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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紧急通知!须实名登记!
12月8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排查和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进口冷链食品凡是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入库时必须单独存放,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须实名登记。
此外,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贮存等单位,在进口冷链食品入库时必须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不同批次不得混放,经营销售环节必须专柜摆放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做到进口冷链食品专区存储,专柜销售。
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经营、贮存等各环节,必须严格建立进货台账和批发销售台账。鉴于当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特殊形势要求,销售者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名登记,确保全程可追溯。
值得注意得是,该通知多次强调“第一时间”:严格实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贮存单位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管理制度,凡从合肥市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须于产品到达24小时前,从合肥市内购进进口冷链食品,须于食品到达后当天,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备案。
辖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内新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第一时间推送给疾控部门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督促“应检尽检”,并要求实行新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检后上柜销售和使用制度,凡新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后,需再次经当地疾控部门核酸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和上市销售。
来源:新安晚报
编辑: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