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城市的管理,别丢了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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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号早上,西安西二环开远门桥上发生38辆车连撞交通事故,造成两人轻伤,损失可能超过100万。事件一出,引发舆论关注。
本以为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事不会再发生了,没想到12月11号上午7点左右,69岁的周奶奶骑电动车送孙子上学时,因为兴庆西路旁边一工地洒水导致路面结冰,奶奶带着孙子都滑倒了。
图片:华商报记者
西二环开远门桥上的水,是西安市莲湖区城管局洒的,他们前一天晚上接到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发的橙色预警通知,按照要求,这样的雾霾等级必须按要求在路面洒水;兴庆西路旁工地的水,是工地工作人员洒的,按照西安市治污减霾的要求,他们每天早上7点都要对工地附近的路面洒水。“西安市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公示牌”上显示:道路未洒水未采取湿法作业,出现扬尘污染问题的将受到处罚和追责。
天冷了要加衣服,下雨了要打伞,肚子饿要吃东西,路上结冰了容易打滑,这都是人的生活常识。面对38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给市民带来的公共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面对老人和孩子摔倒受伤的现实,让人不禁想问,城市管理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常识哪儿去了?
并不是没有常识,而是忽视、轻视了违反常识带来的后果。这也不是某个城市某个区的个例。近几年的冬天,我们经常能看到各地时有发生因洒水车或工地洒水导致路面结冰而引发的事故。
常识被制定规则的人遗漏忽视了,在面对如雾霾这样给整个城市带来典型性公共健康危害的首要问题面前,城市管理政策措施设计、制定过程中,只强调了管理的直接作用,似乎只要是能对降污减霾起到有效作用的办法,就是科学合理的好办法。
常识被执行规则的人遗忘了,按规定的时间和次数完成了洒水,就交了差。但由此产生的副作用——对人民群众正常生活节奏和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隐患和干扰,对不起,我要做的,只是按规定工作。
遗忘了常识的城市管理规则,恰恰是以正当的名义去埋设违背常识的风险隐患,而隐患的受害者则是城市管理本该服务的对象。
西二环开远门桥上38辆车连撞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莲湖区召开的专题会议上进行反思,承诺要在道路洒水规范作业方面改进,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根据气温变化合理安排洒水车作业等等。
反思是到位的,解决方法也是有针对性的。需要改进的,除了将操作规则制定的更精细外,更重要的是重新捡回常识。将原本被割裂的城市管理工作与市民生活常识的部分重新对接,让城市管理工作者站在生活参与者的身份和视角,带着所有人都具备的常识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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