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合肥市政府同意!提高标准!

市场星报 2022-03-22


经合肥市政府同意
自7月1日起
合肥市将调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
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也将实现统一

低保


A、调整前:
市区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86元。
各县(市,含安巢经开区)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46元。
B、调整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17元。


特困救助供养


A、调整前: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16392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3727元)。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10078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8693元)。
B、调整后: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6801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4136元),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年3279元,由县(市)区按失能人员上浮20%、半失能人员依标准发放。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1185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9800元),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年2016元,由县(市)区按失能人员上浮20%、半失能人员依标准发放。


要求


合肥市要求,7月1日开始,各县(市)区、开发区严格遵照新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标。



来源:市场星报综合合肥市政务公开网

编辑:李进



更多内容,欢迎关注市场星报微信号↓↓


点击下面的连接,查看历史文章

1、中组部决定,103人全名单正式发布!

2、表彰!安徽这些个人和组织上榜!

3、【视频】逍遥津开园时间确定!

4、合肥昨日任免多名干部 | 早读安徽

5、武汉大学喊话安徽一考生!

6、紧急提醒!安徽省水利厅和安徽省气象局联合发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