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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唯的“丑短发”,先别急着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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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如今的审美是多元的,对于美与丑的划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观众对“糟蹋美人”的焦虑,也是多种原因造成的,里头有对美的渴望,也隐藏着对内娱这几年来妆造功底跌落的愤怒。
可如果一味粗暴地拒绝新模样的出现,按“美丽的程度”划分造型的成功,对漂亮以外的一切事物噤声;那么,时尚,也只会在惯性中转化为对“美”的限制而已。
作者 | Nico
题图 |《VOGUE》
汤唯登上VOGUE四月刊封面,可惜新尝试的短发造型,很多人却不买账。
▲VOGUE四月刊封面。
尽管VOGUE方面表示这是一种视觉上的突破尝试,也有一些时尚领域的博主认为这“还蛮正常的”,但由于造型的不如意、不够美丽,闹哄哄的社交媒体上还是刮起了“拒绝再给女演员爆改短发”的风。
可如果一味粗暴地拒绝新模样的出现,按“美丽的程度”划分造型的成功,对漂亮以外的一切事物噤声;那么,时尚,也只会在惯性中转化为对“美”的限制而已。
审美,也开始僵化了。周冬雨上VOGUE,就曾被质疑过“是不是和摄影师”有仇。周迅的名伶式齐耳短发,也挤入过某博主的“辣眼杂志封面”行列。被争议吓怕的女演员们,为求安稳,许多时候也习惯了在美丽框架中转圈。在她们眼中,新尝试难免导致不落好处的非议。
其实,反观历史上的大部分时尚标志造型、单品,它们大都不是因为漂亮而被创造出来的,而是以此作为挑衅,来突破主流审美的权威。它们的出生,大多徘徊在主流之外,也有“奇怪眼神”要面对。
20世纪初,法国时装设计师Paul Poiret头回在巴黎时装秀上给女模特剪了个Bob式短发,当时一片哗然。在那个年代的人看来,留短发是男人才享有的权利。那时几乎没有为女性服务的美发店,女人想剪短发也不容易。
1920年,作家F.Scott Fitzgerald写的《伯妮斯剪发》,说的是这么一个故事——循规蹈矩的淑女伯妮斯被朋友骗进了理发屋剪掉长发,家人认为她给家族丢脸。
但短发越被视作“丑”,也越成为了女孩反击规训的武器。新的时髦出现时,往往伴随着“丑陋”的负评。但“丑”不是重点,只是引起关注的幌子,重点在于它们打破常规的意头。
20世纪60年代,拥有棱角分明的标志英式短发和三层假睫毛的16岁模特Twiggy,成为了那个时期的流行偶像。Vogue评价她为“六十年代的女主角”,年轻人喜欢她的妆容、模仿她的装扮。
像是为了和过去告别,出道仅仅四年后,20岁的Twiggy就选择了急流勇退,从模特转行去演话剧、电影,也把短发留成了长发。而她留在银幕上的短发大眼造型,至今依然是时髦人士热衷COS的形象。
随着时尚圈前卫运动的兴起,不仅女孩剪短发,男孩也留起了长发。20世纪80年代,新写实主义重新发现了工业世界残留的碎片,那时的新潮人儿渴望把旧有的一切事物重新组装,他们把旧的东西翻新,旨在用当时不入主流的“丑东西”,来打破一切正统秩序。
到了今天,雀斑妆已经成为一种复古文化了。想象那么一个场景:酷酷的加州女孩,除了古铜色的皮肤、闪亮的啫喱嘴唇、冲浪板与太阳帽,必不可少的自然还有夏日雀斑。
然而在20世纪初,雀斑同样是被认为“最需要从脸上消除的瑕疵”。为了证明它的难看程度,有些药水广告还会贴出标语,直指袒露雀斑是丑的,也是可耻的。
雀斑真正开始被接纳,还是50年代后。当时的上流阶级开始流行度假,而健康、麦色的皮肤与有钱有闲的生活挂钩,雀斑才开始被视为阳光亲吻的可爱缔造物。新千年前后,第一批推出雀斑笔的香奈儿和兰蔻都说,雀斑是有趣的、自由的、自然的皮肤象征。
第一个把丑色搬上秀台的,是Miuccia Prada。她在1996年的Prada春夏系列上,把外穿三角裤、格纹与姜黄色、泥土棕结合在一起。这些图案和色彩,在以往的秀场中,几乎都是“不入眼”的,它们是家庭主妇的专属。
如今的潮流趋势,似乎再次验证了丑与美之间的界限,有时候是极度模糊的。时髦指向的并不一定是美,而是可以不美。芭比爱穿的、曾经被视为最丑女士鞋的勃肯拖鞋,被揶揄为破烂美学的山本耀司和川久保玲的制衣,在仍旧流行优雅至上的时期,都曾是审美的边缘物。
审美,某部分是随着时尚的发展而来的。标志性的时尚,也许在某个阶段又会变成“失败作”。当年宽得吓人的女士西装,在今天的人们看来已经有些不合时宜了。
时尚界依然在大量制造着让人大跌眼镜的“丑东西”,比如香奈儿的皮革假刘海以及JW Anderson的青蛙造型拖鞋,它们还入选过2023年淘宝热度最高的40件丑东西名单。
不知道,那些曾经的“丑物”“丑造型”,现在再看,会不会让你更能接受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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