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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供应、销售、报销……10部门联合开展医药反腐!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21新健康 Author 季媛媛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对此,有证券公司医药行业分析师对记者指出,近几年,随着国家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的不正之风进行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药品价格的灰色地带已大大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检查、检验和耗材的价格攀升,这成为了医疗价格中新的“高地”。此外,随着飞检等监管制度的常态化实施,近年医保领域问题也集中浮现,医药报销也正成为国家反腐的重点环节。该分析师强调,在此情况下,医药企业需要做好自我检查,毕竟从近年国家的各项举措来看,反腐纠风工作愈发常态化、制度化,后续如何做好合规安全防范也愈发成为企业管理的关键所在。

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

其实,今年以来医药、医疗领域反腐败一直呈高压态势。


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审计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委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外,本次配套发布的文件还有《调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重点对纠风部际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9个增加到14个部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切实落实行风治理责任。


而此次国家10部门将针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重点聚焦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和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对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最终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论是从整治时间跨度上,还是从“系统治理”“一体推进”整治思路上,足见此次既要治标更要治本的决心。


在医药全链条中,此前销售环节形式多样的“带金销售”问题突出也广受诟病。近年来,国家一方面通过带量采购等方式加大从源头治理,一方面通过各种制度监察加大精准打击力量。


比如上述《通知》提到,要严打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


此前,国家卫健委、工信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中也强调,对于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要从“产销用”各环节共同发力打击违法行为。对于生产环节,严惩前置套取资金行为,加大对生产环节的财务监管力度,防范将“回扣”资金的套取从流通环节转移至生产环节,严厉打击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商业贿赂行为。


除了销售环节,此次集中整治还将针对报销环节。近年来,随着医保基金飞检等监管制度的常态化实施,各种欺诈骗保行为被曝光,为此国家也加大了打击和监管力度。


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2022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情况显示,截至2023年6月,国家飞检组方面,已追回医保基金7.2亿元,对16家定点医疗机构处行政罚款1.2亿元,对7家定点医疗机构处违约金2525.1万元。此外,2022年全年省级飞检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756家,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疗机构2413家,追回医保基金19.8亿元,处行政罚款1.6亿元,处违约金等1.5亿元。


近日,四部门发布了《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标志着2023年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工作启动。今年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检查内控管理、财务管理、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等,为强化飞行检查对医保基金管理的推动作用,今年还将定点医疗机构是否规范使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纳入检查内容。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刷卡、伪造信息、串换收费、为非定点机构结算医保费用等行为。


此外,今年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还将针对“关键少数”。那么谁是“关键少数”?


其实,通过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医疗领域腐败案例可见,在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上,临床医生、药剂科、医院院长等关键人物成为企业主要的“围猎”对象。此前,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今年第一个季度(截至3月26日)已有62名医疗卫生系统人员被查,其中更有36名医院院长落马。


尽管目前医药带量采购已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医疗机构的话语权被弱化,但在药品进院环节,这些“关键少数”依然能发挥影响力,因此他们仍将是整治的重点对象。

医药企业如何应对?

上述分析师也指出,无论是5月的《通知》发布,还是此次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启动,其目的都是为了进一步扩大监管的覆盖面和形式,确保整治能够精准、快速、彻底撕开“问题口子”,既发挥反腐震慑和打击作用,又通过及时揭露普遍性、典型性、苗头性、领域性等问题,促进药品监管工作的“点线面”结合,有效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基金监管体系,从而实现系统治理,以期达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随着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的制度约束越来越多,合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众多以销售为导向的药企来说将面临巨大合规挑战。


在面对当前的市场形势时,医药企业需要及时做好应对之策。有不愿具名药企高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目前行业的发展阶段,中小型企业如果不能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方式,往往会越做越没有活力,最终也无法得到市场的认可。


目前,也有企业强调,当前市场形势愈发需要“严守合规”“降本增效”,需要做好商业化运营布局,进一步加强成本的优化以及提升运营销量。同时,需要考虑不同渠道的战略以及多产品的协同。另外,对于集采、医保谈判等政策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准入策略,对药品的量价有充分的认知,借用医保的渠道对市场以及患者实现快速覆盖,提升医患对产品的认知,在快速上量的同时,做好各渠道环节的“公开透明”管理,通过更好、更合规的商业化布局尽可能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


如此,企业需要加强自己的创新与临床能力,做好管线管理战略,对于上市的产品,需要做好自己的准入战略,提高运营及商业化的能力,充分利用内外部的资源,加强产品在疾病领域的品牌认可度和优势,在此过程中提高团队在相关疾病领域的运营能力。


另外,也需要加强中间流程的合规监管,选用更高质量的合规供应商。“建议每个流通企业都该对自己代理的产品品种进行结构优化,不能只做几个仿制药,如果有实力,应该引入一些生物制药,包括独家的中成药。如果原有的药品断线,可以有替代产品,这样可以保证后续的产品零售推广。”上述药企高管说,眼下中间代理商也是,与大型流通企业合作的趋势愈发明显。这也意味着,代理商再不重视和大型流通企业进行合作,基本上玩不下去。


随着国家多部门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的建立,针对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持续高压反腐败也将成为新常态。对广大医药企业来说,只有全方位合规经营才能可持续健康发展,整个行业生态才能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来源 | 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 | 王梦媛 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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