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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思考 | 当前我国政府购买医疗保险领域公共服务的探索

丁元竹 中国医疗保险 2021-03-08
作者
丁元竹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


  1 把管理服务外包给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管理
  
  把包括医疗保险的收缴、资金管理和支付等业务在内的原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服务外包给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这既可以对政府机构及其事业单位进行精兵简政,也可以提高资金管理的专业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通过签约外包把医疗保险交给商业保险公司管理
  
  典型的例子是江苏省太仓市设立“大病再保险”项目。该项目由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一定标准,直接从医保统筹基金中筹资,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是为那些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保人员提供上不封顶的累进比例补偿。该项目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自己的特点:首先,补充、延伸和放大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险,而不是建立新的商业医疗保险险种。其次,按实际报销比例报销,这样做容易得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再次,该项目不另外增加收费,“大病再保险”的钱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中提取,不足时由财政补贴。第四,体现互助共济特点。在这个项目中,作为社会力量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到医疗保险服务中,不失为一种探索。
  
  3 政府直接提供医疗救助和对医疗保险提供财政补贴
  
  就我国而言,一种情况是针对没有支付能力或支付能力有限的困难群体,由政府提供医疗救助。另外一种情况是个人、家庭、区域由于经济原因没有能力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政府提供财政补贴。近年来,人们通常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实施此项战略的一个选择。
  
  4 政府补助
  
  这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对公立医院或指定的私立医院补助,确保其向公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形式包括直接拨款、免税、税收优惠、低息贷款、贷款担保等。患者可以通过接受补贴的医院获得更多的医疗服务和医疗产品,医院则通过接受政府补助得到成本补偿。
  
  5 代金券
  
  根据医疗救助标准,政府发放给居民医疗服务消费凭证,居民可以用此替代现金从公立医院或指定的私立医院享受一定的医疗服务。
  
  6 完善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体系
  

  改革和完善医疗保险公共服务评价体制。从主观和客观绩效两个层面考核公立医院、指定的私立医院、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行为。主观的绩效是指人们对于一定经济发展水平下,公立医院、指定的私立医院、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供给的服务数量和质量的主观感受和满意程度;客观的绩效是指保险金额、机构数量、人员配置等供给状况。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终极目标的人通过直接获得基本公共服务来得到最基本的满足,客观供给和主观感受在个体身上最终得到体现,医疗保险服务目标也借此得以实现。

详见
《中国医疗保险》第9期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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