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49个城市试点覆盖1.45亿人,保障更多失能老人
“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适应失能老年人基本护理保障需求。”“鼓励商业保险将老年人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纳入保障范围。”7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十一部门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出。
那么,长护险制度试点六年来效果到底如何?据国家医保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3月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覆盖49个城市、1.45亿人,累计有172万人享受待遇。
试点6年覆盖1.45亿人
86岁的寇素静家住吉林省长春市,由于患有脑血栓,生活无法自理,老人子女长期照料母亲力不从心。老人于2021年入住一家定点医疗照护机构,日常生活得到照护。根据长春市长护险政策,每月5000余元的护理服务费用,长护险基金支付近3000元,她自己支付2000余元。
目前,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约有4000万人。长护险是针对失能人群推出的一项制度安排。类似寇素静这样的重度失能人员,正是长护险的优先保障对象。
长护险的政策探索始于2012年。当年,山东青岛在全国率先试点长护险制度。及至2016年,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在上海市、重庆市、广州市等全国15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青岛也是国家试点城市之一。
2020年9月,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入推进试点工作,新增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云南省昆明市等14地作为试点城市,试点城市达49个。
“目前试点总体运行平稳。”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司长樊卫东介绍,试点城市明确了失能评估标准、保障项目范围与待遇标准、支付方式等规定,政策框架基本搭建完成。
6年间,随着试点城市数量增加,长护险的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在初期,多数试点普遍以职工长护险为切入口,目前逐步扩展到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等。
樊卫东介绍,长护险试点6年来,全国已覆盖1.45亿人,累计待遇享受人数约172万人,人均报销水平约每年1.6万元,基金支付占到个人基本护理费用负担的70%左右。
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两类服务
在试点城市,长护险筹资主要包括按比例筹资和定额筹资两种方式。
以长春为例,试点阶段,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按比例筹资,单位和个人缴费按同比例分担,比例各为0.1%,职工年人均筹资约130元;起步阶段,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2元,其中个人缴费10元,财政补助2元。
江苏省南通市长护险属于定额筹资,职工和居民筹资标准均暂定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每人30元、医保统筹基金筹集每人30元、政府补助每人40元。
据了解,在试点初期,各试点地区整个筹资中医保基金占了将近九成。试点过程中,各地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在待遇设置上充分考虑基金承载能力等因素,优化调整筹资结构。如今试点地区筹资比例中,医保基金已经降到六成左右。
从采访获悉,各试点地区长护险主要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两种保险服务,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随着长护险运行逐步成熟,各试点地区也在积极调整长护险涵盖的服务项目。
上海市为长护险服务对象提供27项基本生活照料,以及鼻饲、压疮伤口换药等15项常用临床护理;长春为首批4000余户失能家庭提供上门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据了解到,长护险试点为护理机构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了一二级医疗机构转型发展养护养老服务,优化了现有医疗资源配置。
樊卫东介绍,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为长护险提供服务的机构新增了近5000家。试点起步阶段从业人员不到8万,现在直接提供长护服务的从业人员已接近30万。
广扩面、补短板,顶层设计正在完善
多年跟踪研究长护险试点实践后,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老龄问题专家方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全国的试点工作成效明显,但问题与挑战并存,一方面体现在保障对象的覆盖面上,另一方面体现在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的科学性上。
方亚等人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模式及风险防控研究》一文中指出,全国大部分试点城市仅将重度失能人员作为保障对象,只有部分地区有所扩围。如,吉林长春、江苏苏州等地将中、重度失能人员同时纳入保障范围;山东青岛、广东广州、江苏南通等还将失智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方面,在制度之初要与统筹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仅纳入重度失能人员比较容易实现,可保障制度实施的可持续性。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等因素,适时考虑将中度失能人员、失智人员也纳入保障范围’。”方亚这样建议。
另外,方亚还指出,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存在评定内容简单、缺乏客观条目、形式单一等问题。
“现在大多数试点城市以《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作为评定依据,部分试点城市在此基础上探索地方评估标准。但是分级临界点易产生争议,影响失能老人的待遇,带来公平性的问题。”方亚表示,未来对政策框架完善的期望是,制定科学的长期护理需求评估标准,确保失能评估的公正和客观性。
也有学者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通盘来分析,提出长护险评估可能存在与其他老年人能力评估“打架”的问题。
长期关注养老问题的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张琳在接受采访时介绍,目前我国对老年人的能力评估主要有三类:民政部门负责的特困供养对象的能力评估,由民政部制定6项评估指标;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老年人能力评估,用民政部制定的行业标准(MZ/T039-2013)共22项评估指标;医保等部门实施的长护险,较多试点城市采用的失能评估工具是巴氏量表(即,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也有数十项指标。
“这三种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不能互通,也可能会造成资源浪费。”张琳表示,建议出台老年人能力评估国家标准,加强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沟通,确保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结果互通互认。
试点过程中探明的问题也正在顶层设计中不断完善。
2022年2月发布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建立并完善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做好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
在地方,诸多省市已为长护险发展划定方向。《海南省“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规划》明确,按照国家顶层设计,适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框架和制度体系,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山东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则将长护险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到2025年,努力实现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
原标题:长护险:四十九个城市试点,保障更多失能老人
来源 | 新华每日电讯、澎湃新闻 整合整理
编辑 | 符媚茹 买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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