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扎实推进医保立法等多方面工作
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医保系统组建以来,医保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落细落实,医保系统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医保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以法治保障医保制度改革
今年3月份,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根据报告,2022年,国家医疗保障局持续推动构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医保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主要内容包括:
(一)坚持着眼全局,持续推进《医疗保障法》立法。按照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安排,扎实推进医保立法工作。发挥立法专班牵头协调作用,通过视频会议、实地走访等形式多次开展调研,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通过座谈讨论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
(二)坚持部门协同,研究起草《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积极配合司法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完成《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草案)》审查修改工作,围绕提升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统一规范,积极协调,加强协同。
(三)坚持重点施策,加快出台医保基金监管配套文件。为更好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推动医保领域依法行政,积极组织推进《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落地实施。不断完善配套规章,出台《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研究起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
(四)坚持基础支撑,进一步加强部门规章研究制定工作。以五年立法规划为导向,以年度立法计划为抓手,深入开展医保法律制度立法研究,广泛开展药品价格管理、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等领域的立法研究,推动部门规章立法工作稳步开展。在充分总结前五年立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起草国家医疗保障局第二个五年立法规划(2023-2027年),努力推动构建与医保事业功能定位相契合、与医疗保障职能相匹配、与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系统完善的部门规章基础体系,促进部门规章立法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
积极推动《医疗保障法》立法,为医保制度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建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为统领,配套出台若干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形成独立完备的医疗保障法律体系,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现实需要,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整体无法可依的必然选择。
国家医保局介绍,国家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推进医疗保障立法方面,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调研,多次组织召开“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地方部门等对我国医疗保障领域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积极作为,主动谋划,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国家医疗保障局立法规划(2018-2022年)》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立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将制定《医疗保障法》作为医保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
三是积极开展立法前期工作,组织力量开展相关重大课题研究,研究起草涉及基金监管、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等多项内容的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并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
下一步,国家医疗保障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为基本遵循,全面总结医疗保障改革实践和地方立法经验,吸纳域外医疗保障立法有益经验,积极推动《医疗保障法》立法工作,有效回应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的期盼。
此外,国家医保局还表示,2023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将统筹推进高水平法治医保建设,持续完善医保法治体系,顺应改革需要,加快推进医保重点领域立法和立法研究,大力开展医保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医保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严格依法行政,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 | 国家医保局、人民资讯 七月整理
编辑 | 符媚茹 刘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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