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机构如何管好手中的钱?
随着整体市场的变化和风险控制要求的提升,不少组织希望借鉴学习投资经验丰富的组织的经验,我们在此分享一家美国慈善组织的案例。本案例为南都基金会资助北京京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慈善组织投资助力计划2022”项目的产出之一。
由于中美两国在金融市场和慈善制度方面存在差异,本文案例的整体架构以及一些制度思路仅供参考。
*备注: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北京京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文章内容略有改动。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机构立场。
美国的社区基金会是一种特定的免收税金的的非营利性组织,其目的是将资金汇聚起来,以资助某个社区中的项目。这些信托基金可以用于各种需求,比如提供奖学金、进行环境项目、保护文物、以及提供廉租住房。社区基金会可以以多种形式建立,比如信托基金或者非营利组织。社区基金会的资产规模从数百万美元到数十亿美元不等,大多数社区基金会的资产在5亿到20亿美元之间。
*备注:“社区基金会”的定义来源于美国康奈尔法学院法学信息研究所支持的法律词典Wex。
在美国,投资政策声明(Investment Policy Statement,为避免引起误解,以下简称为投资政策)一般阐述机构的财务目标和投资目标,同时记录了所有参与投资组合管理的各方的角色和职责,包括客户外包的首席投资官(OCIO)、董事会成员、投资委员会、投资经理和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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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社区(信托)基金会简介
芝加哥社区基金会(The Chicago Community Foundation)和芝加哥社区信托(Chicago Community Trust)共同构成了为芝加哥等地区服务的社区慈善组织(双轨制架构,一般统称为芝加哥社区信托)。该组织成立于1915年5月12日,是美国规模最大的社区基金会之一。根据官网的最新数据,其资产总额已达到47亿美元。
芝加哥社区基金会是一个法人实体。这种法律形式为资产投资管理方面提供了灵活性,并可具有更广泛的活动地域。他们信奉用其所掌握的金融杠杆来推进公平,正在积极努力使与其合作的投资管理人多样化,来共同管理好这47亿美元的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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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政策的目的
投资政策是指导资产管理的核心文件——本质上是投资委员会的计划和策略。
投资政策应该是具体的,具体体现决策层对投资资产池及其目标的最佳想法;但它也需要足够灵活,以指导决策层适应可能不断变化的环境。
该投资政策为芝加哥社区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资产的投资制定符合基金会财务目标的目标和指导方针,概述对基金会投资持续评估的标准和程序,规定参与基金会资产投资和监督的各方的职责。
根据该投资政策,投资目标是在保持适度风险水平的同时,实现平均年度总回报(扣除费用和开支)至少等于支出加上通货膨胀率(以消费者价格指数衡量)。关于具体的投资组合,该文件还设定了相对业绩基准。基金会认识到,其投资目标不会在每一年或每一个衡量期间内实现,这些目标旨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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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配置如何规定
投资政策中规定了资产配置的目标和指引(部分见后文“风险管理”)。投资组合的目标是使平均年度总回报(扣除费用和开支后)达到或超过基金会的支出加上通货膨胀率的水平。具体的各类资产的目标比例如下:
1. 权益及类权益资产占总资产的72.5%,其中包括:
大型国内公司占30%
小型国内公司占10%
国际公司占15%
对冲股权占17.5%
2. 固定收益及类固定收益资产占总资产的27.5%,其中包括:
固定收益类资产(Fixed Income)占10%
绝对收益类资产(Absolute Return)占17.5%
3. 现金不占目标比例,范围为0-10%
4. 机会性投资资产(Opportunistic Investments)不占目标比例,范围为0-10%
*备注:以上是目标比例,具体的比例范围可根据资产波动情况进行调整,并且每类资产都制定了相应的业绩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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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工作的组织架构
1. 投资委员会的职责
以基金会的名义谨慎而忠诚地履行义务
制定并批准投资政策,持续审查投资政策,并根据需要进行变更
确定投资是否符合政策目标和准则要求,监督基金会资产的投资
确定绩效目标,并监督投资管理人在实现目标方面的表现
酌情撤换投资管理人,以实现基金会的投资目标
审查投资顾问提供的建议,并视情况选择并更换投资顾问
2.投资管理人 (或外聘投资管理机构) 的职责
根据投资委员会可能不时修订的政策、目标和指导方针,并在投资委员会的授权和监督下,管理其控制下的基金会资产
酌情向财务委员会建议投资政策、目标或准则的变更
审慎对待基金会资产的投资
及时通知基金会工作人员和投资委员会有关基金会资产投资的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每月投资组合资产报表
- 绩效月度报告
- 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结构的实质性变化
- 所有权、组织结构、财务状况或专业人员配置的重大变化
- 相关的佣金和成本等
3.投资顾问(聘用的外部投资顾问)的职责
每月报告投资业绩
分析投资管理人投资绩效、资产配置和其他目标的趋势,并就此向投资委员会提出建议
评估并提出与投资组合未来相关的战略
协助选择投资管理人
分析投资管理人提出的建议,并就建议的适当性向投资委员会提出建议
4.基金会工作人员的职责
充当投资委员会、投资管理人和投资顾问之间的联络人,确保必要的行动事项提交给投资委员会并实施
管理投资活动,确保有足够的现金流满足分配需求
与投资顾问合作,为投资委员会的审议提供有关投资回报和绩效的信息
与投资委员会沟通,确保必要的行动事项提交给投资委员会,并且投资委员会的决策得到执行
*备注:根据机构大小以及投资的复杂程度,组织架构和部分职责都会有所差异。这里更适合中大型组织,或者是采用多元化投资的组织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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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的部分准则
1. 投资组合的波动性(以标准差衡量)应该与该政策的业绩基准相似或不显著高于该基准。
2. 单一投资标的不得超过投资组合的10%或市场价值上超过基准指数权重的3%。
3. 投资组合中每个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的5%,同时某一投资管理人在所有客户中所持有的某一公司股票的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的15%。
4. 固定收益投资组合的平均等级不得低于A级或指定的更高等级。
5. 在进行机会性投资(比如大宗商品、不动产等)时,必须获得财务委员会的事先批准,并且这些投资必须具备多元化和谨慎的风险特征,以避免过度暴露于高风险情况。
6. 混合基金或共同基金由基金产品说明书等规定,不受上述准则的约束。
可以根据上述提供的政策指导和措施,采取适当的投资决策和管理方法来进行风险管理。
以上内容根据The Chicago Community Trust (cct.org)官网以及相关学者的访谈整理而成,由于中美两国制度存在差异以及相关背景信息有限,本文或存在错漏之处。如果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或者还想了解业绩评估、投资管理人的筛选等内容的伙伴,欢迎与京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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