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检察官】“熊孩子”打赏主播,家长能把钱要回来吗?
“熊孩子”巨额打赏主播的新闻屡见不鲜,现金不翼而飞的家长得知真相后,第一反应就是找直播平台要求返还赏金,但赏出去的飞机、游艇还要得回来吗?今天,正义君邀请了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柳岚,听听她怎么说吧↓↓
打赏主播的行为性质是什么?
虚拟的打赏物品其实具有实际的财产价值,打赏也是对财产的一种处分。
“熊孩子”在直播中打赏主播,其实是对主播的赠与,用户与主播之间建立了赠与合同关系。所谓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与人,受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熊孩子”可以自主打赏吗?
可以,但受到一定的限制。《民法总则》规定,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仅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此外,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也就是说,“熊孩子”不仅无权擅自处分父母的钱,即便是用自己的钱打赏,也不能明显与自己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否则,其效力是待定的。
家长如何才能要求返还打赏的钱财?
虽然家长可以对“熊孩子”擅自进行巨额打赏的行为事后确认是否有效,但实际上,仅凭“未成年人巨额打赏的行为无效”一句话,并不一定能顺利要求返还。
因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还要提供客观、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如果家长无法举证“熊孩子”未经家长同意自行打赏,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当然,直播平台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如落实实名登记制、针对不同年龄用户设立合理的打赏金额限制等,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如何避免“熊孩子”肆意打赏?
与其事后要求返还,不如事前避免发生。家长们不仅要管好自己的帐号和支付密码,更要尽到监管义务,控制孩子上网的时间和内容,筑牢避免“熊孩子”擅自打赏的防火墙。如果存在监管失职,也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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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杨 柳
整理、编辑:王 倩
监制:胡玉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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