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事故中队刑案组民警成功在钦州市浦北县容某家中将其抓获,这起历时4年多的未结之案终于在民警的不懈努力后告一段落。
案情回顾
2015年8月25日23时许,容某与朋友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北海大道由西往东行驶,在北海大道广东路口碰撞到一辆正在进行左转弯的电动车,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陈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当天的事故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容某浑身酒气,随后经民警对容某进行了抽血,并将容某的血液样本送检,同时将容某约束至酒醒后并通知其家属将其带回家中等候下一步的处理。
经检测,事故发生时容某的血液酒精浓度含量为132mg/100ml,其行为已经达到醉酒驾驶,随后办案民警以容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刑事案件侦查。
目前,容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但鉴于其身体原因,公安机关依法准予其办理取保候审,等待下一步的处理。
警方提醒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在案件处理期间,当事人应当保证随传随到,并积极配合警方的处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容某逃避侦查的行为也将受到法律更严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