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去哪儿客服电话录音曝光!这些订房“欺诈”猫腻要当心
再过一个月,就是中秋小长假了,接着就是国庆,小伙伴们一定已经计划了完美的出行计划。
现在出行都时兴在各大旅游App订房,但是这些旅游网站和App乱象频出,一不小心就遇到“订了房却无法入住”的情况,简直糟心!
那么这样的订房“欺诈”都有什么套路?遇到了该怎么办呢?
订房“欺诈”套路一:
预订直销房间 最后却变代理商产品
北京的杨小姐中秋有出行计划,因为相信去哪儿是旅游网站中的大平台,所以她在去哪儿App上订了一间黄山光明顶酒店的房间,App上标注这间房属于“去哪儿直销”的产品,“我觉得这种‘直销’的房间属于酒店跟去哪儿平台之间的协议房,一般不会出现临时无房的情况。”杨女士解释道。
然而,第二天却有一名自称“代理商”的人打来电话,称该房间是代理商销售的产品,入住需提前三天预约,并且表示到酒店后,去哪儿提供的劵码无用,需要由代理商向酒店提供验证码才能入住。
杨女士质疑:“我明明订的是去哪儿直销的房间,为什么中间却冒出个代理商?如果是代理商销售的房间,为何在App上却标注‘去哪儿直销’?”对方则表示,这些酒店房间产品在去哪儿App上的标注区分并不细致。
对去哪儿App这种行为,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塬认为:“在平台上明确标注为‘去哪儿直销’的产品,最后去变成代理商销售产品,去哪儿没有如实陈述商品属性,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可以选择到消费者协会投诉,保障自己的权益。”
订房“欺诈”套路二:
全款付房费 到酒店却无法入住
重庆的张先生在2018年春节期间本想带着家人去澳门潇洒一番,但却因为“订房”纠纷不欢而归。
2018年1月,张先生在去哪儿网预定了澳门一酒店的三日住宿,当即交付全款房费15024元。然而当他到达酒店后,却被前台告知没有订单。
张先生联系去哪儿网客服,客服却让他加一个“A-Baby’旅记”的微信,对方给他发了四组验证码,并要求张先生“不要透露预订渠道”可以入住,但是酒店前台并不买账。
最后对方和酒店反复沟通四五次后,张先生才得以入住,而且入住的房间并非他当初预订的两间豪华标准间,而是一单间。此后又遭遇房间临时取消情况,张先生不得已提前返回重庆。
张先生向去哪儿网投诉维权,工作人员回应称:“供应商说是因为您这边泄露预订渠道,他们无法安排房间,所以只能给您退最后一晚房费。”
对此,王鑫塬律师表示:“去哪儿网单方面对消费者提出‘不得泄露渠道’的行为是不合法、不合理的。这样的合同约定实为霸王条款,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同时,王鑫塬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也就是说,消费者若一次性交完房款,订房平台却并未为消费者订房,一旦出现无房入住的情况,消费者是有权要求三倍赔偿的。
订房“欺诈”套路三:
提供住宿服务 却不开住宿发票
江苏的齐先生在出差期间,在去哪儿App上预订了南京一酒店的房间。当时酒店表示可以提供发票,退房时却告知齐先生:“酒店与去哪儿网有内部签订的合同,无法开具发票,必须由去哪儿网开。”但去哪儿网开具的发票项目却是旅游服务,并非住宿服务,无法报销,这让齐先生很苦恼。
王鑫源律师对此表示:“商家不开发票行为,主要还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知道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主体、金额等内容。因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提供发票也是商家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中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网友声讨:
请严肃处理这些违规的平台商家
对此类疑似订房“欺诈”事件,网友们纷纷表达了对去哪儿网的不满。有网友表示:“果断卸载,缺德!”“请严肃处理这些违规的平台商家”“越多曝光越能帮助到更多的消费者。”
还有网友质疑执法不严:“很多酒店都不是正规渠道合作的,很多都是黑中间商,没有任何合法备案手续。作为消费者哪里会知道内部的这些事情呢?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旅游市场环境监督监管力度不够严格和到位,才会让他们钻空子。”
王鑫塬律师对此建议广大消费者:在旅游平台上遭遇订房“欺诈”,消费者可以选择到315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北京市旅游委约谈“去哪儿”:
要求其迅速整改
8月20日,北京市旅游委行管处、执法大队联合约谈了去哪儿网所有者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迅速整改,立即下架不合格旅游产品,加强对代理商审核,严肃处理涉事代理商。
北京市旅游委表示,“将依照《北京市旅游条例》中关于‘网络旅游服务’的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在线旅游平台的行业监管;同时将约谈情况纳入北京旅游信用信息系统进行警示。”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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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杨 柳
文字:武笑啸
编辑:王 倩
监制:胡玉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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