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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平台 | 苏州“双特”再救助实施效果评估

姚其华 中国医疗保险 2021-03-09
作者
姚其华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致力于社会底层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人群纳入制度覆盖范围内。然而,由于医疗救助目录、起付线和封顶线所限,有些大病重病患者一旦发生保障范围以外的大额自费医疗费用,不得不全部自费,结果因病返贫、因病更贫。为此,吴江区于2012年探索建立了地方政府专项医疗救助机制,由政府筹资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针对患特殊病症的特定人员在年度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次救助(下文简称“双特”再救助)。
  

  “双特”再救助实施三年来,共发放救助金1300余万元,惠及1100余人次。其中,2012年度共有718名参保人员享受“双特”再救助待遇,2013年度共有409名参保人员享受“双特”再救助待遇。本文按救助对象实际领取的救助金金额进行分段统计。为了对“双特”再救助的实施效果,尤其是在减轻救助对象个人实际负担比方面发挥的作用进行评估,本文根据救助对象的参保类型,对其全年全口径的医疗费用总额进行了分段统计:将救助对象在享受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待遇后个人负担的费用占医疗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称为“一般负担比例”,将救助对象在享受“双特”再救助待遇后个人实际负担的费用占医疗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称为“实际负担比例”。 在人数相对集中的费用分段(4万至20万),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经过“双特”再救助,参保患者的个人实际负担比都有稳定且明显的下降:职工医保一般下降5-8个百分点,居民医保下降幅度甚至超过10个百分点。这种作用在尚未建立大病保险制度的2012年尤为明显:据统计,2012年度受益于“双特”再救助的718人中,其他救助降低了职工医保参保患者个人实际负担比约2.6个百分点,而居民医保则大约是4.8个百分点,而“双特”再救助的效果则远大于其他救助。综上所述,“双特”再救助制度是一次积极的探索,有效减轻了“双特”人员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为因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极度贫困的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并且使当地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得到了深度拓展和进一步充实。

详见
《中国医疗保险》第5期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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