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一公司为让员工多运动,要求每月走18万步,少1步扣1分钱?网友炸了!

上海市总工会 申工社 2023-12-31

@职场人,你每天走多少步?

1个月能走到18万步吗?



如果你的公司规定,

每月步数不达到

18万步就扣工资!

你会焦虑吗?

来,根据以下网友的吐槽

算算你得扣多少?



公司将步数纳入考核

少1步扣1分钱

广州一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吐槽公司的奇葩规定:为了让员工多运动保持健康,要求每月走18万步,少走1步扣1分钱虽然大部分员工都对这条规定持有异议,但公司执意执行。



该网友表示,自己上个月没有完成公司布置的步数任务,工资被扣了100多元。她的岗位是人事,日常工作主要都在办公室进行,上下班可以地铁直达,每天一般也就2500步,仅靠上下班步行无法完成每天的步数任务,公司的这个指标对于她是个很大的困扰



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觉得这样不妥,员工要用私人时间去完成任务,增添了负担


也有网友认为,公司鼓励大家运动是好事,且每天6000步也不难完成


还有些网友质疑,重点不是每月走多少步,而是公司有没有权利制定这样的考核标准。



那么,

用人单位对员工个人生活制定规则,

是否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

用人单位随意罚款合法吗?

↓↓↓


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

工作以外的个人事项做出要求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军认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完成公司规定的劳动任务,并接受相应的管理。除此之外,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工作以外的个人事项作出要求



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上述公司以劳动者不能完成步数的内部规定,就随意罚款,显然是“越界”了。


严格来说,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力,比如,公安局罚款等。




用人单位“家规”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虽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制定“家规”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制定“家规”的前提是依法,用人单位要守好权力边界


本期封面:


来源:人民网、检查日报、中国妇女报、新浪微博、中国青年报、信息时报等

本期编辑:茅轶婧


想了解更多劳权知识?

点个“在看”“赞”

让我们知道~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