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回家未按要求报备,行政拘留!
12月19日,宣城市绩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报,高某某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中高风险所在地区)返回家中,未按要求报备、执行相关政策,被警方行政拘留。
通 报
近日,绩溪县华阳镇居民高某某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中高风险所在地区)返回家中,未按要求报备、执行相关政策,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12月18日下午,绩溪警方决定对其行政拘留,高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出行前和返绩后均应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备,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外出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居民朋友要主动劝导在省外的亲友和务工人员,尽量暂缓来(返)绩,确需来(返)绩的,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并按照我县疫情防控政策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相关措施。
【延伸阅读】
温州发现1名密接者,
刻意隐瞒上虞行程
被行拘10日!
2021年12月17日,温州市鹿城区防控办接绍兴协查通报,有1名密切接触者朱某在温活动轨迹涉及鹿城。鹿城区第一时间对朱某实施管控,同步落实流调溯源、核酸采样、场所处置及相关人员管控等应急措施。截至12月19日,该名密接者曾在12月9日—16日5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17日、18日、19日连续3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共排查到次密接25人,全部按要求落实健康管控措施,所有采集的相关人员和环境核酸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在介入调查后发现,朱某存在隐瞒行程的情况。经查,朱某于2021年12月8日中午自驾从上虞出发,当日16时许抵达温州市鹿城区,朱某在面对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调查中,存在刻意隐瞒其在绍兴市上虞区相关行程的情况,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目前,朱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乐清市调查核实,朱某于12月11日晚在雁荡山温泉度假酒店住宿,当晚在雁荡大别羴全羊馆用餐,该两家场所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乐清市对雁荡山温泉度假酒店办公室主任赵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决定,并对酒店给予治安罚款。对雁荡大别羴全羊馆责令停业整顿,并作出罚款处理。
鹿城区对朱某活动轨迹涉及的印象城商场等公共场所因未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温州防疫码”等防控措施,予以短时停业整顿;其住宿的汉庭优佳酒店因未对住宿人员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予以停业整顿。
朱某于12月13日活动轨迹涉及瓯海区万象城商场。瓯海区迅速开展调查复盘,就涉事商场落实精准管控不严密的行为约谈商场负责人,责成商场短时停业进行全面整改和开展员工培训教育,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主体责任。
温州市防控办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强化“测温、戴口罩、查验温州防疫码”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
来源:市场星报综合健康绩溪、温州新闻客户端
审核:沈学辉 樊立慧
编辑: 涓涓
校对:陈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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