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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雾霾+大降温!河北10市启动橙色应急响应!各地限行最新变化

2016-12-10 河北经视

一夜大风带来了昨天的好天气

清爽的空气

让小伙伴们冷并幸福着

然而,今天起

河北中南部再次身陷“霾伏”

针对此次重污染天气

河北10市今起启动了

区域二级应急响应

注意!这个周末

各地限行政策也有了新变化


当然,河北冬季有个惯例

那就是大风过后必然冷

昨天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温4~6℃

坝上地区竟然降了6~8℃

到底有多冷?

9日,北部地区设区市(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最低气温为-12℃至-7℃,中南部地区各设区市为-6℃至-1℃;


10日,大部地区最低气温继续略有下降,北部地区4设区市最低气温为-12℃至-6℃,中南部地区各设区市为-6℃至-2℃;


11日,大部地区最低气温略有上升,北部地区4设区市最低气温为-9℃至-5℃,中南部地区各设区市为-5℃至-2℃。


小伙伴们,出门别忘了加件厚衣裳


其实大周末的

没啥事儿劝您最好在家宅着


宅着不仅因为冷,更重要的是↓↓↓


今天起,霾又要来了

预计10-12日

中南部大部地区有中度霾

局地有重度霾


11日夜至12日霾最严重

河北中南部PM2.5峰值浓度

达400~500微克/立方米



气象专家提醒您

持续霾天气对健康很不利

老人小孩和体质较弱人群

应尽量减少外出哦


针对这次重污染天气

河北10市于今日12时

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河北今天启动区域二级应急响应


12月8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12月10日至12日河北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唐山、沧州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


上述区域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于12月9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据新修订的《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

相关城市应采取以下措施↓↓↓


机动车限行措施 

除各地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各市可结合实际,规定每日的限行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同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有条件的市可减免公交乘车费用。


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


公众防护措施 

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 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 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自觉停驶200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最低减少30%的大


气污染物排放量,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

截至12月9日下午最新消息,河北尾号限行的城市有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廊坊、唐山、石家庄、保定、定州、辛集。


石家庄、廊坊、保定、定州、辛集、衡水、沧州(10日起)执行单双号限行政策。其中,石家庄辖区的赵县、高邑、栾城等地单双号限行时间为早7点到晚9点。其他各县、市主城区都是24小时限行。


唐山、邢台、邯郸目前限行2个车牌尾号。


张家口、承德、秦皇岛目前不限号。


今天是周末,不少小伙伴会问:

这10个市还限行吗?

12月10日各市尾号限行表


石家庄、廊坊、保定、定州、辛集、衡水、沧州限单号,双号可出行


唐山、邢台、邯郸不限行




 衡水:12月9日12时起单双号限行


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区域一、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衡水市于12月9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对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其中涉及到交通内容为:


一、限行时间:2016年12月9日12时起,全天24小时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范围: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外环以内(市区外环不限行,各县城区限行范围以当地发布为准);


三、限行具体措施:


1、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实行机动车车辆限号措施,单双号限行,具体措施:单号单行,双号双行,号牌最后一位是字母的,按号牌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此次限号为内外同限,外地车同样限行。


2、渣土车、商砼车一律禁止上路,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一律绕城行驶,禁止进入城区。


3、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纯电动车。


 沧州:12月10日起车辆单双号限行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12月10日至12日我市重污染天气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区域一、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101号)的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2月9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于12月10日起采取车辆单双号限行措施。


一、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二、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三、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四、市区内实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外,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主城区(含县城)实行非营运车辆单双号限行(限行时段为7:00—20:00,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外埠车牌号不限),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五、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减少不低于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六、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七、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强化落实各项抑尘措施;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和原材料运输;料场一律停业,煤场严格落实抑尘措施。


八、增加城市主要干道清扫保洁频次。


 廊坊: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单双号限行含周六日

交警提示:根据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至红色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要求,于12月9日15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廊坊市主城区和各县城建成区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通行的管理措施(含周六、日,每日7时至21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双号管理。


限行区域: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内道路。


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市区内通行。


限行期间市区公交免费乘坐,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邯郸:每日限行2个尾号 节假日公休日不限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区域一、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101号)要求,预计12月10日至12日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市政府决定我市从2016年12月9日12:00发布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二、建议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空调温度不高于18℃;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钢铁、水泥、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在中午12时至16时进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在保证道路不结冰的前提下,不间断对城市主干道进行洒水抑尘作业。


四、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每天7:00—20:00实行交通管控,限行号牌尾号参照邯政告〔2016〕34号通告要求执行,即:


限行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7:00—20: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号。


限行内容:对机动车实施车牌尾号限行的交通管控措施。具体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轮换时我市同步轮换。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号措施。


邢台:每日限行2个尾号 节假日公休日不限


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域一、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并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12月10日-12日我市将出现连续重污染过程,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6年12月9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市广播电视台、邢台日报社、广电网络集团邢台分公司、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2)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市区内,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限行区域为滨江路、百泉大道、邢州大道、襄都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按照邢办字[2016]60号通知执行,为每天7:00-21:00。


(3)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4)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严格落实工地围挡、覆盖、洒水抑尘措施,工地洒水每日4次以上。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5)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4次以上。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唐山:每天限行两个尾号 节假日公休日不限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检测总站和河北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2016年12月10日至12日全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唐山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


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域一、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101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12月9日12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各县(市)区政府、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唐山市2016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唐政办字【2016】285号),按照“全面兼顾,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落实好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污染源监管,实现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单位停产停业;严格控制散煤污染,全面加强重点领域污染联防联控,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减排错峰,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促进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在天气发生好转时,指挥部将及时公布解除预警。


《唐山市2016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规定,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实行机动车限行。


非营运小型汽车。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19时,在全市辖区内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限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五轴及以上货车。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3月15日,全天24小时,全市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除外)五轴及以上货车每天按两个尾号限行。具体实施办法为:把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当日期尾数与某组车牌某一尾号相同时,该组车牌车辆限行。如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车牌尾号为1和6的车辆禁行,以此类推。31日不限行。对由牵引车和半挂车组成的五轴及以上货车,车牌以牵引车车牌为准。


石家庄: 单双号限行 含节假日公休日


为积极应对石家庄市连续重污染天气,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市政府决定实行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全天(含周六、周日及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市区道路。另外,小编从市政府热线得知,县(市)城区也是限行的!


三、限行措施: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实施按车牌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中、重型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单双号限行规定。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经市气水办和市交管局批准的其它应急车辆。


五、单双号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



保定:单双号限行含法定节假日


按照《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间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通知》要求,保定市于2016年11月11日起,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6年11月11日起,机动车每日7时至21时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日期含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原则: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黄牌货车继续实行限行绕行措施,主城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以内区域(含以上道路)全天24小时限行。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要同时遵守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五)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辛集:9日起单双号限行 含节假日双休日


根据《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辛集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2月9日12时起,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行时间:2016年12月9日12时(中午)起(9号限行时段为12:00~21:00),以后限行时段为每天的早7:00~21:00。限行日期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限行区域:工业路以西、安新线以东、世纪大街以南、衡井线以北(不含上述四条道路)。


限行措施:限行区域内全天禁止载质量2吨(含)以上的黄色号牌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等车辆驶入。


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措施,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是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尾号限行措施限制: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车身喷有统一标识的环保监测、城管、工商、保险勘察、救援车;通勤班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定州:单双号限行至年底 含节假日


定州市于2016年11月21日0时起至12月31日,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对进入限行区域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包含节假日,限行期间公交车免费 。


限行区域: 建城区以内区域,即新107国道东环路段以西(定州大酒店以西);新107国道南环路段以北;新107国道与清风北街交叉口以南;京广铁路以东(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


黄牌货车继续实行限行绕行措施,建城区以内区域全天24小时限行。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要同时遵守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建城区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通行。


违反规定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驾驶未悬挂牌照的车辆,处以200元、记12分的处罚,依法暂扣机动车;无证驾驶的依法拘留。





来源:燕赵都市报、@河北天气、河北公安交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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