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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2亿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

专注深度医改→ 中国医疗保险 2023-10-10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以网约车驾驶员、外卖送餐员、互联网营销师为代表的新业态和灵活就业劳动者队伍迅速壮大。2021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指出,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了2亿人左右。


由于用工形式和就业形式相对灵活,大量新业态劳动者参与经济生活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方式也发生了本质变化,他们中的很多人并没有同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而是演变为与平台企业合作的自我雇佣者。我们同时也要看到,新业态劳动者就业流动性大,收入不稳定,而且很多人正值壮年,疾病风险较低、参保意识不强。如何在新形势下保障好这部分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则显得尤为重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适应新业态发展,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结合实际工作,笔者认为,做好新业态发展下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障,应从四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首先,应依法落实平台企业等用人单位的法定参保责任。一是与平台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平台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参加职工医保。2018年机构改革后,医保的参保扩面职能划转至新成立的医疗保障部门,但是对于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医保等违法行为的,目前实际操作中面临“两头不管”的尴尬局面:就医疗保障部门而言,只能对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和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没有行政执法权;就劳动监察部门而言,往往会因为医保行政职能已经划转而不予管辖。建议从国家层面明确医保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执法力度。二是建议由相关部门对新业态从业人员进行人力资源扎口管理,规范人员管理服务,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业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允许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或民事协议,并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名册库进行精确动态管理;医保部门与相关部门实行数据对接,对纳入名册库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精准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缴费提醒,完善医保服务。


其次,鼓励吸引新业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明确提出,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以合适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于平台企业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业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吸引他们参加职工医保。一是打破参保户籍限制,推动灵活就业等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对非当地户籍但持当地居住证的新业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允许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同时,解除与养老保险“捆绑参保”,允许未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单独选择参加职工医保,避免灵活就业人员承受较大的经济压力。二是降低缴费负担,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缴费基数可以按照统筹地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左右,缴费比例可以比照在职职工略有降低,比如江苏省从2022年起,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包含生育保险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按照全省有300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测算,预计全年为灵活就业人员减轻缴费负担15.3亿元。三是建立转换渠道,鼓励劳动年龄段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如江苏省对参加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采取与职工医保缴费补差或年限折算的办法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折算办法原则上按照每参加1年居民医保折抵3个月职工医保参保年限折算。四是顺畅转移接续,提升医疗保险的便携性。江苏省从2022年起将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等待期由六个月调整为三个月,让灵活就业人员能够更加及时地享受到医保待遇;同时,对跨统筹地区和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跨制度切换的,确保待遇无缝衔接。另一方面,简化异地就医手续,使灵活就业人员在异地工作看病就医能够享受更为便捷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第三,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工医保制度的吸引力。近年来,实现城乡整合后的居民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以江苏省为例,全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5%和70%左右,但是从缴费水平来看,居民医保的平均筹资水平只有职工医保的平均缴费基数的23%左右,如果仅计算个人缴费,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只占到职工医保平均缴费基数的8.5%左右,缴费水平差距巨大但待遇水平相差较小的状况,容易使灵活就业人员更倾向于参加居民医保。建议完善职工和居民分类保障的制度设计,通过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水平,让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比如,按照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2022年底江苏省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全面建立后,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可以达到居民医保的5倍以上,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吸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到职工医保制度中来。


第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一是鼓励发展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按照市场主导、自愿参保的原则,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对基本医疗保障保障不足的自付部分、不在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自费部分等高额费用进行保障,在分担基本医疗保障压力的同时,也为灵活就业人员等提供一种多元选择。二是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易发生意外伤害等特点,商业保险公司可开发适销对路的商业健康保险,平台企业直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以苏州市为例,某外卖平台为众包人员每天投保3元参加商业保险、骑手关爱计划,某网约车平台为2万名司机参加了商业保险。三是探索开展职工医疗互助。如,上海市由工会建立了职工保障互助项目,各行业工会或街道工会组织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由个人缴费、工会费补贴,并可享受一定的财政补助,保障待遇包括住院保障、特种重病保障、意外伤害保障等,此种参保形式灵活,费用较低(每年约为100元至200元),理赔方式简单。这些措施对织密灵活就业人员多层次医疗保障网,更好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权益具有重要作用。(ZGYB-2022.10)

作者 | 吕瑞勤 江苏省医保局待遇处副处长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编辑 | 杨紫萱 买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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