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专场直击②:群众拿不到补偿款,一句解释都没有,干部怎么能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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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第二条问题短片
《难拿到手的钱》
新津县普兴镇山河村几年前为建设公建配套项目,征地占用了村集体基础设施,本该给村民相关基础设施补偿款,却因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不知情,村干部不知情,群众几年拿不到;新津县方兴镇花碑村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款,到了镇和村,可就是迟迟发不到群众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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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在现场吗?镇上说是你们发的这笔钱,你们对资金要不要进行监管和跟踪?“要管理。”对这笔资金的使用,后续还有没有监管?“有相应制度,还有相应审计工作。工作中还是存在有不到位和不细致的地方。” 补偿款早就到了村上,钱怎么一直没有发下去?“我正在亲自的处理这个事儿。” “亲自”,我们还可以不“亲自”吗?“不是…”
看了短片我深感不安,确实不掌握这个情况。但我觉得问题当中反映出我们基层工作还不够深入,在政策宣传上还不够到位,在政策执行上还不够及时。群众利益无小事,下来以后会督促相关部门和镇乡尽快的履职到位,把群众该得的利益保障到位。
在征地拆迁过程当中,要从两个方面保障群众利益。
一个是程序。就是登记调查。个人资产,要结合政策,按照标准进行补偿,这个过程应该是清晰的。如果这个过程当中还不清晰,需要再核算。短片中表现出来的就是工作不细致,程序上就要保证群众的知情权。
第二是补偿款要及时足额到位。一个是给个人的钱,一个是集体分配的钱。补偿安置工作不是小事,市级层面每年都会开展培训,达到了乡镇一级的具体操作人员,应该都是了解相关要求标准的。国土部门谈到,前期制订了政策标准问题,但是过程当中的监管,资金是否到位,拨付下去后是不是到了群众手里,这个不能缺失,如果缺失就是证明我们工作还真的有差距。
另外,市级层面上现在也在采取措施来处理这个问题。一个是正在区市县把征地补偿款筹措到位。第二是对要出让的土地,我们要到现场去,看群众的补偿款是否到位,安置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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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这个短片我看了,首先很直观的印象就是:在老百姓为项目建设做贡献的情况下,现在拿不到集体基础设施的补偿款。我觉得我们干部怎么心安的了?怎么过意的去!
这也的的确确反映出老百姓的知情权问题。难道你们可以选择性的让老百姓知情吗?你公开什么,他们就只能知道什么吗?五、六年了,老百姓也不是说不能理解政府的一些困难,但是你们连一个解释都没有,这是不是很明显的官僚主义的问题?
现在我们干部有一个问题,本来该他自己履职的,他不去履职,他把自己变成一个督察部门。但是从国土反映的问题来看,你们是履职也没有到位,然后督察也没有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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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主编陆晗、编辑张琳、记者李岚、陈沉
编辑: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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