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合肥中院刚刚宣判!
男子熊某1993年出生,家住瑶海区。他和刘某(化名)曾经是好朋友的关系。
法院查明,二人后来因琐事产生矛盾后不再来往,熊某遂怀恨在心。2020年9月18日14时许,熊某饮酒后携带单刃刀具到合肥市瑶海区来安花园某室刘某父母住处寻找刘某,敲门进入室内后,刘某父母告知,刘某不在。熊某遂持携带的单刃刀具向刘某母亲的胸部连刺数刀致其倒地死亡,向刘某父亲胸部、上肢捅刺致其胃、肺、脾等脏器、手臂受伤。
期间,熊某为阻止刘某母亲报警将手机抢走,后熊某将刀具丢弃在厨房门口,携带手机逃离现场。
刘某母亲身亡,刘某父亲经鉴定属重伤二级。熊某作案时处于普通醉酒状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熊某为何会做出如此残忍的行为,刘某也是一头雾水。刘某称,当天下午14时左右,他骑电动车回家路上看到微信收到一个好友申请,是熊某以别人的名字添加了他为好友,后发来信息称“你在犹豫?你拿棍子的时侯一点都没有犹豫,我是小宝,一定是你死”。
刘某称,这时他才知道对方是其家门口的熊某,他回复问熊某是什么意思,但熊某已把其拉黑了。当天下午,刘某的父母遭遇伤害。
刘某称,他和熊某小时候是邻居,在一起玩,后来搬家了。2013年至2016年,其和熊某因为骑摩托车在一个微信群里,偶尔一起玩。因为他认为熊某酒品很差,曾经还吸毒,于2017年不再与熊某来往了。
对于此事,熊某供述称,他和刘某一起玩大的,以前关系不错,近几年没联系了,最近刘某欺负他,他很生气。当天,他在家喝酒,酒喝多了越想越气,就去找刘某报复。
熊某哥哥的证言显示,熊某在作案后去找他,还找他借了15块钱购买啤酒。
熟知熊某的人称,熊某爱喝酒,还经常酒后闹事,曾经还因为吸毒被处理过。
法院审理认为,熊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构成故意杀人罪。熊某因琐事迁怒他人并持刀捅刺被害人,犯罪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极大,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虽有坦白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合肥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熊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熊某当庭表示上诉。
来源:市场星报综合安徽商报
编辑: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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