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个月,安徽19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主动投案
面对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凌厉攻势,安徽凤阳县淮河河道管理局原局长姚登峰在内心挣扎了好几天、身心俱疲后,终于决定向凤阳县纪委监委投案自首。
“为了一己私利,做出了对不起组织的事情,我深感痛悔。”姚登峰的痛悔源自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吴某等人盗采河砂充当“保护伞”。经查,近两年来,姚登峰对吴某等人盗采河砂的犯罪行为非但不履职查处,还通风报信,致使其管辖范围内的淮河河道河砂一度被疯狂盗采,几近失控。姚登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已于近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安徽后,全省各级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精心筹划、周密实施、全力攻坚,紧盯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掀起了“打伞破网”的凌厉攻势。
4月15日,省纪委监委部署在全省开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集中统一行动,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力量攻坚克难。4月16日,省纪委监委对外发出通告,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通告发出一个月内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并通过媒体解读宣传通告,不断加大政策感召力。
全省各级纪委监委雷霆出击,把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宿州、滁州、芜湖、六安、蚌埠、马鞍山、亳州等地先后对20余起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在“打伞破网”的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一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走进纪委监委,向组织交代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宣城市宣州区某派出所民警李某、某派出所民警汪某先后向当地监委投案;
枞阳县党员干部李某某因与一起黑恶犯罪案件有关联,主动到当地纪委监委交代违纪问题,自愿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霍邱县党员干部王某与当地一村支部书记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有关联,已至当地纪委监委投案;
合肥市某地法院班子成员赵某某向当地纪委监委投案,交代其在审理一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的案件中,与被告人存在交往等情况;
……
据统计,不到一个月,安徽已有19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并向组织交代与黑恶势力有关联、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涓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