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毒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灵山县人民法院庭审不打烊,开启隔空宣判…
疫情期间
庭审不打烊
看看,灵山县人民法院是如何开庭的
“被告人,你能听清楚我说的话吗?”
“可以听清。”
“被告人,你能听清楚公诉人说的话吗?”
“可以。”
“好,那我们现在正式开庭。”
2月21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落声,灵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正式开庭。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的身影始终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而是在数公里外的看守所通过“云间”系统,与法官、公诉人网络联线,实现三方同框。
该案的被告人邓某是吸毒人员。为以贩养吸,2019年10月28日至29日,邓某将2小包毒品海洛因分2次贩卖给吸毒人员何某,得款人民币200元。
庭审在法官的主持下有序进行着,和传统庭审现场并无两样,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庭审环节在线上有条不紊进行。整个庭审视频音频信号流畅,画面传输稳定、声音清晰,程序规范。
被告人邓某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及指控的罪名均不持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邓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当庭对该案作出宣判:被告人邓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云开庭”在线审理现场视频
“这样的庭审模式,不仅避免了因诉讼参与人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还保证了公平正义不缺席、不迟到,太给力了!”参与本次庭审的人民陪审员感叹道。
考虑到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灵山县人民法院早在春节假期期间就与看守所达成共识,并对看守所及法院远程设备进行数次调试和模拟演练,最终得以顺利“远程庭审”。21日当天上午,该院利用“云间”系统审理了三起刑事案件,实现了疫情防控下司法审判的公正和效率。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改进完善并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各项审判工作同步抓紧抓好,确保疫情期间服务群众“不打烊”,公平正义不缺席、不迟到!
▍图文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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