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方式在医改中能“包治百病”吗?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杜 鑫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下发,在社会上再次掀起了关于支付方式改革研究和讨论的热潮。其实支付方式是伴随着医疗保险制度始终、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支付方从来都没有放松过对于支付方式的研究和优化工作。只是在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的主要矛盾,选择采取不同的措施。
对于医保支付改革,笔者认为:
没有哪种支付方式是最好的,应该客观认识和评价。支付方式是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在世界范围内,付费方都在对如何买单进行广泛研究,希望能够寻找到一种提高基金使用效益、管理成本低廉、被保险人需求得到很好保障、服务提供方愿意接受的支付方式。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种支付方式是世界公认的、最好的。简便易行的可能使得基金使用效益下降;而基金效益提高的,有可能导致服务供给下降,甚至被保险人利益受损。因此在支付方式改革过程中,支付方需要根据医保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工作,针对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选择最恰当的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改革不是万能的,必须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改革。支付方式改革只是付费方提升基金效益、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和服务提供方形成的一种买卖协议。在医改的大潮中,我们需要直面的问题有很多,如药品滥用、诊疗行为过度、就医无序、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这都不是仅仅依靠一个支付方式改革就可以解决的。因此各相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才能收到疗效,切不可抱有一个支付方式改革包治百病的想法。
加强系统性研究,理顺管理思路。大家现在对医疗保险管理的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作为支付方一定要有定力,加强系统性研究,理顺自己的思路,形成管理体系。比如:药品、耗材谈判机制的建立和支付方式改革的关系是什么?医保医师管理和定点医院协议管理的关系怎样?各种改革、各种方法都有其作用和意义,单独看、局部看都是对的,但作为支付方,必须把各种方法放在一个医保管理体系中进行系统性的思考,绝不能用一个个碎片化的方法堆砌成一个体系。
原标题:客观认识和评价医保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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