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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伸向医保基金的黑手!

专注深度医改→ 中国医疗保险 2021-06-25

青年药政论坛(第18期)

主题:肿瘤药品国家医保谈判及实施

时间:2018年11月25日

地点: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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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网


骗保行为一旦被姑息和蔓延,侵蚀的是老百姓看病的医保基金,破坏的是数亿人赖以保障生命健康的屏障的安全,恶化的是法治清明的社会环境。


目前,我国已正式将社保欺诈行为列入刑事犯罪。刑法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这一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曾几何时,医保基金在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眼中成了“唐僧肉”,不法医院追逐利润,招揽“病人”住院,套取医保基金;个别参保人员,贪图小利,用医保卡刷卡换取日用品,甚至参与骗保。


在此次曝光之前,相关部门正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在重拳监管之下,仍有个别医院利欲熏心,骗取医保基金,可见其法律意识何其淡薄。

目前,上述两家医院已被停业整顿,公安部门已对涉嫌骗保的犯罪行为开展调查。涉及骗保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一查到底,遇有问题,必须严惩不贷。唯此才能敲响警钟,斩断伸向医保基金的黑手,还老百姓的看病钱以安全。

        

记者21日从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医保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并已下发通知进行专门部署。

  

“回头看”聚焦三个重点领域:对于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协助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虚记或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行为;对于零售药店,重点查处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基金等行为;对于参保人员,重点查处通过票据作假骗取基金等行为。

  

今年9月起,国家医保局联合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药监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日前,有媒体曝光了沈阳市两家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这反映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仍是医保工作的重要短板,说明各地专项行动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国家医保局监管组牵头人黄华波表示。

  

发布会还发布了国家医保局和各地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国家医保局将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以群众举报为重点线索,结合医保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开展暗访等方式,精准锁定目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黄华波表示,一是建立“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不处理是渎职”的问责机制;二是坚持“零容忍”态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参与欺诈骗保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三是加快建立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医保监管立法,完善智能监控体系,实行部门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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