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将建立新系统,耗材追溯码、医保码、商品码合一
近期,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其中提出,将全面建立追溯码、医保编码和商品码的三码合一映射库,以及药品耗材大中小包装的追溯映射库、各类追溯码的识别库,并免费向定点医药机构和生产、流通企业开放。
01
追溯码、医保编码、商品码
“三码合一”系统建立中
据国家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总结,目前,31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开始上传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从省级汇报进展来看,各地医保局在第四季度预计还将继续发力。
例如,山东在其9月中旬召开的全省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工作现场会上指出,山东省已经具备全面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的信息化基础,但距离国家局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此,各级医保部门要与定点医药机构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药品追溯码信息“应扫尽扫”,按规定上传。
同时,国家医保局正在建设全国统一的供药品耗材生产、流通企业上传追溯码信息的接口,以实现一次上传、全国通用,无需向每个省分别上传,减少针对每个省销售的产品分别录入的工作量。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还将全面建立追溯码、医保编码和商品码的三码合一映射库,以及药品耗材大中小包装的追溯映射库、各类追溯码的识别库,并免费向定点医药机构和生产、流通企业开放,以提高扫码入库出库工作效率及便捷性。
药品追溯码是每盒药品的唯一标识,相当于药品的“身份证”,可用于药品来源、生产批次、流通、销售等环节的追溯;医保编码则是用于医保结算、报销和药品管理等流程;商品码主要在商品在供应链起到识别和追踪作用,在药品领域可用于库存管理、销售追踪和价格匹配等。
“三码合一映射库”将药品耗材追溯码、医保编码和商品码整合后,可确保不同系统间信息一致、互通,提高药品信息管理效率和准确性,加强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全流程监控,从而有效防止欺诈骗保、假药、回流药行为,为医保基金安全、患者用药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02
国家局领导班子再次调研
强调推进追溯码应用
据不完全统计,国家医保局领导班子在今年赴各省的调研中,至少7次考察了药品耗材追溯码相关工作。
9月下旬,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带队赴广东、贵州调研,实地了解追溯码应用等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并指出要全面推广应用追溯码,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可靠。
之后,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也带队赴陕西调研药品追溯码、信息化标准化等工作。
黄华波指出,要深入推进医保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推广榆林等地先行探索工作经验,确保如期实现“无码不采”“无码不付”。同时,要不断提升医保信息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码全人员、全场景、全环节高效应用,推进更大规模数据共享赋能,更好发挥医保大数据要素价值、乘数效应,不断强化对“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系统支撑和数据支持。
除了调研之外,国家医保局也在多场会议上汇报了追溯码应用进展并且强调推进相关工作的重要性。
9月,国新办举行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和专项整治、智能监控和大数据应用,以及药品追溯码应用等方面工作是发布会上提及的重点内容之一。
9月末召开的三明采购联盟第六次联席会暨开展“六病共管”用药(第一批)集采工作会议上,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董朝晖处长表示,要大力推进集采药品追溯码工作,遏制医保药品“回流”“重复销售”等违规行为。
随着全国统一追溯码信息上传接口以及三码合一映射库等系统建立、健全,药品耗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数据得以更精确地采集,同时做到全国互联互通,这也将为智慧医保监管提供更可靠的信息基础。
来源 | 赛柏蓝
编辑 | 崔秀娟 高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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