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疫情消息!8例阳性!安徽一地疾控发布紧急提醒!
内蒙古满洲里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检出阳性8人
今天(12月1日)下午16时,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满洲里市召开第71场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就当前满洲里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进行通报,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满洲里市政府副市长郭晓芳介绍,根据首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为进一步做好病例筛查工作,11月27日14时,满洲里市启动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29日12时,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结束,累计采样203378人,检出阳性8人,其余均为阴性。这8人中,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检出3人、市区10:1混管筛查检出1人、扎赉诺尔区检出4人。经专家组临床诊断,7人为确诊病例、1人为无症状感染者。
内蒙古满洲里新增3处中风险地区
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满洲里市召开第71场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满洲里市进一步细化了《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管控工作方案》,将南区街道办事处、兴华街道办事处、扎赉诺尔区第四街道办事处划定为中风险地区,把管控范围精准到楼、单元,建立了区长、楼长、单元长“三长”联动机制,全力做好疫情管控工作。
青岛最新通报1例无症状感染者
据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今日消息,2020年11月30日晚,胶州市对进口冷链产品“应检尽检”人员进行定期例行核酸检测时,发现九龙街道办事处青岛锦宜水产有限公司1名搬运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青岛市疾控中心核酸复检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专家组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目前已排查到密切接触者486人,均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全部完成核酸采样;首批已出检测结果478人,均为阴性。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李某某,男,30岁,户籍地黑龙江绥化安达市,暂住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爱国村小区。李某某在青岛锦宜水产有限公司从事搬运及消杀工作,是纳入胶州市“应检尽检”定期检测的人员,前期历次例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最后一次检测日期为11月23日。经追溯,其搬运过的同一批次进口冷链海鲜产品外包装检测出阳性样本,此批货物已全部封存。
深圳一港籍货车司机确诊,行程公布!
据深圳市卫健委消息,12月1日,深圳新增一例新冠肺炎输入病例,为一名港籍的深港跨境货车司机。
详情如下:
陈某,男,60岁,香港籍,长居香港,职业为跨境货车司机,每天往返于深港两地。
该男子于2020年11月29日出现轻微咳嗽,自行服药后感觉症状有所好转,但未就医。11月30日上午10时,从香港入境深圳文锦渡口岸时接受例行核酸检测,初筛结果为阳性。
12月1日凌晨1时,深圳市疾控中心完成复核,结果亦为阳性。患者随即被转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后备院区进行隔离治疗,经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此前他曾于11月20日、22日、24日、26日和28日在文锦渡口岸进行例行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初步流行病学调查,该男子在深的活动轨迹如下:
11月30日10时,驾驶货车从文锦渡口岸入境深圳,于11时17分在罗湖区龙园苑小区门前停车,与一名男子交接食物;
12时左右,驾车到达龙岗区平湖街道白泥坑社区(海吉星农批市场附近),在白银路40-42号茶记茶餐厅吃饭;
14时,到达平湖街道白泥坑社区宝利路1-18号亮发农产品档口装运水果(距离海吉星农批市场1.3公里,源兴农场附近);
18时10分左右,驾车离开平湖前往文锦渡口岸。
疾控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初步排查后,共确认密切接触者11名、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41名,上述52名重点人员已全部被集中隔离,其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现就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凡是从省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个人以及提供冷冻冷藏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必须依规在冷链食品到达24小时前,如实向目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报备单位名称、食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日期、输入国名称、境外企业名称和注册编号、标注的生产日期或者批号、进口口岸、承运单位名称及运输车牌号、驾驶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供货者(委托存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完整信息。
二、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将进口冷链食品备案信息推送当地疾控部门,疾控部门对备案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相关环境、人员迅速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被检测单位、个人。
三、首次从省外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第三方冷库或企业冷库倒箱过车、入库存储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查验货物所附的消毒证明,如未消毒,要按照《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和《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防办〔2020〕602号)要求进行消毒。生产经营单位对需打开外包装的货物的内包装进行消毒。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第三方冷库要加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追溯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查验并索要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凡不能提供追溯凭证、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对不按照规定进行报备以及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止销售,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储存在我市尚未批发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全面预防性消毒并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后,方可销售。
六、广大市民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不网购进口冷链食品,消费前主动查验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购买时做好个人防护。
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