义经济内部的斗争,又包括在资本主义经济外部的斗争。但严格意义上说,走出资本主义经济当然是不可能的。资本主义经济外部的斗争,旨在组织非资本主义的生产和消费;在内部的斗争,以流通过程(消费)中的抵制为中心。

 

“市场经济”一词通常用来掩盖资本运作的事实。资本是M(货币)— C(商品)— M’(货币)的运动,另一面,也是C — M和M’— C的交换。如果市场经济在价格调节方面是高效的,隐藏其中的则是资本运动。确切地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应该区分开来。废除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废除市场经济或货币。我们设想的消费者/生产者合作社的全球网络不是要回到一个自给自足的共同体,而是要回到一种向所有自由、独立的生产者开放的市场经济。根据设想,在这种交换中,货币不生产剩余价值;它将会成为像LETS一样的东西,后者不转化为资本。


然而,这不是一个在我们掌握国家政权的阶段才会实现的幻想。它在资本主义经济内部长起来,并且对抗资本主义经济。卡尔·波兰尼[注6] 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比喻为癌症。在农业共同体和封建国家的夹缝中诞生,资本主义入侵内部细胞,并根据自己的生理机能改变它们的倾向。如果是这样,NAM可以说就是抗癌细胞的培养物。它追踪资本主义,并且逐渐蚕食它。


资本主义的动力是趋于永恒的自我复制。因此资本主义是无休止的,不管它多么无用和有害,永远不会结束。即使我们改变了想法,或者国家控制了它,它也不会结束。资本主义不是欲望的产物,欲望才是资本主义的产物。但尽管有这样的力量,当(且仅当)它不能捕获剩余价值时,它便会消失。NAM不会“推翻”资本主义,只会使它寂然消逝。


马克思主义者一般认为资本主义是封建统治的欺骗性版本,也就是认为它骗取了工人的剩余劳动力。这是早于马克思的李嘉图社会主义者(宪章运动)的想法,而不是马克思的想法。另一方面,马克思重视的是资本的本质存在于商业资本的形式中这一事实——从空间差获得剩余价值。同时,产业资本通过不断地生产新的价值系统——也就是说,通过强制性的技术创新——达到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这种分类不妨碍工业资本从商业资本的活动中获得剩余价值。资本环游世界,寻找更便宜的劳动力。最后,剩余价值(对于工业资本来说)则是工人回购的总额与生产总额的差异。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不能仅仅在个别企业或民族国家的有限领域内考虑剩余价值,应该把它视为世界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总额。在这些有限领域,我们根据经验只知道利润。剩余价值总是不可见的,像黑盒子里的一件东西。


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不同于主人和奴隶之间的关系。这是置身于货币形态(一般等价物形态)和商品形态(相对价值形态)之间的个体的关系。资本只存在于M — C — M’这个运动中,只有通过不断变化(或者实体转化),它才能自我再现。这一运动中,资本绝对是主体的(能动的)因素;但这个周期结束时,资本也必须站在相对价值(销售)的位置,在且只在这一刻,工人处于主体位置。这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商品被出售——消费——的地方;也是唯一一个,拥有购买力的整体工人处于购买位置的地方。马克思阐明了这一点:“资本同[资本主义前的]统治关系的区别恰恰在于:工人是作为消费者和交换价值实现者与资本相对立,是作为货币所有者,作为货币,作为简单的流通中心与资本相对立——他是无限多的流通中心之一,由此他作为工人的规定性便消失了。”[注7] 对资本来说,消费是剩余价值最终实现的地方,恰恰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它成为唯一一个受消费者/工人的意志支配的地方。


在货币经济中,买与卖,和生产与消费一样是互相分离的。这引起了工人主体的分化:作为工人(劳动力商品的卖家)和消费者(资本主义商品的买家)。结果,企业和消费者似乎是经济活动的唯一主体。它同样隔离了劳动和消费者的运动。如今劳动运动陷入僵局,而消费者运动已蓬勃发展,经常包括了环境保护、女权主义和少数族裔等议题。一般来说,它们采取民事诉讼的形式,并且与劳动运动没有联系,有时甚至是对立的。然而,归根结底,消费者运动是改换了位置的劳动者的运动,而且正因为如此才具有重要性。反过来说,劳动运动可以超越它的“特定”界限而具有普遍性,只要它有意识地以消费者的身份运动。这是因为事实上,消费作为劳动力商品的再生产过程,包括了我们生活/世界的整个范围,包括了儿童保育、教育、休闲和共同体活动,但其中的关键显然与葛兰西所说的再生产过程——文化意识形态设备,如家庭、学校、教会等——有关,即便明显地有所不同。在我们的语境中,这一再生产过程首先是资本自我实现的必经过程,然后,也是工人成为主体的场所。


马克思主义者未能掌握资本家和领薪工人之间的阶级关系,尤其是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关系。他们认为在封建制度中显而易见的,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下被掩盖了;因此,工人应该站起来,根据主人和奴隶的辩证法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但在现实中,工人不站起来是因为——根据马克思主义者的看法——商品经济物化了意识,而马克思主义者作为先锋的任务是把工人从白日梦中唤醒。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物化是由于消费主义社会的诱惑和/或文化霸权的操纵。因此,马克思主义者首先该做的和可以做的,是批判性地阐明这种机制,或直接地说,那是今天的马克思主义者唯一能做的。弗雷德里克·詹姆逊称之为“文化转折”的,是一种“绝望”形式,存在于马克思主义实践内。但其根底依然潜伏着生产过程中心主义的希望,即认为批判了文化上的“物化”,劳动者就会从生产领域掀起社会主义革命。那么,市民行动的缺点是什么?在与劳动运动保持距离的情况下,他们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缺乏深入的立场。他们倾向于被纳入社会民主主义,后者赞同市场经济,寻求通过国家管制及财富的再分配纠正其自身矛盾。


最后,有两种阻止资本主义经济的永恒运动的方法。一种是资本主义经济内部的斗争,以抵制运动为中心;另一种是扩大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生产者/消费者合作社和LETS),我们称作外部的斗争。在M —C — M’过程中,有两个资本必须面对的关键时刻:购买劳动力商品,向工人销售产品。任意一个时刻的失败都会使资本无法实现剩余价值,换句话说,无法成为资本。也就是说,在这些时刻,工人可以反抗资本。第一个时刻,用安东尼奥·奈格里[注8] 的话来说,就是“不要工作!”,在我们这篇文章里意味着“不要卖你的劳动力商品!”或“不要作为工资劳动者工作!”;第二个时刻,像圣雄甘地说的那样,“不买资本主义产品!”。两种情况都可以在工人能够作为主体的立场下发生,但为了工人/消费者能“不工作”和“不买”,必须存在一张安全网,在那里他们仍然可以工作并且通过购买生活。这就是涉及生产者/消费合作社的外部斗争。内部斗争中,不可避免地需要合作社和LETS的形成;外部斗争则可以加速资本主义公司重组为合作实体。NAM打算组织内在和外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消费模式的斗争之间的互动。


重复一遍,马克思主义者普遍认为,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应该以工人通过罢工夺取权力为中心。相反,我们强调工人作为消费者斗争的重要性。这不是因为劳动运动在历史上衰落的事实,而是因为剩余价值被资本利用的方式的性质——在广泛的流通领域,它就像一个黑盒。如果这样,反资本主义的斗争就应该在黑盒里进行。该原则不仅关系到现在/未来,而且关系到过去。


在十九世纪后期,伯恩斯坦和考茨基的议会主义[注9] 崛起,罗莎·卢森堡和列宁否定它,并提出了一个战略,以总罢工和政治起义为中心。然而,他们都未能防止帝国主义战争。事实是,如果工人有能力防止国家战争,他们的革命会比战败后的动乱中发生的革命(俄国十月革命)更先进,更强大。如果允许进一步假设的话:假设那时候的工人开展了这里建议的运动——在抵制资本主义产品的同时正常地工作和生活——而不是开展危害他们生计的罢工运动,会怎样呢?如果全民杯葛(general boycott)已经在第二国际的领导下在全世界范围内完成了,会怎样呢?我相信,资本和国家不可能反击了。总结十九世纪以来的马克思主义运动,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它主要的错误在于缺乏对资本主义经济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只有承认这一点,新联合主义运动才能开始。


葛兰西以军事策略为比喻谈论革命运动:运动战(正面攻击)和阵地战。运动战意味着与国家政府的正面对抗和直接战斗,而阵地战意味着内部的斗争,反对国家政府背后的文明社会霸权机器。在这种情况下,他清楚地指出,在俄国革命中起作用的一切,不会对西方文明社会起作用。“在俄国,国家就是一切,市民社会处于原始状态,尚未开化;在西方,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得当,国家一旦动摇,稳定的市民社会结构立即就会显露。国家不过是外在的壕沟,其背后是强大的堡垒和工事……”[注10] 在国家背后的文明社会进行阵地战的压力,为专注于当今文化批判的人提供了基础。然而葛兰西的阵地战不仅意味着对文化霸权的斗争,他与甘地的会面记录中表现了这一点:“甘地领导的消极抵抗属于阵地战,到一定的时机又转化为运动战,然后又转化为地下战。联合抵制是阵地战,罢工是运动战,秘密筹备武器和作战部队是地下战。”[注11] 他显然寻求抵制运动中阵地战的关键。

 

3. NAM是非暴力的。它不仅否认暴力革命,而且否认任何通过议会手段使用国家权力的方式。因为NAM的意图是废除资本主义货币经济——它永远不能被国家权力废除——以及废除国家权力本身。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经济领域是底部基础,而国家和民族是上层建筑。此外他们重申,上层建筑虽然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却是相对自主的。然而,资本主义经济是基础或基础设施这种观念本身是有问题的;货币和信用制度构成的世界毋宁说是一种幻觉,带有特殊的宗教性质。从另一方面说,即使国家和民族是由共同幻觉构成的,它们也由于现实基础而不可避免地存在,正如资本主义一样。这正是我们不能仅靠说它们虚幻就能消解它们的原因。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有如下术语:基础和上层建筑。然而,马克思从来没有强调它们是一个公式。比起《资本论》里的概念,它们没那么重要。此外,历史唯物主义是恩格斯在马克思之前发展起来的立场;可是马克思死后,恩格斯声称是马克思创造了它,人们便相信了这说法。如果历史唯物主义等于马克思主义,它可以不需要马克思而存在,可没有马克思,《资本论》这样一部作品就不可能存在。历史唯物主义试图从资本主义角度追溯以资本主义经济告终的历史。马克思把这称作“人的解剖学对猿的解剖有用”,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使我们能够从经济的角度回顾过往的社会,但是不能反过来理解资本主义社会。


在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体系中,我们应该认为资本、国家和民族以不同的交换原理为基础。独立看待它们的观点不再有效,因为在资产阶级现代国家,它们形成完美的三位一体。我们将它们分成三个不同的类别。《资本论》强调,商业开始于共同体之间:“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但是物一旦对外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力,它们在共同体内部生活中也成为商品。”[注12] 商品交换是一种与其他形式不同的特殊的交换,民族和国家则是另外两种早就存在的交换。首先,一个共同体内存在着交换——礼尚往来的互酬式交换。虽然以互助为基础,它也强加了共同体的行为准则和排他性——如果一个人不回礼,他/她将被排斥。第二,共同体间的原始交换是掠夺。这种掠夺是其他交换的基础:其他交换只在掠夺被摒弃的地方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掠夺被认为是一种交换。例如,为了不断地掠夺,必须保护受害者不受其他掠夺者侵扰,甚至培育经济/工业增长。这便是国家的原型。为了继续掠夺,而且掠夺得越来越多,国家保证土地得到保护,通过再分配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它还通过公共事业手段促进农业生产,如通过公众水利工程调节水的分配。因此,国家似乎并没有教唆一个抢掠系统:农民把缴纳税款当做对领主的保护(责任)的回报;商人缴纳税款,回报对他们的交易和商业的庇护。最后,国家表现为一个超越阶级的理性实体。


第三种形式是马克思所说的共同体之间的商品交换。这种交换只在互相同意的基础上发生,即国家和法律制度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如我在别处谈到过的,这种交换产生剩余价值或资本。剩余价值(对于商人资本和工业资本来说)是通过剥削赚取的;它和封建国家的掠夺相似,但不完全相同。交换(商业上的)表面上由平等交换(在空间和时间上有所分化的系统之间)造成,但必然导致财富的不平等交换和不公平创造。


除了这三种,还有第四种交换,我们把它叫做联合(association)或LETS。它基于不同的原则。它产生的交换,不像民族国家那样具有剥削性,它的互换是自发和包容性的,不像农业共同体。

 

a 掠夺和再分配

b 赠与的互酬制

c 货币交换

d 联合

 

a 封建国家

b 农业共同体

c 城市

d 联合

 

a 国家

b 民族

c 资本(市场经济)

d 联合

 

a 平等

b 友爱

c 自由

d 联合

 

在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著名的《想象的共同体》中,他提到民族国家是民族和国家的结合,两者分属不同类别。这当然是一条重要的建议,然而不应该忘记,以往在两个完全不同的实体——国家与资本之间——存在着另一种联合。在封建社会时代,国家、资本和民族明显是分开的,它们分别作为封建国家(领主、君王和皇帝)、城市和农业共同体而存在,基于不同的交换原则。其中,国家基于掠夺和再分配原则,相互隔离和孤立的农业共同体由国家主导,但它们在内部是自主的,基于互助和互惠交换的原则。然后,在共同体之间,市场或城市成长起来,这基于在共识基础上的货币交换。令封建制度崩溃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渗透,另一方面这产生了专制主义君主制国家。通过与商人阶级共谋,推翻了封建领主(贵族)的暴力垄断手段,并最终废除封建统治(超经济统治)。这便是国家和资本之间的联姻的故事。


封建地租成为国税,官僚制度和现役部队成为国家机器。那些属于特定部落、特定氏族里的人,现在变成了君主专制政体下的臣民,以一种日后被叫做民族认同的东西为根基。受到专制政权的保护,商人资本(资产阶级)壮大并培育出民族身份,为了创造出一个统一的市场。然而,就民族的形成而言,这还不是全部。随着市场经济的渗透以及启蒙文化的城市化而分解的农业共同体始终存在于民族的基础上。虽然自给自足的个别农业共同体通过货币渗透分解,它们的共同体——互助互惠——则通过想象在民族的概念中复原。


安德森指出,宗教衰落之后,民族替代了宗教。在这种情况下,重要的是宗教作为农业共同体和在农业共同体内部存在的事实。宗教的衰落等于共同体的衰落。与黑格尔所说的理解状态(精神缺乏)或霍布斯式国家不同,民族根植于产生于农业共同体的一种互助情怀。这种情绪被民族主义唤醒:属于同一个国家,并且互相帮助——友爱的情感。这就是所谓的民族与国家之间的结合。


在资产阶级革命中,三者正式合为一体。如在法国革命中的三位一体——自由、平等、博爱——资本、国家、民族交织合并为一股不可分割的力量。故此现代国家必须被称为狭义上的资本主义——国家——民族。它们互相补充,互相加强。当经济自由变得过度,阶级冲突加剧时,国家进行介入,以便再分配财富和调节经济,同时,民族团结(互助)的情感弥补了裂缝。面对这个无畏的三位一体,破坏一个或另一个是行不通的。如果有人试图只推翻资本主义,他必须适应中央集权,或被民族主义情怀所吞噬。毋庸赘言,前者意味着斯大林主义,后者则是法西斯主义。


在交换的三个原则中,在现代,商品交换(c类)扩大和超过其他类别。然而,由于它在三位一体内操作,资本主义商品交易不可能垄断整个人类关系。在人类和自然的再生产方面,资本别无选择,只能依靠家庭和农业共同体;在这个意义上,资本本质上依赖于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里存在着民族的根基。另一方面,尽管君主专制政体由于资产阶级革命而消失,国家本身存活了下来。国家永远不能解散并归入国民代表主权(=政府)。对国家来说,无论什么样的国家,总是作为裸露的政权面对其他国家(如果不是对其自身的国家裸露);在危机(战争)中,一个强大的领导者(决定的主体)总是被需要的,一如波拿巴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所证明的。


我们经常听到,民族国家将逐渐被资本主义全球化分解。但这是不可能的。当个别国家经济受到全球市场(新自由主义)的威胁时,他们要求国家(再分配)及/或经济共同体的保护,同时求助于民族的文化身份。因此,任何对资本的反对也必须是针对国家和民族(共同体)的。资本主义民族国家是无畏的,因为它是三位一体的。在三位一体内,对其中一体的否认导致被另外两者的力量所吸收。这是因为每一体都基于不同的交换原则,尽管看上去是虚幻的。它不会被任何开明的批评消灭,除非被合作交换所取代,否则它会持续下去。


正如我所证明,葛兰西声称,在俄罗斯,国家便是一切,文明社会呈原始和未开化状;在西方,国家与文明社会之间存在着一种适当的关系:因此他建议,阵地战应该取代运动战(前线出击)。“国家与文明社会之间是否存在适当的关系”,即,“是否存在一个成熟的文明社会”,在我们的文章里应该重新表述为,“资本/民族/国家之间是否存在适当的结合/合并”。


在意大利,法西斯主义摧毁了由葛兰西领导的,以占领工厂为中心的列宁主义斗争。它的弱点源于对民族主义的依赖。与此同时,在俄罗斯,资本/国家/民族的结合没有完成,战争是为了沙皇自己,而不是为了民族;因此,社会主义革命可以,或不得不诉诸民族主义。从那时起,许多社会主义革命以民族独立运动的身份出现;在国家机器和资本与殖民主义力量合谋的地区,是社会主义者唤起和实现了民族主义。不幸的是,革命的成功却未曾进一步教导我们,在资本/民族/国家三位一体已经确立的地方如何斗争。


资产阶级革命——即一个民主的民族国家的形成——一直是暴力的,因为这是夺取君主专制政权的行为。这场革命仍然在世界各地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以各种名义、通过不同的途径发生。先进国家的人民谴责这种暴力是不公平的。然而,资产阶级革命后的革命,即废除资本主义和民族国家的革命,不能像资产阶级革命那样——夺取国家政权和改造社会。因此,我们不把NAM叫做革命,而是反抗运动。


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只在最先进的国家——英国——才有可能发生,因为社会主义应该在资产阶级社会完全成熟,成熟到足以分解的阶段才有可能。然而,事实上这并不可能发生。在普选权得到实现,工会力量得到加强的特定情况下,革命似乎更加遥不可及。不过,真正衰退的只是从资产阶级革命中发展而来的“革命”;事实是,从那时起,人们需要一种完全不同的革命类型。不该忘记,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开始了《资本论》的写作任务。对资本主义的批评将不再足够,这一认识促使他写了这部不朽的作品。在这方面看,葛兰西从运动战转变为阵地战的立场也是意味深长的。据他的分析,这种转变在十九世纪末已经开始。“政治斗争从‘运动战’转移到‘阵地战’的问题当然需要在这一点上加以考虑。在欧洲,该转变过程发生在1848年之后,马志尼及其追随者并不了解,但它被另一些人所了解:1871年之后发生了同样的转变,等等。”[注13] 在英国,李嘉图社会主义者的宪章运动油尽灯枯时,政治斗争从运动战向阵地战的转变比其他任何地方都要明显。因此,必须把《资本论》理解为提供了阵地战的逻辑。


那么,在高度发展的资产阶级社会中,一场真正的社会主义革命怎么样才有可能发生?马克思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资本论》中,他却肯定已经正面回答过同样的问题。在马克思死后,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显著进步鼓舞了恩格斯,他继而认为,革命能够通过议会主义成为可能。这是资产阶级革命(暴力革命)的一种延伸或一个版本。无论依靠议会主义还是武装部队,使用国家政权本身就是暴力的。因为国家权力扎根于暴力的垄断。根据马克斯·韦伯的说法,国家便是一个人类共同体以在一个有限的区域内实施身体暴力的方式,要求一种实际垄断。无论是以强制还是协议的方式,权力的执行是彻头彻尾的暴力。所以,可以说,所有参与政治的人都与暴力中潜伏的恶魔力量暗通款曲。按照韦伯的看法,社会民主尽管不那么暴力,却一点也不是非暴力的。社会民主通过诉诸议会制度中的多数票夺取国家政权,并将从资本处榨取来的财富(作为税收)再分配给工人。如果是这样(一如从激进自由主义者哈耶克的角度看),伯恩斯坦和列宁之间的差别不像看起来那么大。他们都诉诸国家力量,即暴力。一个是软性的国家主义,另一个是硬性的国家主义。在我们看来,两人都不寻求废除劳动力商品,即雇佣劳动。


爱德华·伯恩斯坦——恩格斯的一位门徒——完全移除了恩格斯革命热情的残余。自然,列宁和罗莎·卢森堡攻击这种倾向。他们否认社会主义革命只有在资本主义经济得到充分发展的资产阶级社会中才有可能的观点,他们坚持,跨越一些阶段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然而,与其说只有在先进国家革命才是可能的,不如说,在先进国家,继承了资产阶级革命形式的古典革命已经过时。所以需要一个新的理念。恩格斯等人的修订是对这种情况的回应。在资本主义没有完全发展起来的国家,革命倾向于遵循资产阶级革命的道路。许多二十世纪的社会主义革命试图通过民族解放或民族独立的方式建立近代民族国家;借助这个目标,他们获得了成功。从那时起,争论一直在于,对阶段的跨越是否有真实的可行性。


托洛茨基提出了对此的敏锐理解。俄国1905年的革命后,他认为,既然俄罗斯的资产阶级文明社会发展仍很落后,而且它的主要目标是国家权力,那么某种跨越是可能的。但他也正视了跨越的不可能。无产阶级领导的政府必须进行原始积累(即抢夺农民)——也就是资本过去做过的——而做到这一点,需要一种专制独裁的统治。他在自己的理论中确信,这个难题可以通过不断革命解决。后来他两方面的预言都被现实情况证实了。


先进民族国家的左派称赞、羡慕甚至模仿不发达国家的革命典型的极端暴力,反而忽略了自身环境中固有的难题。他们珍视落后国家的革命,因为这些革命可以通过封锁市场使先进国家的资本陷入困境。但是,封锁只会影响社会主义民族国家的经济,对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没有影响。此外,在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资产阶级革命——这个本应该被跨越的阶段——最后击败了社会主义封锁。兜了一整个世纪的圈子,左派现在回到了伯恩斯坦的社会民主立场,完全丧失了废除资本和国家的目标。很可能它会在将来重复相同的失误:不仅不能防止帝国主义战争,还加入到狂热本身。但是,正如我们现在了解到的,列宁主义不能取代它。有别的选择吗?我会假设《资本论》——这本马克思有意留在革命可能性正在消逝的英格兰所写的书——里有。如我解释过的,资本、民族、国家及其三位一体都植根于人类交换可以假设出的必要形式中,因此,几乎不可能跨出这个怪圈。然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发现了一个出口:第四种交换——联合。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恩格斯所写的文字作了补充:“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注14] 从那以后,马克思坚持这一立场。二十年后,他发现了共产主义在几个“废除事物现状的运动”中的可能性——生产者/消费者的合作。例如,他认为股份公司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注15],这是因为股份制公司通过分离资本和管理,取消了“资本家”这一实体。然而,这只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一种被动扬弃。马克思发现的是生产者合作社中的积极扬弃,其中股东是工人自己。在这一背景下,他谈到了“个人财产”,一个与“私有财产”相对的新术语。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注16]

 

“私有财产(私有制)”和“个人财产(个人所有制)”之间的区别意味着什么?由于现代私人所有权是作为税收的交换由专制主义国家授予的,私有所有权等于国家所有权,所以,通过国家所有权废除私人财产完全是一个错误。废除私人财产必须废除国家本身。对马克思来说,共产主义意味着建立一种新型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他认为共产主义等同于生产者合作社协会,其中雇佣劳动(劳动力商品)不复存在。尽管如此,生产者的合作社和/或消费者合作社被那些笃信共产主义等同于国有计划经济的马克思主义者所忽略。联合主义运动最初是由乌托邦社会主义者,如罗伯特·欧文概念化的。实际上它是在十九世纪50年代开始在英国发展起来,经历过无数的挫折。马克思其实没有否认合作社运动,反而在其中看到了共产主义——自由和平等的生产者协会。


在《法兰西内战》中——作为给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的一份演讲词——马克思写道:“如果联合起来的合作社按照共同的计划调节全国生产,从而控制全国生产,结束无时不在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的动荡这样一些资本主义生产难以逃脱的劫难,那么,请问诸位先生,这不是共产主义、‘可能的’共产主义,又是什么呢?”[注17] 在这种意义上,共产主义是一项工程,它试图把资本主义经济的货币交换中已实现的社会关系,转变为自由和平等的生产者联合,并由此进入一种全球性合作社联合。


这种努力在本质上是道德的。用康德的话说,它要求“你要如此行动,即无论是你的人格中的人性,还是其他任何一个人的人格中的人性,你在任何时候都同时当作目的,绝不仅仅当作手段来使用。”[注18] 如果不是为了这项承诺,我们只会实现地方自治主义或集体主义,而不是共产主义。共产主义革命的第一步应该是由无产阶级夺取权力,国家对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对生产的控制权。当然,这个过程将“结束无时不在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的动荡这样一些资本主义生产难以逃脱的劫难”,但它远远不算是“自由和平等的生产者联合”。


然而,至关重要的不仅仅是马克思看到了联合主义的可能性,他同时也意识到了局限性和困难,因此立场模棱两可。所以,马克思主义者总的来说会警惕消费者/生产者合作社运动。合作运动的局限是总处于与资本的剧烈竞争之中。它们的选择要么是部分停留在资本主义模式还没发展起来的生产领域,变成股份公司本身,要么在竞争中被击败继而破产。马克思认为,必须将权力从国家转移到生产者自身。针对这个想法,巴枯宁攻击了马克思和拉萨尔主义者[注19]:“这就是拉萨尔的纲领,这也是社会民主党的方案。其实,这个纲领并不属于拉萨尔,而是属于马克思的。马克思在他和恩格斯于1848年发表的著名的《共产党宣言》中就充分论述了这个纲领。……拉萨尔的纲领和他承认是自己导师的马克思的纲领毫无区别,这还不明显吗?”[注20] 如果这不算彻头彻尾的诽谤,也必然是一种极端的误解。巴枯宁忽视了马克思在十九世纪60至70年代的认识。


马克思批判了让国家保护和促进合作生产的想法(即拉萨尔主义的“哥达纲领”),他明确表示:“如果工人们力求在社会的范围内,首先是在本民族的范围内建立集体生产的条件,这只是表明,他们在争取变革现在的生产条件,而这同靠国家帮助建立合作社毫无共同之处。至于现存的合作社,那末它们之所以可贵,仅仅是因为它们是工人自己独立创设的,既不受政府的保护,也不受资产者的保护。”[注21] 换句话说,马克思强调合作社的联合自身必须从国家那里接过领导权,取代国家领导的合作运动。因为资本和国家会枯萎。即使不考虑这种原则性命题,马克思也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关于未来前景的特定观点。


具有争议的思想家卡尔·施密特对于消费者/生产者合作社状态下国家的灭亡的看法很有见地。他强调国家和政治的自主维度,以及他的观点:民族联盟永远不能分解国家;只会导致一个强大的国家的霸权,或者一群国家的强权。“如果一个‘世界国家’能够把全世界和全人类都包括在内,那么它将不会是一个政治统一体,它只能在十分宽松的意义上被称为国家。如果全人类和全世界真的变成了一个完全以经济和技术控制的流通为基础的统一体……如果这个利益团体想变得更加文明,更加理想化,或者更具进取心,却仍然保持严格的非政治化,那么它就会成为一个徘徊于伦理和经济两极之间的由中立的顾客或生产者组成的合作社。它既不知道国家、王国或帝国,也不知道共和国或君主国,既不知道贵族制,也不知道民主制,既不知道庇护,也不知道臣服,它将彻底丧失其政治性。”[注22] 换句话说,施米特也暗示如果废除国家(政治)是可能的,那只有通过消费者/生产者合作社才可能。这种情况下,虽然国家仍然存在,却将不再是一个政治国家。此外,我们可以说,虽然市场经济仍然存在,但它不再是我们所了解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废除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等于废除市场经济或一般货币,这种普遍的看法是不对的。因为全球消费者/生产者合作社网络不是回归到一个封闭的共同体,而是回到开放市场经济。

 

4. NAM的组织和运动本身体现了它想要实现的目标。通过把抽签引入选举过程的方式,它防止了官僚作风,同时保证了参与式民主。

 

对于“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今天的马克思主义者十分沉默,似乎不太确定。十九世纪末,德国社会民主党(SPD)在议会掌权,恩格斯放弃了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想法;后来列宁把它恢复为战略目标,他的共产主义导致了一党和官僚制度的独裁。结果,议会制似乎又提供了希望。对此,我们必须考虑再三。原则上说,“无产阶级专政”是“资产阶级独裁”的反观念。后者意味着一种代议制(议会)民主:在历史上,通过推翻专制主义君主制建立起来的民主议会,等同于资产阶级独裁。那么,马克思意义上的无产阶级专政将不能退化到资产阶级独裁之前,如封建制度或专制主义统治。


马克思在巴黎公社中看到了无产阶级独裁的具体形象,巴黎公社是无政府主义者(蒲鲁东主义者)的努力,而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努力。但马克思对它的赞赏有坚实的基础——作为他早期国家理论的推论(详见《黑格尔哲学批判》)。他认为至关重要的是,在现代国家中,文明社会与政府国家有区别,私人个体和公共人之间也存在区分。也就是说,个人与公共人一样平等,而私人个体属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阶级制度。还有,个人作为公共人可以拥有的权利只是一种立法权力,也就是投票权;他们没有任何行政权力。人民主权的实质是他们只能投票。如果我们好好考虑这个问题,就会令人惊讶地发现,即使在民主国家,在类似公司和政府部门的工作环境中也没有民主。形成鲜明对比的,巴黎公社既是立法机关,也是行政机关。它有一个不仅选举、而且罢免司法官员以及行政官僚的系统。在这层意义上,它是现代民族国家的背景下,对文明社会和政府国家的双重扬弃。


不过,真正的困难是维持这样的制度。构想之一是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和罢免。但官僚化最终还是不可避免的,即,完全通过这种方式巩固代表。正如马克斯·韦伯在《以政治为业》中所言,官僚制度在存在劳动分工的社会中是不可避免的和必要的;它不能简单地被废弃。而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劳动分工应该消失;但在它到来之前的过渡时期,官僚制度作为劳动的一种分工是必不可少的。例如,俄国革命后的苏联类似巴黎公社,是大型的社会实验,它最终被一个党派(布尔什维克)和官僚制度所统治。为什么?仅仅指出布尔什维克领导的失败和背叛是不够的。巴黎公社只坚持了两个月;它被普鲁士军队支持的政府军击垮了。可是,即使持续更长时间,它的结果也会是形成一种类似苏联的体制。


官僚制度的邪恶在于权力集中。我认为唯一能够避免权力集中的办法就是在选举制度中引入纯粹的应变机制(即抽签)。具体说,就是在最后的过程,在最关键和最具有决定性的阶段,在已经通过正常投票选出几名候选者之后引入抽签。它的用意是在权力一贯集中的地方引入应变机制;聚集在行政职位的权力可以通过突发的应变机制来避免。如果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的普选即议会民主,会是资产阶级的独裁,引入抽签或许有助于进一步导向无产阶级的专政。


顺便一提,人们认为现代议会是雅典民主的直接衍生物,直接民主只有在一个小共同体,比如雅典才有可能,在只有一种代表体制能够奏效的现代民族国家当然是不可能的。然而,无论直接还是间接,最终都不能以这种方式测量。希腊民主和现代代议制民主本质上是不同的。代议会一开始作为不同阶层的代表的集会,然后演变为有限投票,最终发展成为普选,这一过程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扩张。孟德斯鸠说:“用抽签的方式进行选举是属于民主政治的性质。用选择的方式进行选举是属于贵族政治的性质。”[注23] 也就是说,议会制度不是民主固有的,而是君主制和贵族制所固有的。另一方面,雅典民主的本质存在于他们用于选择管理人员的抽签系统中,而不是在议会制度中。在雅典大会上,秘密投票被发明出来,作为罢免有独裁倾向的领导人的手段。即便在直接民主中,也不能完全防止独裁者的出现,秘密投票尽管可能很罕见,实际上却在关键时刻被使用。据说,现代资产阶级民主的症结在于无记名投票的代表选举和通过这种方法改变政权统治。但是,如希腊爱好者们所言,如果资产阶级独裁的字面起源是雅典民主,我们可以让无产阶级专政的技术起源也追溯到希腊的一项政治发明——抽签。


然而,并非一切都可以由抽签决定,这是不言而喻的。即便在雅典,抽签也没有应用在任何地方(比如,军事)。抽签通常只用于选择不受欢迎的职位,这在今天看来是很重要的。考虑到这些经验,我们最好通过抽签选择最关键的职位:即,首先通过秘密投票选择三位候选人(一次性选出三位),然后,通过抽签选择最终的一位。鉴于最后和最关键的阶段由偶然性决定,那么用派系争端或冲突来决定继承人是没有意义的。结果是一个相对出色,哪怕不算最好的代表会得到这个职位。此外,被选择的人不能炫耀他/她的优势和权力,而那些没被选择的人也没有理由拒绝合作。这种政治技巧是可行的,它将打破“一切权力都会堕落”的陈词滥调。


我们不该假设,人类渴望权力的本性将永远消失;个人能力的差异将永远消失。我们宁愿认为这些之所以会造成恶,仅仅由于机制本身,或是由于我们对它们缺乏理解。权力之恶可以通过在权力中心引入应变机制(通过抽签)来避免。这不是将来要实现的;它在当前的各种机构(包括公司、政府机关)就可以全面实现。很多人被官僚垄断和僵化所困扰,其程度甚至超过工资和劳动工时问题,即使工会参与管理也没解决这个问题。在已经实现工人自我管理的前社会主义南斯拉夫,官僚化也无法避免。同时,即使在资本主义公司,当且仅当管理是通过投票和抽签执行时,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工人的完全的自我管理。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股东的控制权仍然占多数。在生产者合作社中,每个成员的决策权相对于管理权而言是平等的,不管他们持有多少股票;然而,权力的垄断仍然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采用抽签系统的话。


反对国家和资本主义的组织必须在其内部引入权力中心的应变方案,不然,它会成为它打算反抗的东西。但另一方面,已经开始否定中央集权的各种民事行为、市民行动仍然分散,尚未被集结到一起,形成集体的反抗和干预机制。


当且仅当采纳上述介绍的政治技巧时,我们不必害怕集权。NAM不仅要实现参与式民主,而且要在它自己的组织内实现。因此,作为组织原则,NAM采用两套制度:抽签选举代表,以及个人的多重财产。

 

5. NAM是一种消除现实矛盾的现实运动;它是在现有前提下产生的。换句话说,它是利用资本主义发展所产生的社会效力,克服这种发展(已经达到信息资本主义阶段)造成的社会矛盾的运动。因此,它需要审视历史经验,挑战未知的一切。


资本主义经济通常按历史阶段划分:重商主义,自由主义,帝国主义,晚期资本主义。为了在具体的上下文中理解这种划分,可以从世界商品转移的角度看。在重商主义时代,世界商品是羊毛制品,在自由主义时代是棉制品。直到十九世纪上半叶,英国始终居于世界霸主地位,而支持它的资本主义生产正是纺织工业。后来,英国资本主义在引进重工业,与得到国家支持的德国重工业的竞争过程中衰落。(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认为,作为股份公司出色对手的生产者合作社,其迅速衰落也是因为德国国家资本主义。)也就是说,在纺织工业占主导地位的阶段,生产者合作社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与股份公司竞争。后来,恩格斯和德国社会民主党从社会化(国有化)的角度欢迎资本向庞大资本演变——他们觉得那就是社会主义,因而贬低了合作社运动。


向重工业阶段的过渡造成周期性的大萧条和失业。这也促成了帝国主义出现,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充分壮大。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它的延伸,同时,一种新的现象介入了——无论法西斯主义还是罗斯福新政,都可以看作是对经济过程的一种凯恩斯主义式的国家干预。世界商品向耐用品转变(汽车、电气产品等)。从那时起,批量生产/大众消费(福特主义)的时代就一直持续,二十世纪80年代达到饱和点。之后,资本主义倾向于通过对流通过程中交流的压缩(数字化)而不是生产过程中的发展来产生剩余价值。因此,信息成了世界商品。数字化对生产关系和工业构成带来根本的变革,在以间接剥削为目标的行会式商业资本(代理、批发商、分销商)领域,过去的生产关系正在分解,代替它们的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交换。这种变化必然会导致大量失业和劳动力的重组。


我们观察到的这种转变,始于1980年代,在1990年代以来日益显著,从激烈程度和规模上说,可以与1860年代开始1870年代凸显的转变相提并论——后者集中体现为187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进而出现了慢性萧条、资本输出和向帝国主义的转化。同时,现在的转型也解构当代资本主义的形式——即前转型时期形成的普鲁士国家资本主义和社团主义。在这种解构的意义上,所谓的新自由主义与英国经济/军国主义统治下的自由主义阶段相对应。而与十九世纪70年代重工业和庞大资本相对应、目前向信息资本主义的过渡,则一方面通过瓦解依赖于国家社团主义的大型企业,促进跨国资本的扩张,另一方面也带来中小型企业(如冒险企业)的兴起。NAM打算通过(非资本主义的)合作社和LETS方式介入这种重组中小型公司的明确趋势。在这个意义上,目前的情况正变得与马克思关注英国的生产者合作社的时代相似。


我们对世界资本主义扩张所造成的局面既不乐观,也不悲观。资本主义经济的渗透同时创造了废除它的条件。这种辩证观点的例证是互联网的到来。这个东西最初创造出来是作为军事防御系统,由资本使用,现在则是反资本主义和国家的必要手段。电子货币——资本的延伸——同样是促使LETS全球化扩张的一个手段。如果没有网络空间,NAM无法存在。反对资本主义的对抗行为与浪漫的乡愁无关;它存在于世界资本主义产生的世界交流之间。


(完)



柄谷行人(Kojin Karatani),1941年生于日本兵库县尼崎市,早年就读于东京大学经济学本科和英文科硕士课程,毕业后曾任教于日本国学院大学、法政大学和近畿大学,并长期担任美国耶鲁大学东亚系和哥伦比亚大学比较文学系客座教授。已出版著述三十余种,代表作《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跨越性批判——康德与马克思》《世界史的构造》等,均有中译本(三联书店、中央编译出版社)。




注释

[5] 《资本论》第一卷,第10页,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6] 卡尔·波兰尼,二十世纪匈牙利政治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代表作为《巨变》。

[7] 《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收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上,第407页,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8] 安东尼奥·奈格里,当代意大利政治哲学家、社会学家,代表作为与迈克尔·哈特合著的《帝国》。

[9] 议会主义的主张,是无产阶级可以通过参与长期的议会斗争,成为多数派后和平夺取国家政权并长入社会主义。

[10] 《狱中札记》,第304页,曹雷雨、姜丽、张跣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1] 《狱中札记》,第292页,同上。

[12] 《资本论》第一卷,第107页,同上。

[13] 《狱中札记》,第126页,同上。

[14] 《德意志意识形态》,收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40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15] 《资本论》第三卷,第495页,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6] 《资本论》第一卷,第874页,同上。

[17] 《法兰西内战》,第12页,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18] 《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收于《康德著作全集》第四卷,第437页,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9] 斐迪南·拉萨尔,十九世纪德国工人运动领袖,全德工人联合会的创立者。拉萨尔主义认为可以依靠国家帮助工人建立合作社并实现社会主义,而为了争取国家,需要通过合法的普选。

[20] 《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第190-191页,马骧聪、任允正、韩延龙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

[21] 《哥达纲领批判》,第21页,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22] 《政治的概念》,第68-69页,刘宗坤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23] 《论法的精神》,第11页,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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