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零容忍”!检察机关办理过的那些非法经营疫苗案
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了一起案值5.7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案,庞红卫等人从医药公司业务员和疫苗贩子手中,低价购入流感、乙肝、狂犬病等25种儿童及成人使用的二类疫苗。这些非法疫苗没有经过严格的冷链存储就运输销往各地,涉及安徽、北京、福建等20多个省份近80个县。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曝光后,最高检立即挂牌督办,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55人,已起诉291人,立案查处职务犯罪174人。
办案检察官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同步补查证据。最终案卷从11册增加至34册,犯罪数额由最初的4800万元增加至近7500万元。经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主犯庞红卫因非法经营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截至2018年3月26日,该系列案件已作出91份刑事判决,涉及山东、湖北、湖南、河南、广西、陕西等18个省份,共137人各因非法经营、滥用职权、毁灭伪造证据、贪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等5项罪名获刑,其中涉及国家公职(工作)人员64人。
2016年3月24日,江苏省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下发通知,要求该省涉案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最高检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迅速与当地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全面掌握本地涉案情况,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宿迁、连云港、泰州等地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自称某医药公司业务员的宗仁洪是灌云县一名“疫苗贩子”。2013年以前,宗仁洪在当地经营一间保健品门市,主要销售保健器械、减肥胶囊等。后因效益不佳,宗仁洪在无任何药品经营资质情况下开始倒卖各类疫苗。2013年2月至2016年3月,宗仁洪多次与山东庞红卫等多人进行交易,先后购买并销售乙肝疫苗、水痘疫苗、狂犬疫苗等多种疫苗,非法经营数额共计87万余元。
近日,由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宗仁洪非法经营疫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宗仁洪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该案为山东非法疫苗案系列关联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刘某某于2013年9月至2016年1月7日期间,在未取得任何资质和委托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药品。其销售给兰州市医疗机构药品数量共计5256支,销售给甘肃省各地州、县医疗机构药品数量共计19784支,合计金额为2175994.48元;销售给个人2900支,合计金额为590045元,共计销售金额3044673.62元。
近日,由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甘肃涉案人员刘某某、王某某非法经营案宣判,认定被告刘某某、王某某均犯非法经营罪,对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9.07万元;王某某免于刑事处罚。对扣押在案的药品、案款等依法予以没收。
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发生后,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挂牌督办,及时介入,2016年5月,对涉及上线的佳木斯市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和涉及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双鸭山等地的下线犯罪嫌疑人戈某某、杨某等15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来源 | 正义网
本期监制 | 胡玉菡
本期编辑 | 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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