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战“疫” | 划重点!你该知道的事关“依法防控 依法治理”的那些事!
开栏语
在2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疫情防控越到最吃劲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为此,中国政法大学官微开设了《普法战“疫”》栏目,今天推出的是第五期,跟您讲讲百姓关心的依法防控那些事。让我们一起化身捍卫法律的卫士,贡献防疫战争中法大人的力量!
问:出于防控疫情的目的,某地方政府是否有权决定征用涉及全国范围或者跨省级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医疗设备?
答:无权。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但涉及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征用,应该由国务院进行。
法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5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2条、第52条
问:为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乡镇政府、村委会是否有权在公路上设卡,实行“封村”,不允许任何非本村人员进入?
答:无权。所谓的“封村”,实质上是对一定区域的封锁。《传染病防治法》第43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按此规定,仅有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疫区才可实施封锁,且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决定。对非疫区的村庄,不得为了预防传染病而实施“封村”。
法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3条
问: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是否有权对红十字会的财产收入、使用以及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答:有权。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依据:《红十字会法》第24条、第28条
问:为疫情防控需要,疾病防控机构或其他国家机关可否披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其个人隐私的信息、资料?
答:不可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68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法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68条
问:医疗机构是否可以拒绝接收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
答:不可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52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后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法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52条
问:村委会是否有权禁止外地返村的人返村,或并将其送往隔离中心并由其自己承担隔离费用?村委会、居委会是否有权对有确诊和疑似病例住户的房门以贴封条等方式进行居家隔离?
答:无权。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只有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实施隔离措施。村委会、小区物业或业委会、居委会都无权采取紧急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着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法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
问:地方政府是否有权自行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
答:无权。《企业所得税法》第36条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对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
法条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6条
问:地方政府或者劳动主管部门是否可以要求企业向劳动者支付因疫情停工期间的正常工资?
答:可以。《劳动法》第8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条依据:《劳动法》第85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
问:为防控疫情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否有权临时征用私人的楼堂馆所作为医学隔离观察场所?
答:有权。因紧急情况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用单位、个人的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但应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法条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2条和63条、《传染病防治法》第45条、《物权法》第44条
问:为防控疫情需要,县级以上政府有权禁止一定范围内的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吗?
答:有权。发布一级预警,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政府有权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包括野生动物和活禽的交易活动。
法条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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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微信 【第20200214期】
内容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研究所
内容编辑:骆红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