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深夜食堂】那袋山蘑菇,不是感谢我,而是他对法律公正的感激
文 | 刘建平
来源 | 正义网(微信ID:jcrb_z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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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上班不久,我被安排在侦监部门工作。
那是我接手的第一个案子,老科长将“胡某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案卷材料交到我的手里,我翻开了案卷仔细审查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作出了批捕胡某的建议决定。
第二天我向老科长汇报了案情,并提出了我的建议决定。老科长听完了汇报后没说什么,而是带着我来到了看守所。
在县看守所里,我见到我了的第一个犯罪嫌疑人胡某,在老科长的帮助下,我对他依法进行了讯问,经讯问,胡某抓捕的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的一种鸮类,他生活的村落就在我们县的大南山深处,这种鸟也经常见到,他并不知道是国家级的保护动物,是他干完农活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两只雏鸟爬在山坡上,也没有大鸟照顾,就顺手带回了家,并且一直是自己出钱买肉喂养着,案发前他在村里小卖部听说有人要买他的鸟,他表示愿意出售,但一直没有卖成,自己被拘留时,两只小鸮已长大不少,并且已交到了林业部门安排。
说到最后胡某流出眼泪,我问他为什么哭,他说家里没有妻儿,只有年迈的父母,都已八十高龄。他被刑事拘留后一直没有见到过父母,心里特别急。
讯问结束后,老科长亲自己开车,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颠簸三个多小时,来到了犯罪嫌疑人胡某的山村,在村里我们找到了村主任,村主任说,胡某在村子里平时为人很好,没干过其他违法的事情,而且没有妻儿,一直和父母生活着,其父母已八十多岁了,一家的生活全靠他一个人扛着。村主任带我们到了胡某家附近的山坡上,我们没敢冒然去打扰两位老人,站在山坡上我们看到了几间破旧的土坯屋,残缺不全的院墙,屋顶上甚至有几簇杂草,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依坐在屋前的木墩上,眼睛向大门外望着。
从南山回来,已是日落时分,看着漫天的霞光,我的心情有些澎湃,同时也有一些欣慰,从那一刻起,我明白了一个司法者应该有的一种境界、应该具备的一种精神——法律之惩恶扬善是有基础的,而这种基础正是我们执法者孜孜以求的——正义。
接案的第三天,我拿着晚上已经总结好的胡某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的犯罪事实与证据及作不批准逮捕的理由与建议,向主管检察长进行了汇报,最后,经大家的集体讨论对胡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又过了几天的一个中午,我正准备下班回家,楼下门房执勤大爷喊我下去,说有人找我。我下去后看胡某一个人站在大厅里正在等我,右手紧紧地攥着,左手提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食品袋,我下去请他上去坐,他不肯,说:“检察官同志,谢谢你们。”说着把紧攥的右手张开,里边是一张褶皱的释放证明,说完他笑着走了。
我下午上班的时候,门房执勤大爷叫住了我,指着窗台上的一个鼓鼓囊囊的食品袋说:“这是中午找你的那个人留下的,他怕你不收,后来你走了他又留到我这里,要我一定要转交给你。”我打开了食品袋,一股幽香的山蘑菇味道溢了出来,我把蘑菇送到了单位的食堂,第二天食堂师傅给大家做了一顿香喷喷的山蘑菇肉丝面,吃着可口的山蘑菇肉丝面,听着食堂同事的啧啧称赞,我知道,这不仅仅是一碗面,里面装着的是老百姓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法律公正的敬畏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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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 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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