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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政助力!黄岩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奋战一季度

黄岩发布 2021-07-19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奋战一季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在已出台《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黄政发〔2020〕1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黄人社〔2020〕3号)的基础上,结合黄岩当前实际,就进一步加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奋战一季度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支持重点服务业复工发展

1.营业额激励。对一季度零售额实现正增长的重点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营业额实现正增长的限上住餐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电费补助。疫情期间对企业复工后产生的实际用电费用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鼓励生产性企业全面复工达产

1.达产奖励。对一季度销售额实现正增长的规上民营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防疫物资补助。疫情期间对企业购买防疫物资用于复工复产且提前报备的,按购买金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省市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规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贷。对疫情期间增加贷款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的生产性企业,由财政给予30%贷款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强化后续服务提升

对按照政府倡议、在政策规定时限内尽早复工、全面复产的企业,作为重点服务保障对象提供后续升级服务,在项目审批、建设及其他相关手续办理中开辟专用绿色通道,提供专员联络、专人代办等服务。对疫情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单位给予奖励。
上述政策鼓励支持对象为2月底前全面复工复产的全区“四上”企业和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单位,有关经济数据统计时间节点为一季度。

二、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用工保障

1

提高新引进员工就业补贴。对首次来黄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黄岩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员工,由财政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2

给予自行返黄来黄员工发放交通补贴。对2月底前通过铁路、客运汽车方式自行来黄的企业新老员工,车票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其中列车车票补贴按不超过二等座标准;乘飞机(包括包机)返回补助机票费用的三分之二;对自驾返黄的员工,可参照同地区铁路列车标准给予补助,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补助。

3

给予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鼓励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在区外人力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劳务协作联络站”,经区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按为我区民营企业引进员工的数量进行补助,每个“劳务协作联络站”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4

给予劳务合作补助。强化与劳务输出大省对接,鼓励签订对接点劳务合作协议,对一次性介绍20人以上省外人员来黄岩就业的省外主体(包括企业、行业协会、社区、村及其他各类组织)给予3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

5

给予职业技工院校学生顶岗见习实习补助。支持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参加企业顶岗见习实习,给予18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生活补助。2月底前到企业参加顶岗见习实习的学生,按实给予报销交通费用。对在企业复工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在优秀毕业生等各类评先评优、国家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评定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

推行黄岩区“务工无忧”保险方案。为黄岩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投保1年期保险,提供每人最高50万元的防疫风险保障。

以前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黄岩区遵照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台州市黄岩区商务局
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
2020年2月24日




重要提醒:

疫情尚未结束,警报尚未解除。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能有侥幸心理,外出还是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远距离、不集聚的良好习惯。



少外出 不集聚 戴口罩 讲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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