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调整之际,新药就只能紧盯医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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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结束前,谈判竞价将敲下终锤。这是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最关键的一环。
在此前公布的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中,有171种药品是在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获批上市的新药。
为鼓励创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在2020年首次实行企业自主申报,不再由专家遴选哪些药品可以获得初审资格,并将创新药获批上市的截止时间进一步放宽。
尽管企业是否能够接受医保的上市新药谈判价格,尚是未知数,但放宽准入门槛的举动,让所有创新药企业有所期待。并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药行业成为投资界最关注的热点。截至年9月20日,仅抗新冠肺炎药物的相关临床试验就有271项。
然而,医保控费、药审改革、中美脱钩等,也成为行业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中国创新药如何走好下一个十年?财经媒体相关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本文截选了其中关于创新药医保准入相关问题的探讨。
记者: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进入每年一次的动态调整,给创新药进入目录提供大量机会,同时降价在即,如何看其中得失?
宋瑞霖:国家医保制度改革近年来调整速度非常快,越发趋于合理。从过去的几年调一次,到两年调一次,现在是一年调一次,有很大的进步。
今年医保目录调整规则还有一个创新是: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自主申报,对企业来说是有了更多的主动性选择,这是巨大的进步。医保管理模式正行进在从“行政性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的道路上。
医保改革的目标是满足临床需求,而药品的研发也是以临床价值为追求,所以两者的方向是一致的。医保是为老百姓花钱买好药,所以药品质量越高、创新药越丰富,医保的价值就越大。
不过,目录调整规则还有可改进的空间,尤其是对一类新药。这类创新药通常直接填补临床治疗的空白,或者能对现有临床用药进行有效替代。国家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对创新药设立了快速审批通道,以提高药品审批效率,目的就是让创新药能够尽可能用于患者。因此,我们希望未来一类创新药准入国家医保目录的模式,不是一年调整一次的定期调整,而是动态调整,即在获批上市同时放开进入医保目录的谈判机会,能够让患者尽快用上好药、新药,满足临床需求,实现无缝对接。
目前,中国每年获批的一类创新药约10个,如果是加上改良型创新药也就20多个,对医保基金的压力并不大。而且其中很多都是原研药已经在医保报销目录内,国产新药进入目录只会增加竞争,降低药品价格,减轻医保基金压力。
记者:国家医保局透露,由于创新药数量增加,且药企业未必能接受医保的谈判价格,预计今年的谈判成功率可能会低于往年。
宋瑞霖:创新药是一个高新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周期长、风险大、成本高,所以价格也高。反过来说,如果创新药定价过低,药企将无法收回研发成本,终将导致无人愿意研发,投资人不愿意投入,最终结果就是有钱也买不到药,所以必须要营造一个创新药定价的正向循环。
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药品,包含两种属性,一个是社会属性,一个是商品属性,关键是掌握两者之间的平衡。
商品属性必须要尊重,要强调盈利;另一方面,药品与人的生命健康相关,它有很强的伦理和社会属性,既然是社会属性就需要社会共治,由政府、社会、企业以及个人共同承担,需要建立合理的支付体系和架构,关注患者的支付比例,而不单单依靠降低企业出厂价格。
当然,国家基本医保在创新支付方面还可以探索更多,资金是有限的,因此可以考虑多种方式以控制风险。例如,国际通行的风险共担的方式,比如一款新药很贵,现在企业预测进入医保后一年要销售1万盒,国家基本医保和企业谈判达成一个定价进入医保目录。如果实际销售超过约定数量,那么企业就返还给医保一部分钱,或者企业就下调价格。总之,医保和企业共同找一个平衡的方式,这在国际上很常见。
我认为,为了让老百姓买得起药,就采取唯低价是取,或者底价竞争方式简单地压低药价,也许可以获得短期效应,但长远而言受伤害的可能仍是患者。
同时,我们要客观的看待医保。中国的医保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负担能力是有天花板的,医保的资金池子就这么大,如果都支付了创新药,那么大量的仿制药、慢性病用药怎么办?医保支付的思维就是底线思维,所以单纯地去指责医保部门不能纳入更多新药也是不公平的,全社会应该帮助医保部门想办法分流压力。
基本医保要量入为出,首先要“清仓腾库”,让真正有用的药进入医保目录。临床效果不明显、临床价值不突出的药品在医保目录中仍然存在,这导致了医保资金的严重浪费。解决这一问题不是仅靠医保部门就能推动,也需要药监部门开展药物临床效果的再评价。
政府以及全行业现在要思考的问题,不是逼着基本医保来承担过多的创新药支付,应该思考怎么能够开辟更多支付方式,比如说商业保险,中产收入者可以付得起的商业保险,以此来减轻基本医保的负担。我们希望,医保能够推动创新,这是医保作为政府行政机关响应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一份责任,但是医保也只能量力而行。
记者:有一种观点是,中国健康类商业保险发展较慢,原因之一是基本医保覆盖的领域太广,没有给商业险留足空间?
宋瑞霖:这样理解不全面。其实目前有很多困难与问题是社会化的、市场化的主体就能够分担的,完全没有必要都压在医保身上。医保应该回归到基本医疗保障,让出空间给商保。当然,就医疗健康商业保险而言,在现阶段依然需要政府主导,关键是按照市场规则运作。
记者:鼓励商业保险发展,政府可以如何引导?
宋瑞霖:比如税收政策的鼓励。如果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像澳大利亚政府,政府采取年度税收返还30%的措施;企业如果给员工买了商业保险,也可以有税收优惠,而且应该在税前结算。
国际上有很多这样的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政府切实的让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在发工资的时候能够把商业保险作为一个福利发给员工,那么对员工的吸引力和稳定性就更高。
公立医院是全民医疗的主要支出场景,那么卫生管理部门是否应该鼓励商保进入公立医院?那么政府的财政部门,是否应当做引导资金来参与到商保当中,这些都是政府可以做的,政府是社会管理的最强大的力量。
在有市场空间的情况下,商保自身也必须要苦练内功,变成一个医院诊疗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要能够知道医生的处方是否合理,如果医生随便乱开大处方,可以取消商保报销资格,相反有奖励。
我们的商业保险现在还停留在初级阶段,仅仅把医疗或者说医药保险当成是一个盈利的工具,这样是做不可持久的,要把它当成一个社会管理和提升社会价值的工具,在这个过程中能够盈利,能够可持续性发展。
所以说,中国的创新药发展需要有基本医保、商保、慈善援助,以及个人支付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来支撑。
保持药品合理利润空间
记者:在现有的支付环境下,创新药发展的土壤足够好了吗?
宋瑞霖:中国的创新药春天已经到来,在春天的沃土上还需要更多的施肥,更多的修整,让它长出更加大的参天大树,现在是这个环节。
作为医药创新促进会,我们为创新药呼吁,但也必须非常理性的分析,我们目前把目标都瞄准到基本医保是否现实,要理性的去设定它应该承担什么。有一些创新药,比如“孤儿药”,如果国家不采取特殊政策,那么注定是没有市场空间的,企业没有收益为什么要做?
现在医药创新是非常热的领域,正是中国的进步让大家看到了希望,更希望看到未来10年出现总部设在中国的跨国制药企业,能够为全球的人类健康做贡献。
记者:此前,70万元一支的罕见病“脊髓性肌萎缩症用药”引发公众热议。
宋瑞霖:炒作任何药品的价格都毫无意义,社会要有一个理性的声音。理性的去看同样的药在国际市场是什么价格,然后个人支付比例是多少。
如果说它的平均成本是高的,定价过低药就消失了。如果定价过高也没有意义,美国有200万美元天价药,有谁花200万美元吃了那个药吗?没有发生实际交易。
现在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罕见病用药的报销路径,包括资金的来源。医保部门现在自有体系内,尽量为罕见病提供帮助,眼下不可能承担所有的费用,肯定会分层分级一步一步来。
社会保障体系集中体现的是国家治理能力。解决问题,是要用一个社会保障的架构,比如国家医保、商保、个人支付、企业让利,来将个人用药支付控制到一个合理区间,而不是简单地降价。
记者:现在有商保参与到罕见病支付的市场中吗?
宋瑞霖:目前我还没有这方面的信息,有保险公司在研究,很多家都关注着这一领域。但需要有配套政策,这是国家层面协调的事。
记者:今年参与国家医保目录调整谈判的创新药企业数量可能更多,竞争激烈,还能维持药品合理的利润率吗?
宋瑞霖:既然是市场竞争,那就由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谁能够控制住成本,谁在现有的价格体系内能够获取利润,谁就能够生存。
本文截选自《中国药促会会长宋瑞霖:新药不能只盯医保 对仿制药也别相煎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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