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省份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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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医保局
2021年4月,印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27号),包括广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的29个省份219个统筹地区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
一
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稳步增长
2021年1-4月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33.02万人次,医疗费用323.14亿元,基金支付185.70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7.5%。4月直接结算40.99万人次,医疗费用99.49亿元,基金支付57.21亿元,环比分别增长2.3%、4.4%、5.0%;基金支付比例为57.5%,与上月基本持平;日均直接结算13665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43万元,次均基金支付1.40万元。
二
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稳步推进
2021年1-4月,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92.04万人次,医疗费用4.85亿元,基金支付2.70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5.8%。4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62.14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55亿元,基金支付0.86亿元,环比分别降低1.0%、4.1%、1.5%,基金支付比例为55.6%;日均直接结算20714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48.80元,次均基金支付138.30元。
三
全国统一线上备案服务地区不断扩大
截至2021年4月底,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宁夏和新疆22个省(区、市)的208个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快速备案服务;天津、浙江、江西、重庆、四川、云南和陕西7个省市24个统筹地区实现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累计成功办理备案18.51万人次。
原标题:全国医疗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发布(第三十五期)——进一步扩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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