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第一笔钱时,我已踏入坟墓……”看完这些套路贷背后的故事,心寒!
“悔不当初,是自己亲手葬送了幸福的晚年生活,当借第一笔钱时,我已经踏入了坟墓……面对巨额债务,家里已无力偿还,唯有一死才能解脱。”
这本是一个中年女性努力奋斗的励志故事,遭遇“套路贷”后,却成了满目疮痍的悲剧,而这样的悲剧却不止一起……
房产证没了 还欠债500多万
妻子绝望中写下遗书
浙江省宁波市老张一家的生活原本幸福平静。他在初中教书,妻子阿丽经营着一家搬家公司。儿子是医生,夫妻俩正琢磨着给儿子买套婚房,也期待着退休后的悠闲生活。
然而,飞来的百万巨债却像一颗炸弹一样,炸碎了他们美好的生活。
2018年7月5日,老张决定要卖掉家中一套拆迁房,向银行偿还阿丽做生意贷出的100万贷款,然而却发现房产证不见了。
“老婆这才告诉我,她向别人借了钱,房产证押在对方手里。”老张有点懵。
7月6日下午,有两个人拿着老张的房产证和两张欠条找上门来,要求老张在88万的欠条上签字做担保人,否则他们就不还房产证。为尽快卖房还掉银行的贷款,老张被逼签了字。
这88万元欠款是怎么来的?细问阿丽之后,老张才知道,家里的债务远不止88万元,而是几百万。
这一切的源头,始于2017年初,阿丽向隔壁店铺老板娘傅某的儿子王某借了40万元。“2016年我开始做红酒批发,需要短期资金周转。”阿丽说,当时约好是三分利,两个月后还款。可两个月后,阿丽资金没到位,王某却说这笔钱非还不可。
“他又把我介绍给另一个姓林的人借钱,借47万元,月息15%。”由于急需钱还款,想着红酒生意也赚钱,阿丽就同意了,“他转账40万元给我,又给了7万现金,可这现金他当场又收了回去,作为当月利息。”
一个月后,林某打电话催阿丽还本金和利息,阿丽眼看还不上钱,却又面临高额违约金,于是在隔壁店铺老板娘傅某的“热心”帮助下,又向傅某借了45万。
就这样,贷了又贷,还了又还,阿丽以“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向4个人借了7笔高利贷,欠下了高达184万元的债务。阿丽每天都在借钱和还钱中过日子,可她发现自己根本还不上贷款,甚至连前面一些借贷的利息都还不上。
2018年1月11日,王某又为阿丽找到一家低息投资公司,这时候的阿丽已急红眼,为还掉之前的高利贷,她一听“低息”就什么都不顾了,抵押了自己的一套房产,三次从这家公司贷出155万。期间,在对方的催讨下,阿丽将拆迁房的房产证也交出去做担保,彻底陷入万丈深渊。
7月7日报警后,阿丽对着账本、发票算了一遍又一遍,可越算心越凉。
过去的一年多,阿丽向高利贷陆续借入222万,期间已还款382万,可她仍欠着高利贷本金125万,欠息达104万元,加上转为普通借贷的155万,最初借的40万元已经翻了12倍不止,共500多万元。而这笔钱,每月还在新生24.6万的利息。
“哪怕倾家荡产也还不清,不如自杀算了!”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阿丽也扛不住了。7月14日,她留下了一封遗书,试图跳楼。“悔不当初,是自己亲手葬送了幸福的晚年生活,当借第一笔高利贷时,我已经踏入了坟墓……面对巨额债务,家里已无力偿还,唯有一死才能解脱。”所幸被救下。
而此后宁波市海曙区打黑办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案他们已着手调查。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有一两处环节存在肆意认定违约、敲诈勒索,符合‘套路贷’的基本特征。如果经过核实,确定属于‘套路贷’犯罪,我们会立案侦查。如果不构成‘套路贷’犯罪,阿丽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借3000元半年后要还90万
17岁少年被逼过户194万房产
17岁的小杭万万没想到,自己只想借3000元,半年多之后竟然要还款90万元,逼得他偷出家中的房产证,将自家价值194万元的房产过户给了他人,才算还清了这笔钱。这事情还要从3年前的一天说起……
2015年1月24日是个平常的日子,在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路上的一家馄饨店,小杭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却被傅某、郝某、朱某等人以“未成年人借钱不用还”为幌子,诱签了一张借款4万元的借条,并将小杭介绍给瞿某,谈妥由瞿某作为资方放贷。
第二天,瞿某、唐某在工商银行同济大学支行转账16万元给小杭,不过按照要求,小杭要当场取出12万元现金还给瞿某,余4万元交给傅某等人,其中3.5万元作为中介费由傅某、郝某、朱某、王某等人分赃化用,小杭实际得款仅为5000元。
2015年8月10日,瞿某伙同应某找到小杭家楼下。小杭没有想到,曾经的16万元借款“利滚利”已达90万元,看着对面两人凶神恶煞的人,小杭彻底懵了,他们给了小杭两个选择,一是拉到外面打一顿,回家跪在父母面前让父母还钱;二是瞿某帮小杭以名下价值194万房产做抵押贷款,一部分归还欠款,一部分由瞿某帮小杭放贷赚利息赎房。
事已至此,小杭已经完全被诱骗,只能作出抵押名下房产借新贷还旧贷的选择。小杭真是一步踏错步步错,后悔都来不及。
2015年8月下旬,瞿某伙同应某诱骗小杭从家中偷出房产证后,将房产过户给马某,以马某的名义贷款给小杭。此后,瞿某又给了小杭一本房产证,让他放回家中。
2016年2月4日,马某以182.5万元的价格将房产销售给杨某,当杨某付清全款要求入住时,小杭及家人才发现瞿某所还房产证系伪证。
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瞿某、应某等3人提起公诉。
重拳出击“套路贷”
司法机关全面出击
近年来,以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诱使借款人签订协议、伪造银行流水、“平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虚假诉讼,甚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手段,占有公私财物的“套路贷”犯罪日益猖獗,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而面对这些“套路贷”,司法机关更是全面出击,重拳打击。
公安机关: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将利用黑恶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套路贷”违法犯罪作为重点打击目标,北京破获“套路贷”犯罪案件20余起、上海打掉100多个“套路贷”团伙……各地打击“套路贷”犯罪行为绝不手软。
检察机关:
2018年6月25日,最高检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明确要依法严厉惩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高利转贷以及“校园贷”“套路贷”,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
法院:
2018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通知》强调:要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守法定利率红线;建立民间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
“套路贷”知法犯法,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当然,铲除“套路贷”并非只是司法机关的单打独斗,类似“套路贷”这样的连环合同诈骗,牵涉多个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只有统筹好相关部门的协同打击机制,同时继续破解“融资难、融资贵”,才能最大程度压缩“套路贷”这一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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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杨 柳
文字:张 一
编辑:武笑啸
监制:胡玉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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