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图】检察官揭秘北京近三年车险欺诈规律!51%为业内人士作案
作为保险欺诈犯罪的重灾区,车险欺诈一直让保险行业防不胜防。据去年有关司法数据统计,车险欺诈在全国保险欺诈发案数量中占比高达80%。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了解到,自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北京全市车险欺诈案中51%的涉案人员为熟悉汽车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团伙作案、跨区域作案趋势明显,存在复杂的利益链条。
职业化团伙作案趋势明显
51%涉案人员为熟悉汽车行业人士
记者了解到,石景山区检察院为服务驻石景山区的北京保险产业园发展,耗时一年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合作完成一份关于车险欺诈的课题研究报告。报告样本来自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期间,北京市所有进入刑事程序的车险欺诈案件,共计115件。据报告分析显示,涉案181人中有93人为熟悉汽车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占全部涉案人员的51%。
报告中还提到,团伙作案、跨区域作案趋势明显,大多数案件是多人合谋、合作完成。被保险人(投保人)、修理厂工作人员、保险中介代理、保险公司定损员等人员形成一个复杂的利益链条。而这样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正是近日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点打击对象。
“车险理赔的每个环节都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团伙作案的人员构成相对比较固定。”课题组成员、石景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赵晓敏表示,团伙作案时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关键的“合作者”配合,车险欺诈行为都可能被保险公司识破。
“由于车险理赔涉及修理厂、保险中介代理等环节,第一手信息很难直接传达至保险公司处,容易滋生利益链条。”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刘新立建议,要推动使用高新科技手段来促进车险理赔环节的透明度,让专业团伙无处可骗。
“打通利益链条后,车险理赔利益才能实现最大化,因此职业化欺诈趋势主要就会体现为团队化作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任自力表示,这对整个利益链条上涉及的监管部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老鼠很‘聪明’,那抓老鼠的监管‘猫’也要进步。”
丈夫指使妻子替大姑子“顶包”双双获刑
专家:民众保险意识有待提高
驾照早已被注销的姐姐要借用自己的汽车,男子郑某爽快答应。没想到姐姐深夜开车时低头看手机,直接撞上路边停靠的货车。郑某带着妻子徐某赶去接应,三人将肇事车辆开回家。
第二天一早,在郑某的授意下,徐某将车开回事故现场,报警谎称早上开车送孩子上学时碰撞所致,成功获得保险理赔28786元。4日,经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石景山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郑某、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赵晓敏介绍,编造事故经过、当事人是车险欺诈的三大主要类型之一,此类案件的行为人多为临时起意实施车险欺诈行为,即被保险人事先并不预知事故的发生,在发生事故后为获得保险金而隐瞒保险除外责任的真实原因。
“我只想到姐姐没有驾照,可能需要驾驶证来扣分,但没想到这就是诈骗行为了。”郑某当晚其实先给保险公司业务员打电话咨询情况,并不觉得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而妻子徐某则“更加没多想了”。面对检察官的提审,两人表示十分后悔。
“日常生活中许多人对保险的认知有缺陷,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石景山区检察院公诉部办案检察官薛松洁说。
而任自力特别提到,车险欺诈会变相提高消费者的投保成本,侵蚀社会诚信体系,要进一步宣传并提高民众的保险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根源在于中国的信用体系普遍不够健全。”
车险欺诈总量大最为集中
检察官:合力打击集体联动
自1988年起,车险一直是我国财产保险第一大险种。仅2017年,我国保险业为全国2.07亿机动车辆提供风险保障,年度受理车险理赔案件近8000万笔,赔款3500亿元以上。据中国保信数据显示,全国车险反欺诈信息系统自2016年11月28日上线以来,月均查询量近16万次,截至2017年底,累计助力保险公司挽损金额1.17亿元。
近日,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通报2018年上半年反保险欺诈工作情况,车险领域涉嫌保险欺诈案件仍然最为集中,总量大、个案涉案金额小。曾经亲身经历过车辆剐蹭报销车险的任自力认为,修理厂与4S店之间的价格相差较大,利润空间较高,车险保费过高,也是车险欺诈频发不可忽视的原因。
“绝大多数人对保险欺诈的包容度较高,对整个社会的征信体系建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据赵晓敏介绍,除此之外,受制于调查成本高、立案难、管理方式等多种因素,保险公司对车险欺诈的反击力度有一定不足之处。
对此,任自力也认为,应该对保险公司给予更高的期待。
保险公司作为拥有一定实力的商业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自己提供的产品以及服务的品质,利用“黑名单”等多维度的手段提高行为人的欺诈成本,同时强化和完善内部监管与风控体系。
”今年4月1日,中国保监会印发的《反保险欺诈指引》施行,明确各单位在反欺诈协作配合机制中的职责。赵晓敏表示,打击保险欺诈需要社会多方共同协作。只有保险公司、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形成打击保险欺诈的体系,实现业内信息共享,社会联动,才能达到反保险欺诈的最佳效果。
来源:正义网
文字:胡玉菡
设计、编辑:王帅
监制:杨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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