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特”再救助实施三年来,共发放救助金1300余万元,惠及1100余人次。其中,2012年度共有718名参保人员享受“双特”再救助待遇,2013年度共有409名参保人员享受“双特”再救助待遇。本文按救助对象实际领取的救助金金额进行分段统计。为了对“双特”再救助的实施效果,尤其是在减轻救助对象个人实际负担比方面发挥的作用进行评估,本文根据救助对象的参保类型,对其全年全口径的医疗费用总额进行了分段统计:将救助对象在享受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待遇后个人负担的费用占医疗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称为“一般负担比例”,将救助对象在享受“双特”再救助待遇后个人实际负担的费用占医疗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称为“实际负担比例”。 在人数相对集中的费用分段(4万至20万),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经过“双特”再救助,参保患者的个人实际负担比都有稳定且明显的下降:职工医保一般下降5-8个百分点,居民医保下降幅度甚至超过10个百分点。这种作用在尚未建立大病保险制度的2012年尤为明显:据统计,2012年度受益于“双特”再救助的718人中,其他救助降低了职工医保参保患者个人实际负担比约2.6个百分点,而居民医保则大约是4.8个百分点,而“双特”再救助的效果则远大于其他救助。综上所述,“双特”再救助制度是一次积极的探索,有效减轻了“双特”人员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为因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极度贫困的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并且使当地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得到了深度拓展和进一步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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