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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有点难 ,还遭遇责任推卸!怎么办?

成都面对面 成都面对面 2022-06-08




本周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线值守节目
部分听众、网友
围绕“社会保障、职称申报”等热点话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社会保障
 

工伤保险



网友提问:

    我想问下,农民工在工地上工作受伤了,现在医院住院。工地上一直推脱不付医药生活费这些,还推脱责任。这个应该找谁呢?


    回复:

    工地上工人工作中受伤后,其所在单位应在发生事故30天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可以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网友提问:

    请问一下我所属单位是北京的成都分公司,但是目前缴存的社保公积金都没有按照成都最新的政策,也就是上一年度平均的工资--作为基数,来缴纳五险一金,向公司人事反馈过,但于事无补,非常霸凌地称要么起诉要么默许。请问成都的分公司(注册在青羊区),是否应该按照成都政策缴纳?需要什么资料?


    回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规定,您所属单位成都分公司(注册在青羊)应当依法参保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您可持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银行发放工资的明细记录等资料向您单位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举报投诉,如情况属实,社保经办机构将积极督促单位整改,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网友提问:

    我送外卖的,是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的,公司的配的电瓶车出了问题,摔伤了,申请工伤但公司不给开就职证明,怎么办,能向人社哪个部门申请帮助?


    回复:

    工作中骑车摔伤,可以由劳务派遣单位为你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单位不提出申请,你本人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劳动关系和病情诊断证明材料。



网友提问:

    我在加班的过程中,而且是跑外勤的时候,结果碰伤了,但后来跟单位做工伤认定的时候,单位根本不配合,这种能找部门帮我维权吗?


    回复:

    你在工作中受伤,单位不配合做工伤认定,你可以以个人名义在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劳动关系和病情诊断证明材料。



网友提问:

    在工伤认定期间,我要住院治疗,但补贴根本下不来,这期间我的治疗费管怎么办?不能躺着等吧?


    回复:

    职工发生工伤后,住院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垫付。认定工伤后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费用,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费用。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受伤后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可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经办机构同意后,住院治疗费用可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医院进行结算。



养老保险


听众提问:
    
崇州残疾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是每年6月份,今年至今没有通知缴费。是要接通知缴纳还是自己主动可以交。


    回复:

    按照2019年6月19日印发的成残联[2019]49号文相关规定“各区(市)县残联负责对申请养老保险缴费资助的城乡重度残疾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负责核定、汇总参保资助资金,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政府资助资金,并按照险种征缴渠道完成对应的缴费业务”。由于新政策2019年6月出台,我们已将您咨询的相关情况向所属崇州市残联反映,他们将会与您联系。



网友提问:

    我1978年工作了24年后就离开单位外出打工,四十多岁自己买社保,现在每月不到2000元。丁克丧夫,每月补贴40元现在有没有变化。


    回复:

    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中终身无子女的退休职工,其配偶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按每月60元补助。根据您本人的实际情况,现可享受每月60元补助。



网友提问:

    残疾人57岁,买了养老保险,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领取养老金吗。


    回复:

    按政策规定,企业参保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申请退休,需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通过。



失业保险


网友提问:

    我原在西华大学后勤总公司从事保洁工作至去年11月份,已八年多了。去年11月份学校后勤总公司因为我年龄到了50岁,直接把我解雇了,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回复:

   现来信人反应的2018年11月因年满50岁被西华大学后勤总公司解聘,但公司却未能出具相关解聘手续,也未为其办理失业金领取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失业后,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将失业人员档案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网友提问:

    一个朋友被其单位解雇了,据我了解其单位应该给予我朋友的补偿金是按工作年限月数*月工资,这个月工资是税前工资吗?是包括基础工资、补贴、绩效等,且不减除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等?如果双方未协商一致,发生了纠纷,应该怎样寻求帮助?


    回复:

    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应将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作为基数,而不能按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后的实发工资进行计发。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向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职称申报




网友提问:

    职称现在对外语和电脑都不做强制限制了,强调真正的能力为上,这个真的很好。但我想问,以后对学历包括其它限制会不会做进一步放宽?但放宽也有问题,大家申请职称更容易了,是不是也意味着职称也就不值当了?


    回复:

    职称评审是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评审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可以有效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业创新活力,使专业技术人才成为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升级和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5+5+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今年4月,成都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系统部署,印发了《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首位,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考虑到不同系列、不同专业的职业特点,科学设置学术水平、技术水平、专业水平条件,突出产业需求、企业需求和企业认可,评价考察以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实践经验、创新创造能力为着力点,具体落实到岗位履行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为了使大家参加职称更加方便

    针对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过多的问题,还将创新“互联网+职称”申报方式,建立职称评审服务平台,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打造全流程、一站式的职称网上服务平台,实现在线申报、在线审核、在线查询。


    建立职称证书数据库建设,实现网上查询电子证书,让信息多跑路、人才少跑腿。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我们在畅通评价渠道的同时,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并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单位自律和外部监督,提高职称评审质量。




审稿:主编陆晗、编辑张琳、记者陈沉

编辑: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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