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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最新国家意见出台 医保将承担部分费用

专注深度医改→ 中国医疗保险 202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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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杨梓


为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10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到鼓励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适宜的签约服务。而家庭医生服务的签约服务费可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

《意见》明确了签约服务费的来源及分配:签约服务费可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要积极争取财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支持,拓宽签约服务费筹资渠道。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核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收费标准。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用于人员薪酬分配,体现多劳多得。原则上应当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家庭医生团队,并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考核结果进行合理分配。 


《意见》对家庭医生的服务内容进行了丰富,明确了家庭医生团队在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和工作职责范围内应当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依法依约为其提供基础性和个性化签约服务。基础性签约服务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个性化签约服务是在基础性签约服务的内容之外,根据居民差异化的健康需求制定针对性的服务内容。签约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优先预约、优先转诊、出诊、药品配送与用药指导、长期处方、中医药“治未病”等十余项服务。


此外,《意见》还指出,要通过加快区域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交流互动平台、开展网上签约等方式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于管理与考核也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点击链接 查看《意见》全文:

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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